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财政部《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規定,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費用中的規費是指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由省級政府和省級有關權力部門規定必須繳納或計取的費用,主要包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工傷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程排污費以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規費。該筆費用無論施工人是否已經負擔、以何種形式負擔,都屬于其應當負擔的費用,屬于建設工程價款的組成部分。
案例索引
《楊榮、朔州市森傑房地産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2019)最高法民申833号】
争議焦點
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所涉“規費”是否屬于建設工程價款的組成部分?
裁判意見
最高院認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财政部《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規定,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按費用構成要素組成劃分為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利潤、規費和稅金。其中,規費是指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由省級政府和省級有關權力部門規定必須繳納或計取的費用,主要包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工傷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程排污費以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規費。該筆費用無論施工人是否已經負擔、以何種形式負擔,都屬于其應當負擔的費用,屬于建設工程價款的組成部分。二審判決對案涉工程款中的規費部分是否應支付給楊榮未作認定,在判決森傑公司應支付楊榮的建設工程價款中未包含規費部分,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轉自 法門囚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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