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又變了!明年1月1日起執行!個稅最新最全的稅率表、扣繳計算和申報方式,給大家準備好了,一起來看~
個稅變了!明年1月1日起執行!
文件中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個人取得年終獎不再适用優惠算法,即不能再單獨計稅,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年終獎納稅方式要變了,年内發、年後發到手獎金可能相差上萬元!
根據财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确定适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适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也就是說,今年年内取得的年終獎,繳納個稅有兩種計稅方式,即單獨計稅和合并計稅。到了明年取得的收入,就隻有合并計稅一種方式了。單獨計稅和合并計稅,适合的是不同的年終獎發放方式。
舉兩個例子A公司小王,2020年工資扣除三險一金、免征額等後,應納稅所得額15萬元,年終獎3萬元。按單獨計稅的方式,小王年終獎共需繳納900元個稅,年終獎到手29100元;按合并計稅的方式,相當于年終獎扣稅6000元,到手24000元。對小王來說,兩種計稅方式下,到手的年終獎差了5100元。B公司小李,2020年工資扣除三險一金、免征額等,應納稅所得額3萬元,年終獎27萬元。如果單獨計稅,小李年終獎共需繳稅52590元,工資繳稅900元,合計53490元。如果合并計稅,則共需繳納個稅43080元。對小李來說,兩種計稅方式取得的年收入相差10410元。
總結一下,單獨計稅适用于工資高于年終獎的員工,合并計稅則适用于年終獎較多的員工。
年終獎單獨申報or并入綜合所得?哪個更節稅?
1、工資(年累計)>扣除數(年累計),年終獎在36000元以下的選擇方案一劃算些例:90後的小李月薪8000元,個人五險一金1000元,專項扣除1000元(房貸)每月預扣個稅30元,年累計360元年終獎36000元,選擇方案一更劃算。但如果年終獎再多發1元,方案二比方案一更省錢。
注意啦,年終獎多發一元,要繳的個稅就多2310.1元!
2、工資(年累計)<扣除數(年累計),選方案二可能更劃算如果你專項扣除足夠多,比如算上5000基數後超過工資,那你平時不用繳納個稅,年終獎選擇方案二可以補扣月工資沒扣足的部分。
個稅最新最全的稅率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财産租賃所得;(八)财産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彙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辦理彙算清繳。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不辦理彙算清繳。一、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預扣率表
二、居民個人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應預扣預繳稅額。收入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費用後的餘額為收入額;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減除費用:預扣預繳稅款時,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按八百元計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計算。(1)居民個人勞務報酬所得預扣率表
(2)居民個人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預扣率。三、綜合所得稅率表綜合所得是指居民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預扣率表見前述一、二)。
注:1.本表所稱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的規定,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2.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換算後計算應納稅額。四、非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稅率表
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餘額為收入額;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五、經營所得稅率表經營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注:本表所稱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的規定,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餘額。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财産租賃所得;财産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财産租賃所得;财産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該稅率适用于居民個人與非居民個人)七、年終獎個人所得稅計算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确定适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适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如何計算申報個人所得稅?
