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手房網上交易?新京報訊 據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消息,為提高二手住房交易效率,支持購房家庭合理住房需求,近期,北京市住建委和市規自委印發《關于試行存量房交易“連環單”業務并行辦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将二手房交易“連環單”由過去的串聯辦理調整為并聯辦理,縮短辦理時間,方便購房群衆,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北京二手房網上交易?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新京報訊 據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消息,為提高二手住房交易效率,支持購房家庭合理住房需求,近期,北京市住建委和市規自委印發《關于試行存量房交易“連環單”業務并行辦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将二手房交易“連環單”由過去的串聯辦理調整為并聯辦理,縮短辦理時間,方便購房群衆。
按現行做法,“連環單”家庭一般要在賣出名下住房并辦理轉移登記後,才能騰出資格購買下一處住房,交易周期較長。為打通“堵點”,自2021年起,市住建委在部分經紀機構中進行了試點,将“連環單”業務優化為并行辦理,有效壓減了交易時長。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市住建委和市規自委正式下發《通知》,在全市範圍内試行存量房交易“連環單”業務并行辦理。
《通知》在繼續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政策規定的前提下,優化了購房資格核驗操作,即:納入“連環單”業務的購房家庭,其賣出住房網上簽約後,即可視同該套住房“暫時”轉出,進行買入房屋的購房資格審核,待完成買入住房的網簽後,可一并辦理賣出、買入房屋的貸款、繳稅、登記業務。《通知》還明确了“連環單”業務辦理的流程、規則等内容。目前,僅将“A家庭←B家庭←C家庭”涉及三方家庭的連環單業務納入試行範圍。
下一步,市住建委将會同有關部門,監測評估“連環單”并聯辦理的實施效果,依托不動産網上辦事服務平台,加強交易、繳稅、登記各環節的信息流轉和業務銜接,在兼顧安全和效率的前提下,逐步完善優化相關措施。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關于試行存量房交易“連環單”業務 并行辦理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提高存量房屋交易效率,支持購房家庭合理住房需求,本市試行存量房交易“連環單”業務并行辦理,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行範圍
“連環單”是指在同一時期内,購房家庭(以下簡稱:“連環單”家庭)先出售名下住房,再次購買住房的交易業務。“連環單”業務并行辦理(以下簡稱:“連環單”業務)是指優化購房資格核驗規則(完成賣出合同網上簽約的房屋不計賣出房屋家庭房産套數),将原需按順序先後辦理的房屋賣出、買入業務調整為并行辦理,以提高房屋交易效率、降低購房成本。
試行期間,申請“連環單”業務的購房家庭應符合以下條件:有同時出售名下住房、購買本市存量住房需求;出售原住房後,具有本市商品住房購房資格。
二、業務流程
(一)辦理程序
1.共同申請。“連環單”家庭與賣出方、買入方(向“連環單”家庭出售房屋的一方稱為賣出方,購買“連環單”家庭房屋的一方稱為買入方)達成交易意向,就辦理“連環單”業務達成一緻意見,共同向提供經紀服務的經紀機構提出“連環單”業務申請。
2.提交承諾。“連環單”業務的交易各方簽訂《房屋交易“連環單”業務并行辦理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見附件),在“北京市不動産登記領域網上辦事服務平台”(以下簡稱:服務平台)上傳。
3.同步資審。買入方購房資格核驗通過後,“連環單”家庭通過“服務平台”完成賣出房屋的網上簽約手續,同步提交購房資格核驗申請。“連環單”家庭已簽訂合同(賣出)網上簽約未轉移登記的房産,購房資格審核時不計入名下房産套數。
4.有序網簽。“連環單”家庭購房資格核驗通過後,通過“服務平台”完成新購入房屋合同(買入)網上簽約流程。
5.依次登記。“連環單”家庭賣出、買入房屋可同時申請辦理購房貸款、納稅及不動産登記業務。不動産登記部門根據網上簽約時間,順序辦理賣出、買入房屋的不動産登記。
在資審、網簽、登記過程中,如“連環單”購買方未通過購房資格核驗的,依《承諾書》約定,“連環單”業務進程終止。
(二)注銷程序
“連環單”家庭賣出房屋的網上簽約注銷的,“連環單”家庭及買入方已完成的購房資格核驗結果自動失效,相應的網上簽約合同依《承諾書》自動注銷,無法繼續辦理不動産登記手續,網上簽約合同注銷信息同步推送至貸款機構。
“連環單”家庭買入房屋網上簽約注銷的,不影響其已完成的賣出房屋網簽和登記效力。
三、工作要求
各經紀機構,要嚴格甄别申請家庭是否符合連環單并行辦理條件要求,做好政策解釋,嚴禁将不符合條件家庭納入連環單業務辦理範圍。将《房屋交易“連環單”并行辦理承諾書》納入經紀服務合同檔案,按相關規定保存。
本通知自2022年9月15日起執行。
編輯 陳豔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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