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自網絡,圖文無關
讀者來信:
木子李:
我和前女友大學同學兼情侶,大二後半學期建立的戀愛關系,戀愛半年後,我們在學校附近租房同居。
那時候,我們暢想過我們的未來:大學畢業後,留在上學城市發展事業。
事實上,我們也是這麼執行的。
隻是,在上學城市工作半年後,我們老家有一個進國企的名額,我各方面條件都比較符合,于是,我父母慫恿我回去參加考試。
該國企是我們當地收入最好的單位,于是,我動心了。
沒有對女友說這件事,隻是說,家裡有事,我需要回去處理一下。
最終,我成功被現在的單位錄取。
于是,我對前女友上演了隔着屏幕說分手。
轉眼,十年過去了。
這十年間,我經曆了結婚、離婚。
前段時間,同學聚會,我參加了,我的私心:希望能見到前女友,想知道她這些年過得好不好。
沒有見到前女友,卻見到了她最好的朋友。
向她打探前女友的消息,她:你還有臉問她過得好不好,我隻能告訴你,非常糟糕。
并得知,我們分手的時候,她已經懷孕,我們的孩子現在9歲。
一開始,這個同學并不願意透露前女友的行蹤,因為在我倆分手後,前女友就輾轉到了别的城市,這些年,也沒有和别的同學聯系。
和前女友關系很好的那個同學或覺得前女友現在的生活太辛苦,又或者覺得我倆之間終究有孩子,還是把前女友的住地、聯系方式給了我。
給前女友打電話,她在那邊哭了,但是,還是不肯見我。
最後,經過我好說歹說,還同意和我見面。
現在,我已經把她接到了我身邊,并打算彌補她一個虧欠多年的婚禮。
這也算比較好的結局了吧。
木子李編後語:
十年,人們的變化還是蠻大的。
你之所以願意和你前女友舊情複燃,其實,靠的就是你們之間的那點回憶、你們有一個孩子以及你對她的虧欠。
和誰結婚,其實都沒所謂,關鍵是,婚後生活能不能順利行進。
你們當年恩愛,不一定現在依然能夠融入到對方的生活。
這十年,她過着近乎閉塞的生活,包括性格、見識都會和你形成反差。
所以,我對你的提醒是:
希望你永遠記得這份虧欠,在以後的日常生活中對她多一些體諒、擔待、理解。
不要試圖把她變成你希望的樣子就是對她最大的仁慈。也隻有這樣,你們的婚姻才有可能順利行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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