宋徽宗吃驢腸?狗既是伴侶也是食材這大概是現階段社會對“狗肉問題”最客觀公正的定義,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宋徽宗吃驢腸?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狗既是伴侶也是食材。這大概是現階段社會對“狗肉問題”最客觀公正的定義。
不過短短幾個字顯然無法消弭争議,不同觀點的碰撞從來沒有停止過。
人與動物該如何相處?這個問題先賢們早在“百家争鳴”時便已讨論。
今天我将以宋徽宗禁食狗肉的事例,與大家探讨傳統文化中人與動物的關系。
一、禁食狗肉
狗作為伴侶動物滿足了許多人的精神需求,近年來地位大幅上升,但以前它們大緻隻有看門、打獵兩種用途。
看門不是非狗不行,中華文明作為農耕民族打獵需求也不高。
所以曆朝曆代大緻都很珍惜重要生産資料牛,對狗的态度則是放任自流。
吃也可,不吃也可,養也行,不養也行,朝廷從不幹涉。
從這個角度看北宋算是開了曆史先河,事情的經過也很簡單。
根據《曲洧舊聞》記載,公元1102年左右宋徽宗突然下诏全國禁食狗肉。
撫琴圖,撫琴者為藝術皇帝宋徽宗
這位以藝術著稱的皇帝對狗沒什麼特别感情,但是十二生肖他屬狗。
官員範緻虛據此上疏:
“陛下本命,今京師有以屠狗為業者,宜行禁止。”
宋徽宗也不是什麼明君,聽到這個說法為求平安自行加碼,要求全國不得屠狗。
消息傳出後幾乎像捅了馬蜂窩,作為朝廷後備力量太學生們群情激奮。
大家聚衆抗議,甚至公然擡出大義名分逼迫皇帝。《曲洧舊聞》記載曰:
“朝廷事事紹述熙豐,神宗生戊子年而當年未聞禁畜貓也。”
這句話相當重,當時的背景宋徽宗處處效法宋神宗,揚言要将變法進行到底。
太學生的理論是既然要效仿先帝,宋神宗屬老鼠也沒禁止民間養貓!
你不讓大家吃狗肉是不是想更改朝廷方針綱領?這樣下去簡直要淪落到“不孝”的地步啊!
雖然嚴格意義上太學生們的邏輯完全講不通,不過重要的不是論點而是态度。
宋代狗肉屬于上不了席的食物,太學生肯定是嘗都不會嘗的。
蘇轼在《記徐州殺狗》中就曾提到了自己與某司法官的辯論。
起因是他在官府酒席上看到了狗肉,認為這很不尊重人。所謂:
“(狗)死猶當埋,不忍食其肉,況可得而殺乎?”
孔子曾經把死掉的狗埋葬了沒有吃,所以我不能在官方宴會上看到狗肉。
蘇轼講的有沒有道理不重要。
重點是既然禁令對自身沒有半點影響,太學生們的反應為何如此激烈?
很簡單,你可以不吃狗肉,但你不讓别人吃就違反儒家傳統觀念了。
我們先來看看《曲洧舊聞》中民衆對禁令的态度,或許能更好地理解這句話。
普通人沒有儒生扣帽子的本事,他們強烈反對的理由是:
“狗在五行,其取類自有所在。”
我們雖然講不出啥大道理,但人吃動物自有天理,狗又沒跳出五行憑什麼搞特殊?
二、愛的差等
中國的諸子百家很早就讨論人與動物的關系。
墨家認為愛是沒有差等的,假如人人都像愛自己一樣愛别人,不就天下大同了嗎?
同等的愛還衍生到了世界萬物,包括所有的動物。惠施曰:
“泛愛萬物,天地一體。”
我愛動物,可以吃動物嗎?
不行,《墨子》甚至強調素食:
“素食而分處,誨男耕稼樹藝,以為民食之法。”
同樣的問題,儒家認為墨家根本是在胡說八道。别說人和動物,你能做到愛陌生人如同愛親人嗎?
所以仁愛應該是什麼樣的?儒家認為愛是有差等的。
例如“天地君親師”,你愛朝廷要勝過愛親人,愛親人要勝過愛師長。
衍生到動物方面孔子認為人更高級,愛人要勝過愛動物。《論語》記載:
“廄焚,子退朝,曰:傷人乎?不問馬。”
馬在古代十分貴重,普通仆人可能這輩子都買不起一匹。
但孔子認為馬再貴也比不上人,儒家等級框架中人就是比動物高級。
低等級不能僭越高等級,對動物的仁愛絕不能建立在損害人利益的基礎上。
類似言論還存在于《孟子》中,齊宣王下令捕殺麋鹿按殺人罪宣判,貴族拿人的食物喂狗。
儒家眼中這些行為是無法容忍的,必須世世代代拉出來批判!
說到這裡大家應該明白北宋禁食狗肉各方反應的底層邏輯了吧?
