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築容積率、建築密度、綠化率概念
1、建築容積率:是指項目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内全部建築面積與規劃建設用地面積之比。附屬建築物也計算在内,但應注明不計算面積的附屬建築物除外。
2、建築密度:即建築覆蓋率,指項目用地範圍内所有基底面積之和與規劃建設用地之比。
3、綠化率:是指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内的綠地面積與規劃建設用地面積之比。
以上所提到的規劃建設用地面積是指項目用地紅線範圍内的土地面積,一般包括建設區内的道路面積、綠地面積、建築物(構築物)所占面積、運動場地等等。
二、建築密度與容積率的關系
建築面積越大,産品出售額就越大,獲的利潤也就越大。在地塊面積一定的情況下,容積率就是控制建築面積的直接指标,兩者正比關系。建築面積的增加需要建築層數的增高,在這種情況下隻有犧牲建築密度來達到建築高度增加的目的,這個時候需要協調的就是建築面積的增加,帶來的建築密度的減小是否合乎利潤最大化的目标。建築密度的降低帶來的是土地利用的不充分,也就是對土地成本的浪費,建築面積的增加帶來的是回收款的增加,二者的矛盾需要找到一個合理點、均衡點來實現在土地盡量不浪費的基礎上使建築面積最大化。
三、建築容積率、建築密度、綠化率指标
1、用地性質:二類居住用地;
主要規劃指标:容積率:≤1.6;
建築密度:≤30%;綠地率≥35%;
2、用地性質:居住(兼容商業金融、行政辦公);
主要規劃指标:容積率:≤3.0;
建築密度:≤40%;綠地率≥25%;
3、用地性質:居住(兼容商業金融、行政辦公);
主要規劃指标:容積率:≤2.0;
建築密度:≤28%;綠地率≥35%;
4、用地性質:居住(兼容商業金融、行政辦公);
主要規劃指标:容積率:≤3.0;
建築密度:≤28%;綠地率≥35%;
5、用地性質:商業、辦公(兼容旅館業)用地;
主要規劃指标:容積率:≤2.4;
建築密度:≤28%;綠地率≥35%;
6、用地性質:公共設施用地;
主要規劃指标:容積率:≤8;
建築密度:≤55%;
7、用地性質:商業金融、居住(兼容行政辦公)用地;
主要規劃指标:容積率:≤2.5;建築密度:≤26%;
綠地率≥35%;
8、用地性質:商業、辦公(兼容旅館業)用地;
主要規劃指标:容積率:≤2.4;建築密度:≤28%;
綠地率≥35%;
9、用地性質:住宅用地;
主要規劃指标:容積率:≤3.6;
建築密度:≤22%;綠地率≥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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