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題:吳京赢了!
因使用吳京劇照,兩家公司被告上法院。近日,北京西城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兩家公司向吳京道歉,并分别賠償51000元和20000餘元。
吳京的《戰狼2》火了之後
不少人想法子蹭熱點打廣告
可熱點真是這麼好蹭的嗎?
5月5日,據媒體報道
因以《戰狼2》為背景編撰營銷文章
使用吳京照片
兩家公司被吳京告上法院
北京西城法院判決:
兩家公司向吳京道歉
并分别賠吳京51000元和20000餘元
為了蹭熱點,吳京劇照竟被這樣使用……
據悉,《戰狼2》上映火了之後,某人才招聘服務公司在自己經營的微信公衆号上發布了一篇題為《劇本遭洩露 采訪對話被曝光!》的文章,文章裡有微信聊天截圖,聊天内容為《戰狼2》導演吳京接受“小富”采訪的對話,吳京的頭像即是他的劇照。
實際上,這段采訪完全是小編編纂出來蹭熱點的,目的就是給自家公司打廣告。文章後面出現了在某公司“找到了滿意的工作”、“你們也想像冷風和龍小雲一樣擁有一份高薪好工作嗎 現在就有個升職加薪的好機會”,“找好工作,就上xxxx網(點我進入)!”以及對該公司招聘會的一些宣傳介紹。
另一家公司是做網絡借貸服務的,該公司的微信公号刊登了一篇《如果吳京沒有貸款8000萬,還能成功嗎?》的文章,并配發了吳京的幾張照片。雖然不再是瞎編虛構,隻是概述了吳京為拍攝電影《戰狼2》所付出的努力、抵押房産所承受的風險及電影成功後所取得的回報,但最終目的還是為公司做宣傳。比如文中有:“如果你離夢想還差一步,xxx能幫你……”等宣傳語和公司介紹。
中國青年報注意到,目前依然能在微信公衆平台上檢索到類似文章。
雖然兩篇文章都能讓人看出是在蹭熱點,但吳京卻不願被人“消費”。
吳京認為,
兩家公司擅自用他肖像進行廣告宣傳,人才招聘服務公司還擅用了他的姓名,是侵權行為。而且,這還容易被浏覽者認為雙方存在某種合作關系,給他本人造成一定不良影響。吳京分别起訴兩家公司,要求他們在報紙上道歉,并向兩家公司各索賠25萬元及維權費用。
法院判決:兩家公司侵犯吳京肖像權等
北京西城法院審理後認為,公民享有肖像權、姓名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使用公民的肖像、不得盜用、冒用他人姓名。
人才招聘服務公司未經吳京同意,在自己的微信公衆号内發布的文章中使用吳京劇照、冒用吳京姓名,且廣告宣傳意圖明顯,可以認定構成對吳京肖像權、姓名權的侵害。法院判決該公司在其微信公衆号及全國發行的報刊上向吳京緻歉,并賠償吳京經濟損失及維權成本共計51000元。
此外,借貸公司也被認定法院認定擅自使用吳京照片并通過描述吳京拍攝電影的成功經曆來宣傳自己公司的業務,具有營利性,侵犯了吳京的肖像權。法院判決該公司向吳京賠禮道歉,賠償吳京經濟損失及維權費用20000餘元。
多家公司蹭戰狼熱點被判侵權,有文章點擊量隻有38……
中國青年報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涉及《戰狼》及吳京的相關審判文書有四份,與前者類似,均為姓名權、肖像權糾紛。
這四份民事裁判書中,惠州富海人才開發有限公司與吳京姓名權糾紛二審終判吳京勝訴。
記者注意到,在《吳京與網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肖像權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中,原告吳京認為,被告在微信号發布的文章極易使浏覽者認為原告與被告存在某種合作關系。被告的侵權事實清楚,對原告的肖像造成了嚴重的影響。故要求将文章删并緻歉、賠償原告經濟損失。
被告則辯稱,
公司在收到傳票的第一時間已經将文章删除,涉案文章僅僅在微信公衆号進行傳播,而且浏覽點擊量隻有38次,故原告要求我公司在全國發行的報紙上賠禮道歉與所造成的影響範圍不适當,應予以駁回。
該微信文章發布時間短暫,篇幅短小,并且隻使用了一張劇照,原告的日常工作、生活也未因該微信發布的内容而受到影響。因此原告陳述該微信文章使浏覽者認為原、被告之間存在商業合作關系,僅為主觀看法。
被告認為,轉載的該涉案文章浏覽次數少,且微信公衆号是由微信使用人選擇性訂閱的,向朋友圈推送也受微信“朋友”範圍的限定,不具備向不特定公衆散布的條件,故我公司侵權行為導緻原告經濟損失的可能性幾乎不存在。
法院審理認為:
本案中,被告使用的劇照能夠清晰反映原告的容貌特征,原告對此劇照應享有肖像權。現被告未經原告許可,在其運營的微信公衆号中使用原告劇照,并配以相應文字宣傳其網貸返利項目,該行為具有營利性,已經構成了對原告肖像權的侵犯。
因涉案文章已删除,故原告要求被告删除文章的訴求已無履行必要,本院對此不予支持。原告要求被告賠禮道歉的訴訟請求于法有據,本院予以支持,
因原告未能舉證證明其具體經濟損失數額,故本院結合原告社會知名度、被告涉案文章篇幅、涉案文章影響範圍等侵權情節,酌定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20000元。
熱點雖好
但别瞎蹭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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