宋徽宗真實的想法:我是皇帝,等級高于所有人。禁食狗肉對我有利大家犧牲下怎麼啦?
問題在于儒家不拜鬼神,讀書人根本不相信生肖本命之說。
所以太學儒生的真實想法:平民等級高于動物,吃狗肉天經地義,你怎麼可以為了動物去損害人的利益?
這裡還涉及到一個關鍵問題,等級高的皇帝也不能吃人,那麼人可以吃動物嗎?
《孟子》記載,公孫醜問曰:
“脍炙與羊棗孰美?”
孟子曰:
“脍炙哉。”
儒家先賢直接了當的講了,我要吃肉!
并糅合了道家《列子》理論進一步解釋:
“天以萬物供人。”
人是最高貴的,動物和人有可比性嗎?人作為整體等級就比動物高。
狗是動物的一種,你吃不吃都行,但你不能妨礙我吃。否則就是以下犯上的僭越!
什麼叫做獨尊儒術?什麼叫做國教?
古代生産力水平低,很多良家子弟可能都大字不識幾個。
可就算是落草為寇的梁山好漢,幹啥事也必須儒家忠義不離口,不講義氣出賣兄弟同行都會唾棄。
千百年來儒家的影響深入文明各個角落。
宋朝民衆即便講不出大道理,在說出“自有所在”這樣的話時便在維護儒家,也得到了儒家的道義支持。
從現存的史料上看範緻虛這個人雖然讨好皇帝但确實是個好官。
多次仗義直言,金國南侵時堅決抵抗很有骨氣。
可就是因為倡議禁食狗肉這件事,後世隔三岔五被人嘲笑一番很是沒面子。
言歸正傳,中華傳統文化在今天的“狗肉争議”中又發揮了怎樣的作用?
三、文化沖突
是否禁食狗肉,當下正反兩方的意見都很充分。
正方認為,可以不愛請不要傷害,狗也是一條生命,動物有權生活在地球上。
有時候還會用虐待動物、人的愛心之類的言論作為旁證。
反方認為,你可以不吃但無權妨礙我,常常強調狗擾民之類的問題。
這些争論在古代絕對不會出現,正方要是敢這麼說就是離經叛道,儒生們會紅着眼和你鬥上三天三夜。
然而近代社會暴露出了儒家無法彌補的缺陷,最終的結果是儒道崩潰了。
沒有了儒家這根定海神針一統天下,各種說法就會蜂擁而起甚至雜糅在一起。
例如“可以不愛請不要傷害”,這句話就是儒家思想。
雖然人比動物高級,但儒家認為不可濫殺,亦不可虐待。
因為動物也是在仁愛的範圍内,《孔子家語》強調:
“仁厚及于鳥獸昆蟲。”
吃多少肉殺多少動物,殺動物時不可故意折磨增加其痛苦。
可接下來“動物也有權生活在地球上”就是典型的西方舶來的動物福利理念。
追溯源頭大概是現代哲學家辛格《動物解放》中的說法:
“如果以一種導緻痛苦、難受和死亡的方式來對待人在道德上是錯誤的,那麼以同樣方式對待動物也是錯誤的。”
是不是感覺從邏輯上不太講得通?因為這種思維也有一整套體系。
繼續往上推導大概能到文藝複興時代的盧梭、伏爾泰那邊去。
西方先賢提出人權,後繼者直接把權力範圍擴大到了動物身上。
本來孔子保護小動物是配套等級制的,辛格也不是針對狗而是面向全體動物的。
結果現在正方觀點直接把兩種思想各取一半強行嫁接。
正是因為底部結構的不協調,支持禁食狗肉者在辯論中講道理就很難獲勝。
反方其實也差不多,“你可以不吃但無權妨礙我”是标準的西方契約論。
強調狗擾民甚至建議全面禁狗則是儒家思維,人比狗高級,所以狗絕對不能打擾人的正常生活。
隻不過兩種說法并不矛盾,糅合起來比較順暢所以看起來更有道理。
我們把範圍再擴大些,這樣的沖突其實到處都是。
例如婚姻中婆婆私自丢掉兒媳婦養的寵物導緻離婚,底層邏輯是什麼?
受儒家思想影響更深的老一輩人認為自己的等級更高,可以随意處置兒女輩分的所有物。
兒媳婦則以西方平等理論強調自身人格的獨立性。
本文不想談東西方思想孰優孰劣,篇幅有限且雙方各有特點。
所謂“古為今用,洋為中用”,我一直認為文化理念必須以我為主,兼收并蓄。
崩潰的儒家中還是有很多優秀的東西是可以繼承、改造的,隻不過需要仔細整理剔除糟粕。
這樣的工作現在很難找到系統性,有意義的成果。
參考資料:
《論語》
《孟子》
《列子》
《墨子》
《孔子家語》
《曲洧舊聞》
《動物解放》
《記徐州殺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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