一、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二、如何計算申報個稅?1、預扣預繳
注意,以下2種特殊情況:(1)自2020年7月起,首次入職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以及正在接受全日制學曆教育的學生實習取得勞務報酬,按以下方法計算個稅:
(2)自2020年1月起,簡化了兩類人納稅人個稅預扣預繳方法:
舉例:小張為A單位員工,2020年1-12月在A單位取得工資薪金50000元,單位為其辦理了2020年1-12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2021年,A單位1月給其發放10000元工資,2-12月每月發放4000元工資。原預扣預繳方法:在不考慮“三險一金”等,小張1月需預繳個稅(10000-5000)×3%=150元,其他月份無需預繳個稅;彙算清繳,因其年收入不足6萬元,退稅150元。新預扣預繳方法:小張自1月份起即可直接扣除全年累計減除費用6萬元而無需預繳稅款,年度終了也就不用辦理彙算清繳。2、彙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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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幹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089号)規定:下列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于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獨生子女補貼;托兒補助費;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财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誤餐補助範圍确定問題的通知》(财稅字〔1995〕82号)規定:按财政部門規定個人因公在城區、郊區工作,不能在工作單位或返回就餐,确實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據實際誤餐頓數,按規定的标準領取的誤餐費,不征個人所得稅。一些單位以誤餐補助名義發給職工的補貼、津貼,應當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2、公務用車、通訊補貼收入可扣除一定标準公務費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58号)規定:個人因公務用車和通訊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務用車、通訊補貼收人,扣除一定标準的公務費用後,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算和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公務費用的扣除标準,由省級地方稅務局根據納稅人公務交通、通訊費用的實際發生情況調查測算,報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後确定,并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3、福利費(生活補助費)免稅
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中可以免稅的稱福利費,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組織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活補助費範圍确定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1998〕155号)規定,生活補助費,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納稅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其任職單位按國家規定從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向其支付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
4、救濟金、撫恤金免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四項的規定:救濟金、撫恤金免納個人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救濟金,是指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支付給個人的生活困難補助費。
5、工傷保險待遇免稅
根據《财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工傷職工取得的工傷保險待遇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财稅[2012]40号)規定:“一、對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号)規定取得的工傷保險待遇,免征個人所得稅。
工傷保險待遇,包括工傷職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取得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醫療待遇、住院夥食補助費、外地就醫交通食宿費用、工傷康複費用、輔助器具費用、生活護理費等,以及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取得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
6、單位和個人繳納的“三險一金”免稅
财稅[2006]10号:企事業單位按照規定實際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免征個人所得稅;個人按照規定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單位和個人分别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内,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7、個人提取的“三險一金”免稅
财稅[2006]10号:個人實際領(支)取原提存的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時,免征個人所得稅。
8、生育津貼免稅
根據《财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财稅〔2008〕8号)規定:生育婦女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的生育保險辦法取得的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或其他屬于生育保險性質的津貼、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9、按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的補貼、津貼免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免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是指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院士津貼、資深院士津貼,以及國務院規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補貼、津貼。
10、退休費、離休費等免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免稅。具體規定: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11、延長離退休年齡的高級專家從所在單位取得的補貼免稅
根據《财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幹政策問題的通知》(财稅字〔1994〕20号)規定:達到離休、退休年齡,但确因工作需要,适當延長離休退休年齡的高級專家(享受國家發放的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學者和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其在延長離休退休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視同退休工資、離休工資免征個人所得稅。
12、科技人員職務轉化現金獎勵減征50%
财稅〔2018〕58号:依法批準設立的非營利性研究開發機構和高等學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規定,從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收入中給予科技人員的現金獎勵,可減按50%計入科技人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13、科技人員股權獎勵暫不征稅
國稅發[1999]125号:科研機構、高等學校轉化職務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科技人員個人獎勵,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14、亞洲開發銀行支付的薪金津貼免稅
