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青島的何女士離婚後
前夫就揚言殺她全家
9年前先是母親被刺死
今年父親又遭殘忍殺害
家裡隻剩她和妹妹了…
何陽(化名)是青島即墨溫泉街道何家村人,家裡除了父母,還有一個妹妹何晴(化名)。正是何陽的一場婚姻,改變了全家人的命運。
2004年,何陽突然覺得丈夫邵某變了,從前的他勤快老實、溫柔體貼,婚後開始卻好逸惡勞、不思進取,父母曾苦勸,但絲毫沒有用。時間一長,何陽就生出了離婚的想法,但邵某不同意。
最終在家人的支持下,何陽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2007年9月30日,兩人正式離婚。
之後的一年時間,邵某多次打電話到家裡,要求複婚,但是都遭到拒絕。 久而久之,他也從原先的好聲好氣,變成了威脅恐吓。有一次,何陽的母親告訴家人,邵某又打電話來了,說:不複婚,就要殺你們的全家。
何家人想不到,邵某正在處心積慮兌現着之前的“諾言”。
2010年4月12日下午2點10分,何陽和母親王女士在家看電視,突然聽到院子裡有響聲,她們趴窗戶上一看,發現邵某正在外面轉悠。母女倆擔心被邵某傷害,趕緊拉上窗簾。戰戰兢兢等了約10分鐘,不見邵某出現,王女士想出去看看,不料剛出屋門,邵某就沖進院子裡。
“何��在不在家?”王女士随口告訴邵某,女兒去城區打工了,看到邵某往裡走,王女士趕緊去鎖屋門,想保護女兒和外孫。就在這時邵某向王女士下了毒手。
何陽說,聽到母親的慘叫後,她想沖出來救人,但是屋門被反鎖了。
案發時,鄰居梁先生正在家睡覺,聽到驚叫聲和一聲悶響後,趕緊爬到平房上,看到一名男子跑出院子,騎上摩托車跑了。
梁先生來到王女士家,發現老人坐在屋門西側,渾身都是血。 他打開屋門把何女士放出來,撥打了 110和120。120和民警很快趕到現場 ,但是王女士已經死亡。
民警在一個門洞裡,找到了兇器:一根150厘米長的鐵管,上面焊接着一個30餘厘米長的鐵錐。
何陽的父親說,老伴除了頭和臉上的傷口外,後背被捅傷多處,僅穿透胸腹部的傷口就達12處,下肢也遍布傷口。
當時,即墨警方很快鎖定兇手,立即趕到邵某家裡,但邵某并沒有回家。據稱,邵某多天前就在制作兇器,曾遭家人制止,但他仍一意孤行。2010年4月13日上午 ,民警在城陽将邵某抓獲。
痛失母親之後,何家又聽到一個意外的消息,邵某沒拘留多久就被放了,因為在精神病發作期。
何晴說,邵某在醫院治療了幾個月就出來了,沒有采取任何措施。通過打聽,何家人得知邵某出來之後很正常 ,但一個老人無辜被害,邵某家人一直沒給個說法。
自從邵某被釋放,何家人整日擔驚受怕。他們的擔心不是多餘的,悲劇真的沒有結束……
2011年前後,何晴的父親再婚,為了安全起見,他和新老伴從何家莊村的老房子,搬到了40公裡外。 搬走之後的日子裡,邵某再次出現在了何家莊村。
到了2018年,邵某終于打聽到何老先生的住所。
“那天我父親沒在家,他又找鄰居,打聽到我繼母的父親,也就是我姥爺的家。”
何晴說,有一天邵某出現了,父親看到後很氣憤,拿着鎬頭出來攆他,然後他跑掉了。
從那天開始,何家人又陷入恐慌之中。為了避免後患,何老先生的家門口裝上了監控。
那天清晨5點左右
邵某帶着兇器來到父親家
聽到敲門聲
父親開監控看到是邵某
就等他走後才出來幹農活
但沒想到的是
邵某根本沒走…
監控顯示當天早晨5點41分
何老先生消失在畫面中
邵某沖老人下了手
回憶當時的慘劇,何晴泣不成聲:“應該是開始的那一刀,先砍在我父親的正面,都是深可見骨。後背這個地方全都爛了,砍了不知道多少刀,地上全是血,很厚的血,淌得到處都是。”
發出陣陣慘叫
老伴跑出家門沖了上去
當時兇手目的非常明确
就是要至老伴于死地
她的手掌被砍斷純屬誤傷
監控顯示邵某手拿砍刀于5點43分逃離現場,目前已被公安機關控制。
時隔9年,父母被同一個人,用極其殘忍的方式殺害,這是何等的悲劇!何家姐妹也擔心邵某那句“殺你全家”會不會繼續兌現…
對此也非常擔憂
邵某到底是什麼樣的人呢?為何要如此對待自己的前嶽父母?記者經過多方打聽,找到邵某父親的家。邵某的繼母說,他早就不在這裡住了,“精神不大正常”。
記者又電話聯系了邵某的父親,邵先生說:兒子患有非常嚴重的精神分裂,自己平時打工都把他帶在身邊,為的就是好好看着他。可是,兒子的精神狀态時好時壞,自己根本就看不住,這才讓他跑出去,發生了意外。
導緻精神分裂的呢
父親說是“被媳婦氣的”
記者又聽到了另一個說法
村民說:邵某在十八九歲的時候,因為母親車禍深受打擊 ,後來變得沉默寡言,可能又加上之後的婚姻不幸,精神問題越發嚴重。
後來,邵某經常在村裡胡言亂語,罵罵咧咧,甚至還砸過鄰居家的玻璃,打過鄰居家的孩子。對于這個人,大家雖然心有同情,但為了自身安全,也都是能躲就躲。
現在邵某已經被公安機關控制,整個案件也正在處理當中。雖然目前的結果還是未知數,但是大家不得不擔心,這樣沒有自控力的精神疾病患者,如果再次被放回社會,會不會再去傷害其他的人?
究竟有什麼辦法能阻止慘劇的發生呢?
律師孔姣介紹:“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是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的,經過法定程序來鑒定,他确實是精神病人,他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或者是治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我國精神衛生法也明确規定,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主管本區域内的精神衛生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司法行政民政、公安、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内,也應當負責有關的精神衛生工作。”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标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系,我們将及時更正、删除,謝謝。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