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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冷門人物

旅遊 更新时间:2025-01-27 05:41:54

何曉方/整理

2021年11月29日,武漢大學曆史學院魯西奇教授在華東師範大學第五屆地方文史高級研修班上,作了題為“中國古代早期庶人的名與姓名”的學術講座。他從中國古代早期庶人的稱名方式入手,根據從周秦至漢初不同文獻中對于庶人“名”的記載,考察了古代早期庶人之名使用的不同類型與方式,即口語表達的人名、書寫成文字的人名和實際使用的人名,分析了書寫性庶人名的結構,進而指出庶人“名”與“姓名”的本源與實質。本場講座由華東師範大學曆史學系副教授包詩卿主持。

古代的冷門人物(地方文史魯西奇)1

《通志·氏族略》有雲:“貴者有氏,賤者有名無氏。”這一說法為後人沿襲而成定論。可是,庶人(平民)既然均屬于特定的血緣組織(或集團),自當“有”其姓氏;而文獻所見,庶人卻多無姓氏,蓋“有姓氏”與“稱姓氏”并非一事:庶人有姓氏,卻未必“稱姓氏”,故文獻所見庶人“稱名不稱氏”,并不意味着事實上“庶人”即“無氏”。所以,魯西奇指出,文獻所見的庶人多無姓氏,實則是“有姓氏”與“稱姓氏”的區别,上古時代庶人或亦有其姓氏,但不稱其姓,隻稱其名。

庶人的稱名方式及其變化

魯西奇根據“九年衛鼎”銘文、“散氏盤”銘文、陶文圖錄、包山楚簡、裡耶秦簡等材料中所記載的諸多人名,進一步讨論了姓氏制度與稱名方式的演變。并簡要概括了庶人稱名方式的變化:

1、在商西周時代,姓、氏為貴族階級所獨用,庶人稱名不稱氏(無論其是否有氏),此種規則至春秋時期大多得到遵行。

2、至于戰國時期,齊國仍秉持舊規,貴族官吏多使用“氏 名”的稱名方式,庶人徒隸則稱其名,且多用單字。楚國則較為普遍地使用“氏 名”的稱名方式,無論是貴族或平民,大多皆有其名、族(氏)。秦人則較少稱氏(族),貴族官民大多皆以名為稱。總之,春秋戰國庶人漸有稱氏者。

3、秦據有楚地及統一全國後,推行秦的稱名方式,無論地位高低,多以單名為稱。而到西漢前期,姓、氏既合而為一,稱名不再有貴族官僚與庶人之别,因此庶人稱名多用“姓氏 名”方式。即秦漢時期,庶人逐步普遍地使用“姓名”。

庶人名的書寫

庶人之名,本起于口語稱謂,以“音”表達,并不書寫。春秋戰國時期,出于列名籍、别鄉裡的需要,庶人之名被書寫成文字列入籍簿,以征發賦役。也正是由于庶人進入了更廣大的社會、政治體系中,其所屬之血緣或地緣組織就成為了界定其屬性的組成部分,氏遂被冠于其名之上,形成姓名。

而由于庶人多不識字,不能自書其名。魯西奇認為往往是書吏(裡典、佐或史等)或當事人及其親近者在登記戶籍、制作籍帳、記錄稟食發放情況時,根據庶人所報告其名的發音,并結合在現場所見當事人的身體特征(如“皙”、“黑”、“欬”、“穿耳”),選取自己認為适當的文字書寫成特定漢字。即在人名書寫系統中,采用哪一個漢字大抵取決于書寫者的書寫能力、情景判斷或情感偏好和意義選擇,而這一行為就屬于是國家權力從外部進行幹預甚至直接執行的結果。

