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生活中,人與人之間的簽名、按手印其實是對既定法律行為(尤其是合同)的确認,一旦簽名或者按了手印,就意味着雙方以書面形式确認了法律行為的成立,由于一般情況下,許多法律行為(尤其是合同)成立即生效,一旦簽名或者按手印之後,雙方就要受到一紙之約的束縛,開始履行合同,這也是以後因為合同糾紛打官司必須具備的書面證據。今天想分享給大家的是怎麼使用這兩種手段才是最佳,怎麼在合同簽訂時就最大限度地維護好自己的權益。
簽名名字是公民的代符,是公民在事實上為現代社會所承認其存在的形式表現。
簽名時請注意以下問題:
一是有人除了身份證上的法定姓名外,可能還有多個供他人稱呼的名字,比如在戶口本上你可能會有曾用名,在職業上你可能會有筆名,但是從法律角度考慮,使用法定姓名之外的名字有引發争議的可能,需進一步證明名字與行為人是相符的,而且證明這種相符性往往成本很高,所以在簽名确認時最好寫自己的法定姓名。
二是不要使用網上或者現實中一些搞藝術文學的給你們制作的藝術簽名,其一那不是你自己簽的,将來被冒用、被僞造的可能性很大;其二這些藝術簽名比起你自己的親筆簽名來說,無法準确識别出你的個性,和你自己的個性是否相符,能否證明是你本人上存在難度。其三大部分藝術簽名原本就是花裡胡哨,狂草飛揚,連你寫的是什麼字都難以識别,更别說識别你是誰了。
按手印其實在現實生活中按手印一般不會單獨使用,但考慮到當事人不會寫字,所以也就把按手印當成了法律行為的确認方式。按手印的好處就是在于每個人的手印都是全世界甚至是全宇宙唯一的,沒有辦法被僞造,即使是僞造,成品和原物的差别也是不可忽略的。而且,指紋因為其天下無雙,部分情況下其鑒定成本比起簽名來說要低,這也就是為什麼公安和檢察機關在訊問完畢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會讓其簽名後并蓋章,而且在訊問書修改的每個地方都要按手印的原因,因為一旦你按手印,就表示你最終确認了訊問内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可以被拿來作為證據使用,除去刑訊逼供的狀況外,毋須二次确認。
按手印時需要注意,就是力度。要不輕不重,适度即可,輕了的話看不清,重了的話好像你就像上輩子被别人欠了一千萬一樣,那一塊全是印泥,仿佛把憤怒都發洩在了那張代表你未來權利和義務的紙張上,同樣也是看不清。中度為好。其次按手印時最好用食指,最好在第一次按下去時前後左右稍稍旋轉一下手指,将你食指第一指節的全部指紋全部按上去,更便于識别。
最終适用
當然了, 最為慎重的選擇就是簽名與按手印的結合,簽名是是個人真實意思的體現,是最易識别的個人确認方式。當然了,肯定也少不了他人代簽的情形,這在各位小時候冒充家長給試卷簽字的時候基本都幹過。相對于簽名而言,按手印雖然不易識别,可一旦被識别,再确定個人身份的力度上就是一戰定乾坤。
因此,簽名與按手印相結合能互相取長補短,是規避風險的最佳選擇。而且最好是在簽名之後按手印,而不是在按手印後再簽名(因為再簽名會破壞指紋的完整度),要使得簽名和按手印有一定的重合度,這樣才更有力于個人身份的識别,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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