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先生給體育健康特搜組爆料說,2018年,他在廣汽本田深圳安信店花費28.6萬元購買了一台18款奧德賽汽車,可是沒想到的是買了才兩年,今年10月25日他開車回韶關老家時,車輛在行駛中毫無征兆的發生了自燃,現在不僅車燒壞了,向廣汽本田要求全額賠償,還遭到了拒絕,這到底是為什麼呢?
據劉先生介紹,10月25日下午3點,他開車帶着家人回老家,而在行駛過程中,車輛突然開始冒煙起火,情急之下劉先生緊急疏散車上的家人,并下車打電話聯系當地消防部門進行滅火。雖然消防隊及時趕來,但火勢撲滅以後,劉先生的奧德賽已經被燃燒殆盡,隻剩下車殼。無奈之下劉先生隻好自費叫拖車把燒毀的奧德賽拖至老家安放,并主動聯系深圳廣汽本田安信4s店的工作人員前來處理。
4s店工作人員聯系了廣汽本田廠家後,由廠家派出兩名技術人員前往事發地進行事故研判。不久廠家就出具了事故研判書,認定起火原因并非車輛自身品質問題,不排除外來可燃物接觸高溫排氣管導緻火災。4s店方面表示由于事故認定并非汽車本身質量原因,因此隻能賠付劉先生購車款的2成。而劉先生對此不能接受,他認為這台奧德賽汽車目前還處于3年質保期内,他希望4s店賠償他購車款的8成。至此雙方僵持不下,劉先生隻好找保險公司來索賠。
由于今年9月19日國家實行了車險費改的新政策,自燃險已經被整合進車損險當中無需另外購買,那劉先生滿足理賠的條件嗎?随後記者聯系到了劉先生投保的人保車險公司,工作人員告知由于劉先生在今年9月11日進行了續保,當時新政還沒有實施,而當時劉先生也沒有單獨購買自燃險,所以保險公司不予理賠。
在得知保險公司無法理賠後,劉先生隻好再次找到4s店進行協商。李先生表示當初進行事故勘察的時候,技術人員隻是随便看了看,并沒有拿專業儀器進行檢測,因此對廣汽本田廠家出具的研判書準确性表示有質疑。
對此,4s店方面表示,一般汽車起火事故會有消防和交警方面的事故認定書,但是劉先生并沒有提供。随後4s店建議劉先生找第三方機構進行鑒定,或者尋找法律途徑解決,但劉先生都沒有采納。而記者在采訪中得知,由于劉先生不滿4s店提出的賠償方案,還曾在12月9日将燒毀車輛拖至廣汽本田安信4s店,拉橫幅進行維權,4s店當時隻好報警處理。
事後為了安撫劉先生的情緒,4s店方面表示願意将補償金額提升至購車價的5成,但劉先生仍然不能接受。由于雙方互不讓步,事情也就一直被擱置。那麼遇到這樣的情況,消費者和4S店以及廣汽本田廠家這邊,到底誰該承擔自燃的責任呢?
律師表示,判斷汽車自燃的責任到底由誰承擔,最關鍵在于這汽車是不是存在缺陷。雖然本案當中的應當由車主承擔舉證責任,但受害方的舉證責任應當承擔到什麼程度,是需要結合受害方的舉證能力專業知識的因素來綜合考量的。在車主已經窮盡了舉證責任的情形下,銷售方或者是生産商作為專業的機構,如果認為車輛自燃存在外來的原因,是應當提供進一步的證據證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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