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虛拟運營商的手機号壞處?央廣網北京9月7日消息(記者 牛谷月)9月7日,工信部發布針對用戶反映的“虛拟運營商倒閉後手機号碼如何處理”問題的回應工信部表示,因相應移動轉售業務專用号段的使用權歸屬于基礎電信企業,當與基礎電信企業合作的轉售企業倒閉後,相關業務可由該基礎電信企業或該基礎電信企業接入的其他轉售企業承接,相應碼号資源可正常使用,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用虛拟運營商的手機号壞處?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央廣網北京9月7日消息(記者 牛谷月)9月7日,工信部發布針對用戶反映的“虛拟運營商倒閉後手機号碼如何處理”問題的回應。工信部表示,因相應移動轉售業務專用号段的使用權歸屬于基礎電信企業,當與基礎電信企業合作的轉售企業倒閉後,相關業務可由該基礎電信企業或該基礎電信企業接入的其他轉售企業承接,相應碼号資源可正常使用。
來自山東的陳先生提問:如果虛拟運營商公司倒閉了,他們售賣出去的手機号會怎麼處理,是否還能正常使用?是由用戶自由選擇運營商轉網,還是由固定運營商接手?
對此,工信部回應,工信部依據《電信網碼号資源管理辦法》《電信網編号計劃》等相關規定,根據基礎電信企業需求,為其核配移動通信轉售業務專用号段。基礎電信企業應做好相應的數據開通工作,并根據移動通信轉售企業(即虛拟運營商公司,以下簡稱轉售企業)的需求,合理分配碼号資源供其使用,确保碼号資源的有效利用。
關于陳先生咨詢的轉售企業倒閉的相關問題,因相應移動轉售業務專用号段的使用權歸屬于基礎電信企業,當與基礎電信企業合作的轉售企業倒閉後,相關業務可由該基礎電信企業或該基礎電信企業接入的其他轉售企業承接,相應碼号資源可正常使用。
據悉,虛拟運營商(Virtual Network Operator),是指依靠租用傳統電信運營商的通信資源開展電信業務的新型電信運營商。工信部于2013年年底開始向國内各類企業頒發電信行業虛拟運營商牌照,2018年,虛拟運營商實現正式商用。目前,大多數虛拟運營商用戶規模較小,市場占有率低,部分獲得資質的企業甚至已停止運營虛拟運營商業務。
來源: 央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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