一般來說,人名多用一個常見的漢字加以表達,但有的名字發音較為複雜,就寫成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漢字,從而形成雙字名或多字名。一是由單純詞構成的雙字名,包括疊字、單字 語氣字、雙音節的單純詞以及以“不”、“毋”、“如”字為稱的人名。二是由複合詞構成的雙字名。包括偏正型,由一個修飾或說明、限定性的詞與一個主體詞構成的人名,如敦狐、小欬、央刍;聯合型,由兩個平等并列的詞構成的人名。如戎夫、氐夫、夷吾等;補充型,由一個主詞和一個補充性的詞構成的人名,如李季、毛季、孟妪等。這些複合詞構成的雙字或多字人名一般由限定或說明性語素和主體語素構成,具有特定的内涵與意義,用于說明主體語素的身份、居地、來源、族屬等。而當說明性語素固定下來,成為具有血緣或地緣關系的人群共同的說明性語素,實際上就成為“姓”(氏)。

庶人稱氏及庶人“姓名”之成立

這種“氏 名”的稱名方式,是因為單稱其名不足以确切指明特定的人,所以用“姓”加在“名”之前,此時“姓”具有說明、限定“名”的作用。由于一些“氏”(姓)稱,是由外部給予的,所以很可能因為得不到當事者後人的認可,因而不能穩固地沿用。如“戎夫”、“氐夫”、“囚吾”、“夷吾”的稱呼,“夫”、“吾”的後人并未繼承“戎”、“氐”、“囚”、“夷”之稱。

庶人稱名用姓氏,一般有以下幾種來源:其一,以其職業、身份(包括族群身份)為氏;其二,以地為氏,即以來源地或居地作為庶人的屬性,并進而成為其氏稱;其三,行役而用姓氏。如在裡耶“受令簡”中大都使用“氏 名”的方式指稱受令之人,其所受之令當是從事轉輸之類徭役。

庶人“名”與“姓名”的文字化及其意義

魯西奇指出,在口語系統中,先有“名”,後有“姓(氏)”。在家庭範圍内,人們需要指稱某一個體時,會使用特定的稱謂,這就是“名”。而走出家庭後,會在其“名”前冠以其母親或父親的“名”、其家庭、家族所在的地點或标志。

而在文字表述系統中“姓”與“名”的使用先後正好相反。文字表述系統乃是一個自上而下的标識系統,其标識規則在于首先區分人群,然後再區分個體的人。一個血緣或地緣性的人群是“族”,用于标識“族”的文字符号便是“姓”或“氏”。在古代社會中,無論是血緣人群、組織,還是地緣人群、組織,其普通成員,在文字表述系統裡并不需要“名”,也不會書寫其名。古代社會解體之後,個人成為新型“國家”的“庶民”和“編戶”,由于需要“直接”面對“國家”,他需要一個用文字表達的自己的“名”。春秋戰國以後,庶人在文字表述系統中,才逐步擁有書寫成文的“名”,而且在“名”不足以标識具體之人的情形下,複在“名”之前冠以姓、氏,使用“姓名”的方式,指稱個體及其家戶。因此,著籍(編戶化)乃是庶人稱名文字化最重要的途徑。此外,這與訴訟事務與法律文書中需要指明當事人之所屬、居地與來源也有關。

編戶著籍使庶人名普遍文字化,而離鄉、行役則促進了庶人姓氏的普遍化。人們在離開其原居地、前往外地“更戍”、“轉輸”時,更需要标明其居地名族。因此,離開故鄉,脫離其固有的血緣或地緣人群組織,以其來源地冠于“名”之前,很可能才是庶人稱名普遍使用姓氏的主要原因。

為什麼要研究古代庶人的名及其姓名?魯西奇解釋說,因為我們要研究曆史上的普通人,首先就是要知道他們的名字。如果連其名都不知道,怎麼談得上研究呢?他強調要建構“人”的曆史學,關注活生生的人,關注普通人,關注處于邊緣的弱勢群體。在國家制度這樣強大的文化權力與機器面前,甚至在大衆面前,個人是非常渺小的,孤立無助,被卷入王朝國家體系。“他們出生,他們受苦,他們死亡”,這是所有普通人一生的軌迹,沒有人能逃脫這句老話的桎梏,但通過不斷的研究會逐漸給這三個環節賦予越來越豐富的内涵,一如以“名與姓名”這一符号拼接其人生軌迹,叙述曆史進程。

(本文已經魯西奇教授審閱)

責任編輯:鐘源

校對:劉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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