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 劉娜
來源: 閑時花開
作者 | 劉娜
首發公衆号 | 閑時花開
看完南京女大學生遇害案的判決後,
母親非讓寶貝女兒和男友分手,
這背後有着怎樣的隐情?
01
收到一個年輕孩子的來信,信件内容如下:
娜姐,見字如面。
我媽是你的讀者,是她讓我給你寫的這封信。
我出生于三線城市,碩士畢業後在二線城市上班。
可能是我性格内向,人長得也不出衆,加上不太喜歡社交,戀愛方面一直都不順。
我讀研時,有個讀博的師兄追我,他又胖又矮,說話還有點結巴,我果斷拒絕了。
參加工作時,我已26歲,身邊的同事和同學,結婚的結婚,出國的出國,我又成了落單的那一個。
去年春天,一個女同事把她表哥D介紹給我。
D是本科畢業,省會人,在私企上班,工資比我還高,單親家庭長大,身高一米八多,經常健身,相貌中等,非常健談。
我們認識後,他說喜歡我,認為我不像别的女孩子那樣虛榮又做作,說我真實自然,樸素大方,是可以結婚的那種人。
我和D開始交往。
02
D對我不錯,每次吃飯都是他預定餐廳,出門遊玩時也是他做攻略,時不時他還會送我禮物,我們發生關系後,他說會好好善待我,并帶我回家見父母。
D父母離異,他和爸爸生活在一起,媽媽已改嫁他人,他爸爸對我很滿意,還封了紅包。
我父母也見過D,覺得他雖然是單親家庭長大,人不錯,希望我們有個好結果。
考慮到我們都不小了,兩家人商量着,今年年底就讓我們結婚。
今年4月份,我們兩個開始同居。
生活在一起後,矛盾漸多,但大都是可以通過磨合和溝通解決的小問題。
直到這一次,父母逼着我和D分手。
事情起因于5月底某天晚上,因我抱怨他點的外賣太油,說不想吃,他就憤怒地把外賣扔了一地,還在質問和譴責中,使勁兒推搡我,我額頭撞到冰箱,磕了個大包。
我盛怒之下,摔門而去,住到酒店裡。
晚上10點多,有個男同事在一個私聊小群裡,約着一起喝酒,有兩個同事響應。
平時我是從不參加這種活動的,當晚心裡特别難受,就說“算我一個”。
就這樣,兩個男同事,我和另外一個女同事,吃飯喝酒到淩晨12點多,然後我就一個人回了酒店。
第二天,D到我們單位找我,和我道歉,說不該亂發脾氣,我也原諒了他。
當天回家後,我洗澡出來,看見D陰沉着臉坐在客廳裡:
他趁我洗澡,看了我的手機,發現了上面酒店預定信息,還有群裡和同事吃飯喝酒的信息。
他一口咬定,我作風不檢點。
我給他解釋事情的來龍去脈。
他不聽,逼着我給其中一個男同事打電話。
這個男同事,還有其他兩個同事,都給D解釋“就是吃飯喝酒,然後各回各家”,D并不相信。
他憤怒地給我父母打電話,說我和他吵架後約别的男人。
還說要把證據都打印出來,到我們單位搞臭我。
我父母知道後,從老家趕來。
我和父母說了實情後,父母認為D不适合結婚,趕緊分手。
然後,我媽媽就給D的爸爸打了電話,闡明分說的立場,并重新給我租了房子後,才回老家。
03
我父母回去後,D又來找我,跪在我面前,哭着說他錯了。
說他特别害怕遭遇背叛,因為他媽媽當年就是愛上了别人,才不要他和他爸爸的。
他還說,他沒有辦法容忍我背叛他,因為他太愛我,而愛情是自私的。
我看着他流淚說愛我的樣子,就決定再給他一次機會,我們又和好了。
我爸媽知道後,對我非常失望,堅持勸我分手,理由如下:
第一,D情緒不穩定,家暴有一次就有第二次。
第二,D原生家庭裡創傷太多,他對我缺乏基本的信賴。
第三,如果我們結婚,D經常疑神疑鬼,并把婚前的事兒當作罪證,時不時打壓我,我一輩子都别想好過。
我覺得父母擔憂過度了,但一想到不被父母祝福的婚姻很難幸福,又有點害怕。
還有一點是,我和D和好的這一個多月,我也明顯感覺到,我們之間不像之前那樣親密了。
我小心翼翼地不讓他生氣,他也小心翼翼地生怕我再憤怒,我們盡量避免不要吵架發怒。
前兩天,南京女大學生遇害案宣判,我媽一天給我發了7篇相關報道:“姑娘啊,媽媽甯願你一輩子不嫁人,也不願你往火坑裡跳。”
我媽勸我分手,但D是我遇見的男生裡,唯一一個要和我結婚的人。
我現在左右為難,焦慮上火,特别着急。
娜姐,我已經28歲了,我該怎麼辦?
急盼回複。
04
以上為來信内容,以下為我的回複:
感謝信賴。
既然你提到南京女大學生遇害案,我就從這起案件和你分析。
南京21歲的女大學生李某月,認識男友洪某一個多月後,洪某就和另外兩個兇手合謀怎麼殺害李某月。
洪某為什麼要殺害李某月呢?
原因是,吵架時,李某月頂撞了他,他認為她不聽話。
僅僅因為女朋友不聽話,就要殺害她嗎?
