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待抵扣進項稅額的核算,本文重點說說一般納稅人轉小規模這一過程納稅人這方面的情況,要知道待抵扣進項稅額是不需要計算的,核算的話依着會計處理的過程做好就可以,本文如下。
待抵扣進項稅額的核算怎麼做?
待抵扣進項稅額不是計算出來的,是已記賬,本月未認證的進項稅額。此筆分錄是待抵扣稅金轉進項稅額的做法。這筆分錄所對應的金額是本月所認證己認證通過能抵扣的進項稅金
《财政部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标準的通知》(财稅【2018】33号)文規定:符合條件的一般納稅人可以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并且在轉登記後,其未抵扣的進項稅額作轉出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标準等若幹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号)明确:轉登記納稅人尚未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以及轉登記日當期的期末留抵稅額,計入“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核算。
增值稅待認證進項稅額相關會計處理
根據《規定》第二(一)2項,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産或不動産,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其進項稅額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應借記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産科目,其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經稅務機關認證後,根據有關“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專欄及“待認證進項稅額”明細科目的核算内容,先轉入“進項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
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轉出時,記入“進項稅額轉出”,借記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産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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