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國家衛健委近日印發《0至6歲兒童眼保健及視力檢查服務(試行)規範》,強調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兒童眼保健及視力檢查服務,為0至6歲兒童提供13次眼保健和視力檢查。
《規範》明确,0—6歲兒童眼保健及視力檢查服務由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縣級婦幼保健機構及其他具備條件的縣級醫療機構提供。為0—6歲兒童提供的13次眼保健和視力檢查服務包括:新生兒期2次,分别在新生兒家庭訪視和滿月健康管理時;嬰兒期4次,分别在3個月、6個月、8個月、12個月時;1至3歲幼兒期4次,分别在一歲半、兩歲、兩歲半、三歲時;學齡前期3次,分别在4歲、5歲、6歲時。
《規範》指出,0—6歲是兒童眼球結構和視覺功能發育的關鍵時期,6歲前的視覺發育狀況影響兒童一生的視覺質量。這一時期發生的眼部疾病及視力不良,如果沒有及時診治,可能影響兒童眼球發育,導緻兒童視覺發育遲滞,即使戴鏡矯治也無法恢複為正常視力,一些嚴重眼部疾病甚至會緻盲。
全國防盲治盲技術指導組副組長、山東中醫藥大學附屬眼科醫院院長 畢宏生:假設從5歲開始得近視,那麼當他到12歲的時候,他就可能得到500—600度的近視,那麼假設他從9歲才開始得近視,那麼他未來那麼到12歲的時候可能隻有得150度的近視。
《規範》指出,對于6歲之前的兒童,防控近視的重點是形成良好的用眼習慣,積極參加戶外活動和體育運動,防止遠視儲備量過早過快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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