答案是:
洪某有着極強的控制欲,他活在自己能操縱一切的幻想王國裡,凡是不順從他的人,他都想格殺勿論。
而單純善良的李某月,還将洪某的控制,視為愛。
我理解你父母的擔憂,因為你的男朋友D,也是一個控制欲強的人。
第一,他年少時,母親出軌愛上别人,另組家庭——生命中第一個女性的離開,讓他認為是對自己的背叛。
他害怕再次遭遇女性的背叛,所以到了結婚的年齡,就選擇了看起來樸實溫順的你。
也就是說,他和你在一起,不是發自内心的欣賞,而是覺得你可控,不會背叛他。
可是,如果,他心中的背叛,是你任何時候都不能挑他的刺,包括抱怨飯菜的鹹甜;是你任何時候,都不能和其他男生見面,包括一般男同事和男同學……
那麼,親愛的姑娘,你要如何保證,漫漫餘生中,自己的所作所為,都完全契合他的忠貞要求?
如此,你們一旦結婚,發生不愉快,就會陷入“他暴怒→你受傷→你們陷入戰争→他下跪求饒→你們和好”的惡性循環。
他的病,是對女性天然的尊重和信賴,隻有聖女才能抵達他心目中完美愛人的标準。
他要的不是一個相愛的妻子,而是一個聽話的木偶。
第二,他雖然學曆比你差,但各方面條件都比你好,卻選擇你,很可能是他性格裡有緻命缺陷,并在以往的戀愛經曆中,被其他女孩識破。
比如,情緒暴躁,性格不穩定,有暴力傾向。
你父母,正是意識到了這個問題,才果斷勸你分手:
孩子的婚戀,關乎父母的悲喜,再也沒有人比他們更害怕你遭遇不測。
7月7日,南京女大學生案宣判時,受害女生李某月的父親,說過這麼一句話,讓全網淚目:
“要不是為了給女兒讨公道,我和她媽媽可能早就撐不下去了。”
雞湯文說,每個父母都要為自己而活。
但隻有當了父母的人才懂得,有了孩子後,父母很大程度上就是為了孩子而活。
你的父母,沒有像别的父母那樣催婚,是因為曆經歲月和悲喜的他們知道,糟糕的婚姻,不如孤獨的單身。
婚戀搞不好,真的會要命。
那麼,父母态度如此明确,你為什麼放不下D呢?
05
兩性關系中,最危險的女人,不是生性淫蕩的女人,而是因戀愛匮乏對人性評估不足的女人。
寫下動人詩句,卻愛上家暴男的餘秀華,算一個。
沒有什麼戀愛經驗,缺乏自信的你,也算一個。
你擁有高學曆,擁有穩定的工作,擁有愛你且明事理的父母,這些是很多女孩子想都不敢想的資本。
但你看見的,卻是自己不太漂亮的長相,還有不太讨喜的性格,以及戀愛的不順。
親愛的姑娘,這世間大部分人都不太漂亮,都有自己的弱點,都在戀愛中吃過苦頭。
但那些最終覓得良人和幸福的人,不是好運,而是足夠清醒,也足夠自信。
所以,請你停止自我貶損,也舍棄“向下看”的戀愛觀——在瘸子裡面挑将軍,就算挑出來一個看似光鮮的,也可能是金玉其外敗絮其中。
D的出現,還有他在你分手後仍糾纏你,是他吃定了你的自卑和怯弱:
“除了我,你不敢去找更好的人。”
擡起頭來,不要把自己局限于“我28歲了,離開他我就沒人要”的桎梏裡。
這段雞肋般的感情,不是你的救命稻草,而是你修行的橋梁。
那麼,我這麼說,是站在你父母這邊,逼着你和D分手嗎?
非也——
06
年輕時,我們最容易犯的錯,就是一心想要明确的答案,沉浸于問題本身,而沒有意識到:
很多問題的解決,都是在邊走邊看中完成的。
和D分手,還是結婚,本質上是你自己的課題。
我也好,你父母也好,都是這個課題的旁觀者,而不是參與者。
如果,你暫時無法分手,那索性和D說,父母暫時不同意,你們不必着急今年結婚。
然後,用一年的時間,考察他,也确認自己。
這一年裡,你留心觀察,看他是不是情緒無常,是不是有家暴傾向,是不是總是在有意無意控制你,對你缺乏基本的信賴。
這一年裡,你也看清自己的心,到底是愛他,還是自己太恨嫁。
年少時,覺得28歲結婚,還是29歲結婚,特别重要。等到了40歲,恨不得坐上時空穿梭機,回去重新修改往事時,才知道晚一點,慢一點,清醒一點,是多麼難得。
等一等,親愛的姑娘。
告訴你媽媽,用一年的期限去選擇,這是娜姐的建議。
同時,答應我,如果這一年裡,你再次發現D暴躁摔東西、毆打你、傷害你的惡行,必須第一時間向父母和警察求助。
萬萬不可覺得,這是自己選擇的戀愛,受傷後把真相說給父母,自己就輸了。
愛你的人,有權利聽見你的呼救。
父母和孩子之間,沒有輸赢,隻有溝通和信賴之上的共赢。
最後,和你分享一句話:
那些38歲時,遭遇家暴的女子,都後悔28歲時結婚太早。
而那些28歲時,遠離渣男的女子,都慶幸自己選擇了晚婚。
遙祝安好。
— E N D —
閑時花開(ID:xsha369):作者劉娜,80後老女孩,情感專欄作家,文藝也理性,溫柔也死磕。新書《見字如面》全網熱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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