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内的機器上污漬随處可見,口罩原料和成品被随意堆放在地上,生産過程中沒有任何消毒和防護措施……這就是日前鄭州鐵路警方查獲的口罩制假窩點。
3月3日,記者從鄭州鐵路公安處獲悉,2月25日,該處聯手濟南鐵路警方破獲“2.5”特大生産、銷售假冒僞劣口罩案,先後将涉嫌生産、銷售假冒僞劣産品的18名犯罪嫌疑人抓獲,該案累計繳獲假冒“飄安”牌醫用口罩32萬餘隻。
舉報電話牽出假冒口罩生産鍊條
2月5日,鄭州鐵路公安處接到了群衆的電話舉報,其在鄭州火車站中鐵快運托運部辦理托運業務時,發現托運部内有大袋包裝的飄安牌一次性醫用口罩,根據自身掌握的專業知識,他判斷這批口罩為假冒僞劣産品。
到達現場後,民警很快找到了舉報電話中所說的一次性醫用口罩(印有飄安牌字樣,産地為河南省長垣縣),經初步清點共計30萬隻。經與河南省長垣縣飄安有限公司聯系,确定無該批次口罩,系假冒産品,民警遂将該批口罩予以扣押。
經查,該批口罩系河南某公司員工盛某根據公司采購口罩要求,于1月下旬通過微信朋友圈從一自稱叫張某的人處購買的。盛某向張某預定購買一次性醫用口罩50萬隻。
2020年1月28日,在公司轉賬15萬元訂貨款後,張某将首批30餘萬隻醫用口罩通過郵寄交付。收貨後,盛某發現口罩不符合要求,遂與張某協商退貨。雙方協商同意後,該公司于2月5日将30萬隻口罩運到鄭州火車站,準備通過中鐵快運将貨退回山東張某處。
根據盛某提供的線索,民警依托多種手段,迅速鎖定犯罪嫌疑人張某在山東泗水一帶活動。
鄭州鐵路公安處第一時間将案情上報至公安部鐵路公安局,通過鐵路公安局刑偵處向濟南鐵路公安處推送,落實核查犯罪嫌疑人張某,查找口罩來源。
鄭州、濟南兩地鐵路警方查清源頭,假口罩從河南層層轉手賣到山東
鄭州、濟南鐵路公安處第一時間成立了聯合專案組,開展偵查工作。
受疫情限制,兩地警方無法現場聯合辦案,傳統的調查取證手段難以有效開展。面對這些困難,他們通過互聯網平台開展“雲協作”,召開網絡會議互通案情進展情況,制定偵查抓捕策略,将各自轄區内的線索最大限度進行挖掘,共同推進案件偵破工作。
2月11日,濟南鐵路警方根據鄭州鐵路警方的通報線索,在山東省泗水縣将犯罪嫌疑人張某抓獲。
據張某交代,假口罩是他從搞百貨生意的路某海手中以3毛錢每隻的價格購買的,再以每隻8毛錢的價格向外出售。
據此,濟南鐵路警方于2月14日在山東省泗水縣将路某海抓獲。
路某海供述,其銷售的假口罩主要是從路某景、郝某魯、路某文、王某偉、段某曉、段某、楊某超等附近村鎮的小商販處收購來的。2月17日上述人員先後到案,供認銷售的假口罩都是從臨沂市某商貿城購進的。
2月18日至22日,專案組根據涉案人員供述,先後将該商貿城内販賣假口罩的犯罪嫌疑人劉某全、常某霞、密某娜、郁某磊、丁某鳳抓獲。經訊問,5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對2019年以來利用經營的商鋪銷售假冒“飄安”牌口罩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至此,一個14人的假冒僞劣口罩四級銷售網絡被徹底打掉。
根據上述5人的供述,這些假口罩主要是從河南長垣的陳某行、謝某龍和安陽滑縣的禹某芳處購買,案件的重心再一次轉回河南。
制假現場均被查封,生産過程沒有消毒、防護措施
接到濟南方面反饋的線索後,專案組立即采取行動,兵分兩路前往長垣和滑縣開展抓捕工作。
辦案民警很快查實,犯罪嫌疑人謝某龍因涉嫌生産銷售假冒僞劣口罩已被長垣市公安局、開封市公安局等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據此,他們與長垣市公安局協調配合,對其進行網上追逃。目前,謝某龍已在貴州省清鎮市被抓獲,正處于疫情隔離期。
2月22日,在長垣當地警方的配合下,陳某行主動到案,供述了自己在李某軍、李某強處購買僞造的“飄安”牌口罩,并通過微信聯系買家,物流郵寄微信轉賬的方式與劉某全等人交易的犯罪事實。
專案組了解到,李某軍因涉嫌生産假冒口罩已被長垣市公安局抓獲并提請逮捕,其供認了通過生産仿冒“飄安”牌,多次通過陳某行向山東臨沂劉某全等人銷售口罩的犯罪事實。
2月24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強也被專案組抓獲。其供述了自己于2016年注冊公司,生産勞保防護用口罩。由于“飄安”牌口罩知名度大,需求量高,便開始生産仿冒“飄安”牌一次性醫用口罩,并多次通過陳某行提供的人員地址,向山東臨沂劉某全等人銷售口罩的犯罪事實。
根據幾人供述,專案組人員來到了他們各自生産口罩的“工廠”,房間内的機器上污漬随處可見,口罩原料和成品被随意堆放在地上,生産過程中沒有任何消毒和防護措施。
至此,該案案情已全部查清,犯罪嫌疑人禹某芳仍在外地逃竄,其餘18人均已到案,并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鄭州鐵路警方已将禹某芳列為逃犯網上追逃,并多方開展工作促其投案自首。犯罪嫌疑人李某強、李某軍、謝某龍、禹某芳的生産假冒口罩窩點均已被當地有關部門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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