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1日,重慶8名小學生在涪江河壩水域全部落水,均無一人生還,看到這一消息心情無比沉痛,出現這樣的特大安全事故,是誰的責任?學校?政府?還是家長?暑假是學生溺水身亡的高發期,全國每年學生溺水身亡的安全事故屢見不鮮,給家庭帶來毀滅性打擊,那麼怎樣對學生進行預防溺水的安全教育?這是一個重要的課題,下面談談筆者的看法:
一、學校抓安全,教師講安全,一刻也不能放松
安全重于泰山,學校對學生的安全教育絲毫不能放松,做到“三必講”,即每周必講安全、每天必講安全、放假必講安全。尤其是季節性安全,比如春秋季預防流行性疾病,夏季預防溺水,防雷電,冬季防火等等。當然,光講安全是遠遠不夠的,學校還要開展一系列的安全教育活動,如:開家長會講安全,做到家校共育;學校跟家長、學生簽安全承諾書;安全演練活動;人工呼救演練活動;挂預防溺水提示标語等等。除了學校開展一系列的安全教育活動外,班主任老師還要對該班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每天讀報時間和學生面對面講安全,記好安全台賬,還可以組織該班學生進行預防溺水安全教育學生簽名活動,讓學生加深印象。
二、政府要組織人員進行安全巡邏,确保管轄區域無安全死角
根據屬地管理原則,政府有義務抓好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産,夏季雨水季節,池塘、水庫、河流等水位上升,水位滿滿,遇到大雨,有的地方塌方、滑坡等,政府要組織工作人員巡邏、查看,排除安全隐患,在水庫、池塘、河流邊等顯眼位置豎立警示牌,寫上“水深危險”的字樣,以便提醒路過的人們,有了這些安全措施,或許就少一些安全事故。
三、家長監護孩子不能粗心大意,孩子安全記心上
孩子在學校由老師監管孩子的安全,孩子離開學校,監管人是誰?不可能是老師吧,孩子放假溺水身亡,責任在監護人,監護人有監管孩子人生安全的義務,這不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會的迫切需要,特别是孩子的父母一定要監管好孩子,做到家庭、學校一條線,無死角對接,家長要配合學校,抓好孩子的安全教育。比如:家長要教授學齡兒童基本的遊泳和水上安全技能、帶兒童去安全的場所遊泳或戲水、劃船時為孩子佩戴安全裝備、從小培養兒童防溺水的知識和意識。另外還應叮囑孩子如果發現他人溺水,絕不能擅自下水救人,應積極呼救等。
總之,玩水是孩子的天性,“溺水”是看不見的隐形殺手,學校、社會、家長要共同加強孩子的安全教育,學校重在教育,社會重在提醒,家長重在監管,做到齊抓共管,讓孩子“溺水”的悲劇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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