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與“常”雖然都有長久的含義,但是二者還是有很大區别的。
“恒”字,主體是“亘”。“亘”字的甲骨文上下兩橫表示天與地,中間的“日”在甲骨文表示的是“月”。不管是甲骨文的“月”,還是現在簡體字的“日”,反正代表的是日月星辰。
“亘”字反映的是古人的宇宙觀,表示天地宇宙,日月星辰,循環往複,始終如此。
“亘”字左邊加上一個豎心旁,表示的是心如天地日月那般長久不變。這當然是人的一個美好的願望。
“常”字沒有甲骨文,金文“常”字與現在的簡體字幾乎沒有太多變化。上面是一個“尚”字,下面是一個“巾”字。“尚”表示崇尚,流行。“巾”表示服飾。兩者合在一起表示的是古代人們喜歡的非常流行的服飾。從文字的演變考證,這個服飾就是“裳”。所以“裳”也是“常”的異體字。
大概是“裳”這種服飾符合古代人們的審美和生活習慣,因而穿這種服飾就成了“常”态。如果不穿這種服飾,就成了不正“常”的現象。
從這個意義上講,“常”有不變的含義。但是,這種不變與“恒”表示的不變無論是在時間的長度還是強度上都相去甚遠。
“恒”表示的是天地之長久,“常”表示的僅是人事之長久。
天地之長久,如日月之恒,于人而言,可以視為亘古不變。
人事之長久,則如時尚之風,于人而言,時過境遷,新風又來。
如此看來,天地生人,各有其道。天道為恒,不變是其“常”态。人道曰常,變乃人之“常”理。
了解了“恒”“常”之别,老子的《道德經》所言之道則明如日月。
道可道也,非“恒”道也。
道若能道,必為“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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