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叔
标題:跟小車碰撞傷到腳,男子選擇私了拿1000,隔天骨折想找車主賠償
在路上發生點小意外,要是傷勢不嚴重的話,其中一方也有事着急,可能就會選擇私了的方式,給對方賠點錢意思一下就過去了。
對于受傷的一方來說,雖然私了能拿到不少錢,但也附帶着一定的風險,畢竟是沒到醫院檢查過,不知道傷勢到底有多嚴重。
要是等到隔天才發現傷勢嚴重,此時再想找車主就難了,對方不一定會答應賠償,在浙江就有位男子碰到了該情況,我們一起來看看。
事情是這樣的,浙江杭州的段先生,2021年12月31号下午6點多,他騎着電動車出門,路上和一輛小車發生碰撞,對方私了賠償了他1000元。
當時腳上也就點擦傷,雖然感覺是有點疼,但是還能正常走路,車主又說自己有急事,主動詢問他要不要私了,他感覺也是沒有什麼大事。
在車主提出要私了後,他也就同意賠1000元,結果隔天早上醒來時,自己的腳就腫起來了,還不能下地正常走路,到醫院檢查是有點骨折。
醫生和段先生說了,要先觀察7天時間,到時再到醫院裡複查,如果恢複得不好的話,肯定是要動手術的,光是手術費就要幾千元。
很明顯私了的1000元是不夠的,更别說還耽擱到了工作,這段時間的誤工費也不少錢,他就想要找車主出來,再協商一下賠償數額的事。
不過私了時也沒要聯系方式,段先生無法找到車主,隻能求助媒體幫忙了,1月5号記者也到現場了解情況,段先生也介紹了碰撞的情景。
當時他是從教工路左轉到天目山路,小車是從教工路右轉,可能是速度有點快就碰到了,具體是誰的全責,他個人也是判斷不太清楚。
段先生還提出了個細節,現場是有位協警來看過,對方應該是有車主的聯系方式,記者也到交警大隊了解過,确實交警有車主的聯系方式。
目前交警大隊也已經在幫忙聯系車主了,隻是事故過去了好幾天,還需要進行責任劃分。
小結
從段先生的說法來看,這事情也是難扯清楚了,當時發生碰撞後,腳隻是有點擦傷,并沒有到不能走路的情況,無法證明是碰撞導緻的。
這起碰撞事故也是挺奇怪的,按照他的自述來說,段先生是有左轉,小車是右轉,兩方軌迹就不在一個線,怎麼也不太可能會碰撞到。
在此也要提醒大家,在路上出現什麼意外時,還是盡量不要選擇私了,避免後續再出現波折,比如和文中的情況一樣,隔天才發現自己骨折了。
大家對此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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