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是歧視性用語要改名?權益是否得到保障才是關鍵。
最近,有人大代表提出“政府倡導各方媒體在宣傳上,不使用‘農民工’等歧視性語言”的建議,對此,深圳市人社局答複稱,“對照相關法律法規、對标中央主要媒體報道,我市雖不能要求本地媒體不使用‘農民工’表述,但也将結合深圳實際,引導新聞媒體多使用‘來深建設者’表述,并指導督促本地媒體加大對來深建設者宣傳力度。”
這一公開回複,引發大衆熱議,也再次讓“農民工”這一稱謂回歸大衆視野。
“農民工”這個稱呼含有歧視色彩嗎?對于“農民工”這一稱謂 ,網友怎麼看?
“農民工”,
既是一個大衆名詞,也有着确切的法律定義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農民工,是指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務的農村居民。”
農民也好、工人也好,
本身都隻是一個職業身份
追根溯源,“農民工”本是中性詞,造成“語言污染”的是複雜的社會現實。進城務工人員遭受歧視的根本原因,是一些人心中根深蒂固的偏見和誤解,而非“農民工”這個名字。單純不使用“農民工”的表述,恐怕很難起到良好的糾偏效果。
中青評論微信公号 白毅鵬
人大代表提出棄用“農民工”表述的倡議,
相信也是基于反歧視的出發點,
但對“農民工”的尊重,
應體現在他們在城市
是否享受到了公正的待遇,
而不在于是否取消了
“農民工”稱謂或換了馬甲。
關鍵的問題,并不是農民工這個稱呼好不好聽,而是農民工的權益有沒有得到保障。如果他們在相同崗位上幹着同等工作,就可以享受到同等的待遇、福利和保障,那麼又哪來的所謂歧視呢?換句話說,職業形象主要還是從職業待遇、職業權利來體現的,而不是一個稱呼。
光明日報 樊成
不管是什麼樣的稱謂表達,隻有勞動權益有了健全保障,解決他們最關心的問題,才是對他們最大的尊重與關愛,才能讓他們感受到城市的溫暖與關懷。
東方網
在緻力于打破語言、觀念層面上的歧視的同時,我們也應看到“農民工”他們的利益訴求。近年來,國家越來越重視“農民工”作為勞動者應享有的基本權利,“農民工”的相關權益保障,也一直在不斷建立和完善之中。
2006年《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幹意見》,提出“消除對農民進城務工的歧視性規定和體制性障礙”;2011年,文化部等部門聯合發文提出“農民工享有與城市居民同等文化權益”;2020年5月1日,《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正式實施,明确保障農民工按時足額獲得工資......
除國家層面外,
近年來各地也出台了不少政策,
從規範勞動合同到完善各項保險,
從解決子女教育到享受市民化待遇,
也讓想融入城市的農民工心裡更加踏實。
北京市:大力推廣勞動合同制度,推進集體合同制度攻堅計劃,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7%;
太原市:大力推進農民工市民化,保障農民工勞動權益;
大連市:大力保障農民工随遷子女入學權利
......
而據國家統計局陝西調查總隊發布的數據分析報告顯示,陝西省超七成農民工家庭對子女當前教育情況滿意。
提高農民工待遇比關注稱謂更重要,
隻有在切實的環節上多做工作,
尊重“農民工”的訴求,
才能幫助他們獲得實質上的平等,
讓他們城市發展的紅利。
讓“農民工”挺直腰杆,不能隻靠改變表述!
出品:民生周刊(ID:msweekly)新媒體編輯部
封面圖來源:新華網
編輯:李楊詩宇
責任編輯:劉烨烨
主編:崔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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