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碰瓷不太容易被識别,還好有受騙的司機在事後回想感覺蹊跷,報了警。
警方一查,不得了,這對碰瓷的同夥在去年短短3個月裡頭已經連“演”18場,騙了3.8萬元。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檢察院剛剛将兩人提起公訴。
事情是這樣的:
去年10月9日晚上7點半,杭州姚先生駕車行駛在杭州西湖景區萬松嶺路上,在他車前有一輛廣東牌照的越野車開得很慢。
姚先生想可能是外地車不熟悉杭州路況,也許是邊開車邊欣賞風景,就想借道超車。
誰知,姚先生剛加速,前車也加速,于是姚先生再次提速,想超上前去,就在這個時候,對向車道突然出現一個騎共享單車的小夥子,一頭撞在了姚先生車左邊反光鏡邊上。
姚先生立即下車詢問,倒地小夥子把衣服撩起來,皮膚有點紅,其他倒也看不出什麼。
姚先生扶小夥子上車,準備帶他到醫院檢查,車開到南山路沒多久,小夥子說不用去醫院了,身體沒有大礙,他要給他叔叔打電話 。
小夥子拔通了電話,讓姚先生接,對方自稱是小夥子的叔叔,說他侄子一個人在杭州,他趕不過來,醫院就不用去了,讓姚先生賠一點醫藥費1000多元就可以,姚先生同意。
這時,小夥子又從口袋裡拿出了一部蘋果手機,說手機摔壞了,他叔叔就說,手機摔壞就一起賠,手機費4000元,一共5000元。姚先生和他們讨價還價到3000元,支付給了小夥子,小夥子就下車自行走了。
回到家中的姚先生想想這個過程,似乎遇到了碰瓷,于是報警。與此同時,警方也接到多起報警,在景區龍井路、龍井支路等地,和姚先生遇到的情形類似,警方立案偵查,很快鎖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甲和李某乙,2018年12月13日李某甲被抓獲,2019年1月31日李某乙被抓獲。
李某甲和李某乙是老鄉,兩人在2018年9商定一起去開“碰碰車”,從廣東出發到合肥、杭州、甯波、溫州等地,選擇雙向都是單車道的路段,李某甲故意将車開得很慢,迫使在他後面的車沒辦法借道超車,李某乙借一輛共享單車,用手機或微信與李某乙時時聯系,兩人通過觀察發現有車想超車,就會讓李某乙騎着共享單車故意碰向超車的車輛,之後倒地,當司機發現他倒地後來扶他時,他就會将事先準備好的,已經破屏的蘋果手機放在地上,在對方帶他去醫院的途中,和叔叔打電話,讓對方賠錢,實際上這個“叔叔”就是李某甲。
而萬一如果對方沒有看到倒地的李某乙,李某甲就會開車追上去,逼停對方,告訴對方撞到了人,要求賠錢。
兩人以此方法,自2018年8月起到2018年11月份,3個月的時間内碰瓷18次得款38100元。
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檢察院認為,李某甲和李某乙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财物,數額較大,應該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遂于8月12日将兩人提起公訴。目前,法院已開庭審理,将擇日宣判。
檢察官提醒,本案中,兩被告人特意選擇雙向都是單車道的路段,特别是實線路段,目的就是為了不讓對方超車,如果超車,就會讓對方覺得是自己超車造成了事故,自認理虧,所以不想報警,于是,他們才能成功上演“雙簧”。所以,檢察官提醒:當遇到莫名其妙的“事故”時,還是需要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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