财稅〔2007〕93号:對由亞洲開發銀行支付給我國公民或國民(包括為亞行執行任務的專家)的薪金和津貼,凡經亞洲開發銀行确認這些人員為亞洲開發銀行雇員或執行項目專家的,其取得的符合我國稅法規定的有關薪金和津貼等報酬,免征個人所得稅;
15、軍人轉業費、複員費、退役金免稅
《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免稅規定,第六項:軍人的轉業費、複員費、退役金;
16、軍人的十三項補貼
根據《财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軍隊幹部工資薪金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财稅字〔1996〕14号)規定:
(1)政府特殊津貼;福利補助;夫妻分居補助;随軍家屬無工作生活困難補助;獨生子女保健費;子女保教補助費;機關在職軍以上幹部公勤費(保姆用費);軍糧差價補貼,屬于軍隊幹部的免稅項目或者不屬于本人所得的補貼、津貼,不用繳納個稅。
(2)暫不征稅的補貼、津貼有5項:軍人職業津貼;軍隊設立的艱苦地區補助;專業性補助;基層軍官崗位津貼(營連排長崗位津貼);夥食補貼。
17、退役士兵的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經濟補助免稅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令第608号):對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由部隊發給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專項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給予經濟補助,經濟補助标準及發放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經濟補助按照國家規定免征個人所得稅。
18、遠洋船員的夥食費
國稅發〔1999〕202号:由于船員的夥食費統一用于集體用餐,不發給個人,故特案允許該項補貼不計入船員個人的應納稅工資、薪金收入。
19、遠洋船員個人所得稅減半優惠
财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97号 :一個納稅年度内在船航行時間累計滿183天的遠洋船員,其取得的工資薪金收入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20、疫情防控津補貼免稅
财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号: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标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政府規定标準包括各級政府規定的補助和獎金标準。對省級及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對參與疫情防控人員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比照執行。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21、單位發放的預防新冠肺炎的防護用品
财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号:單位發給個人用于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包括現金),不計入工資、薪金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22、外交人員所得免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八項: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23、外籍人員的八項補貼免稅
财稅字〔1994〕20号:下列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一)外籍個人以非現金形式或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夥食補貼、搬遷費、洗衣費。
(二)外籍個人按合理标準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補貼。
(三)外籍個人取得的探親費、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經當地稅務機關審核批準為合理的部分。
24、特定來源的外籍專家工資薪金免稅
根據财稅字〔1994〕20号: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外籍專家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可免征個人所得稅:
1)根據世界銀行專項貸款協議由世界銀行直接派往我國工作的外國專家;
2)聯合國組織直接派往我國工作的專家;
3)為聯合國援助項目來華工作的專家;
4)援助國派往我國專為該國無償援助項目工作的專家;
5)根據兩國政府簽訂文化交流項目來華工作兩年以内的文教專家,其工資、薪金所得由該國負擔的;
6)根據我國大專院校國際交流項目來華工作兩年以内的文教專家,其工資、薪金所得由該國負擔的;
7)通過民間科研協定來華工作的專家,其工資、薪金所得由該國政府機構負擔的。
25、境外人才稅負差補貼
财稅[2019]31号: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廣東省、深圳市按内地與香港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對在大灣區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下同)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給予補貼,該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26、奧運相關外籍技術官員免稅
财稅〔2017〕60号:對受北京冬奧組委邀請的,在北京2022年冬奧會、冬殘奧會、測試賽期間臨時來華,從事奧運相關工作的外籍顧問以及裁判員等外籍技術官員取得的由北京冬奧組委、測試賽賽事組委會支付的勞務報酬免征個人所得稅。
27、西藏地區津補貼免稅
财稅字[1994]021号:對個人從西藏自治區内取得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浮動工資,增發的工齡工資,離退休人員的安家費和建房補貼費免征個稅。财稅字[1996]91号:西藏區域内工作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取得的西藏特殊津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28、殘疾孤老烈屬的所得各省确定減稅幅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具體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并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
29、住房租賃補貼免稅
财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1号《關于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對符合地方政府規定條件的城鎮住房保障家庭從地方政府領取的住房租賃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30、解除勞動關系一次性補償收入3倍以内部分免稅
财稅【2018】164号第五條第一項: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内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3倍數額的部分,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适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31、一次性破産安置費免稅
财稅〔2001〕157号:企業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宣告破産,企業職工從該破産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32、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遞延納稅
财稅[2016]101号: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員工的股票期權、股權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符合規定條件的,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可實行遞延納稅政策,即員工在取得股權激勵時可暫不納稅,遞延至轉讓該股權時納稅。
33、職工個人取得擁有所有權的量化資産,暫緩征稅
國稅發[2000]60号:集體所有制企業在改制為股份合作制企業時可以将有關資産量化給職工個人,對職工個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擁有所有權的企業量化資産,暫緩征收個人所得稅。
END
财稅陳子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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