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呂梁銀保監分局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山西交城農商行因存在“通過調整貸款分類、虛假盤活、以貸結息掩蓋不良,降低信用風險指标;資金借道資金計劃流入受限制領域”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
呂梁銀保監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對山西交城農商行處以罰款100萬元。
另外,對周亞軍、趙忠民、王棟、喬春光、魏亮桃五人警告。
天眼查顯示,山西交城農村商業銀行成立于2015年8月,注冊資本為3億元人民币,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為該行第一大股東,持股占比26.67%。
本文源自金融界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