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嶽池縣45歲的莫松濤沒有工作,專門在家啃老,已經啃了十多年了,啃得心安理得,啃得理直氣壯,這讓兩個姐姐對他非常憤怒。
莫二姐曾闖回家中,和母親産生了激烈的争吵,二姐沖着母親罵着說,我一家還有七八口人要吃飯,自家都快揭不開鍋了,你卻把我每個月給你的錢給那個敗家子花,你良心何在?
顯然,莫二姐嘴裡的敗家子就是莫松濤,家裡除了老父母,就隻有他了。但母親說什麼都沒有讓二女兒進門,她攔在屋門口,就是為了保護兒子。
因為父母贍養問題,莫大姐和莫二姐已經與弟弟打了兩場官司了,判決結果無所謂,反正贍養父母的不是姐就是弟,諷刺的是,兩個姐姐一起上訴要求撤銷原判,她們每月隻願支付給父母5.2元的贍養費,多了沒有。
五塊兩毛錢這略帶戲谑的數字是真實存在的,莫二姐解釋說,5.2元代表着我愛你,說明我們作為女兒的心仍然在父母這裡,至于錢多少不重要,畢竟父母不缺錢啊。
可見姐姐們對弟弟啃老一事意見非常大,然而真相如何呢?
莫松濤
莫松濤對兩位姐姐指責自己啃老感覺非常委屈,他對上門拜訪的電台家庭情感調解員說,自己家啥情況,你隻要和我走一趟心裡就有數了。
調解員到了莫家,看到了莫松濤80歲的父親和78歲的母親,令人奇怪的是,老父親不怎麼說話,就會一個勁兒拿手比心在那傻笑,至于老母親雖然看上去正常,但思維仍顯遲緩。
莫松濤拿出病曆給調解員看,原來父母早都被診斷為小腦萎縮病症,就是俗稱的老年癡呆,生活沒有自理能力,作為唯一的兒子,不陪着父母有何選擇?
更讓莫松濤鬧心的是,父親雖然腦子不好了,但腿腳很利索,每天都要上街溜達,隻要一出門必然就找不到回家的路,每次都需要他陪在父親身邊,或偷偷跟着父親,這些年莫松濤找父親都不下幾百次了。
為了省心,莫松濤曾把父親反鎖在家中,可父親一旦被鎖,就會大吵大鬧,莫松濤沒有辦法,隻能給父親裝上一個定位小東西,就為找的時候方便。
除此外,喂父親吃藥時像哄小孩子一樣,每次都要拉鋸扯鋸一番,莫松濤身心俱疲。
父親已經糊塗
母親每天也要吃13種藥,還好母親的依從性很好,隻是她根本不記得自己到了時間該吃什麼藥,需要莫松濤牢記于心。至于怎麼讓父親吃藥,莫松濤需要在父親面前跳舞,哄父親開心後,父親才肯吃藥。
藥的種類太多,每天都有新藥需要購買,所以莫松濤要趁着陪伴父親外出時去藥房拿藥,還要時時盯緊父親,回到家就給父母做飯,做完飯再哄父母吃藥,他這樣做不是一年兩年,而是堅持12年了。
莫松濤以前有過一段婚姻,等到離婚時父母也相繼患病,從那以後莫松濤為了照顧父母方便就啃起了老。可以想象,老兩口一刻都離不開兒子,而兒子為了照顧父母,更不能讓父母離開一分鐘,哪還有精力去工作?啃老實屬無奈。
父母每個月合計有7000元退休工資,這種事對莫松濤來說就是燙手山芋,以父母現在情況,不可能管好工資本,莫松濤代為保管還被姐姐罵啃老,這讓莫松濤心裡有股無名火。
随着照顧父母越來越吃力,莫松濤一紙訴狀把兩個姐姐告了,讓姐姐和自己一起承擔贍養責任。
母親也開始糊塗
法院覺得,兩位老人已經形成固定生活習慣,不适宜去兩個女兒家生活,所判決兩個女兒每個月支付給父母600元贍養費,如果有醫療額外支出,需要三子女共同承擔。
事情就這麼簡單,然而兩個女兒就是不履行義務,反而上訴要求把每月600元改成每月5.2元贍養費,她們覺得父母手中每月7000元都被弟弟花了,再讓自己出贍養費簡直荒唐。
法院覺得兩個女兒的上訴要求也很荒唐,駁回維持原判,這才發生了開始的一幕,就是莫二姐上門罵街一事。
母親直接用“沒人性”來形容兩個女兒的行為,兩個女兒住得都離父母不遠,然而父母至今都沒去女兒家中坐過一坐,逢年過節女兒也鮮有上門。
要說兩個女兒不孝也不對,女兒表示,隻要母親肯交出工資卡,自己願意照顧,如果不交卡的話,每個月給的600元豈不是都養了沒有工作的弟弟?
母親隻讓兒子保管工資卡,隻讓兒子照顧,所以導緻女兒直接拒絕支付贍養費。
莫松濤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他無法再忍受姐姐們對父母的冷漠。
兒子哄父親吃藥
莫松濤的行為算不算啃老?當然不是,姐姐說他啃老純屬于污蔑,沒有啃老者照顧父母的例子。
啥叫啃老?啃老就是指子女沒有工作沒有收入,在家裡也不幫父母分擔家務,純粹靠父母養着,像寄生蟲一樣生活。
莫松濤唯一符合的條件就是沒有工作沒有收入,其餘條件都不符合,他承擔了家裡所有的家務,關鍵是,父母如果沒有他,根本無法生活。
試想,一個成年健康男子,為了父母,放棄個人愛情婚姻,放棄工作,每天都重複着機械的行為,那就是跟蹤父親,哄父母吃藥,往返菜市場買菜、藥房買藥,做飯打掃衛生,跳舞逗父親開心。這些事情,換正常人來說,能堅持幾天?莫松濤一做就是12年。
都說養兒能防老,莫松濤體現得淋漓盡緻,沒有他的“啃老”行為,别的不說,單說已經失去辨别能力的父親,說不定哪次就走丢了,這樣的老人一旦走丢就是兇多吉少。
莫松濤除了孝順,還表現出了超出正常人的耐心,畢竟父親每天走丢一次,母親還經常發脾氣,有幾人能長期禁受這樣的折磨呢?
母親
和莫松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他的兩個姐姐,都說女兒是母親的小棉襖,可莫大姐和莫二姐,簡直沒法用言語形容,幸好父母又生了一個兒子。
莫大姐和莫二姐,都住在同一棟樓裡,一個一樓一個四樓,而且兩姐妹家離父母家不遠,一溜達就到,然而别說贍養,就連基本的“常回家看看”,她們都沒有做到。
對父母一毛不拔,逢年過節很少上門探望,不知道還以為她倆是父母的遠房親戚,父母養育她們一回,終于養育出了兩個冷血動物。
兩個女兒算的根本不是贍養賬,而是經濟賬,她們覺得父母每個月有7000元退休工資,居然全都給了弟弟,心裡感覺不平衡。
她們就不想想,這筆錢大部分都被弟弟用來照顧父母吃穿住行上,而且弟弟的付出,遠不是這些錢能代替的,心裡隻想着索取,不想着付出,自私自利可見一斑。
在贍養父母一事上女兒具備同等義務,不能因為父母和兒子生活就覺得和自己無關,更不能因為父母将财産留給兒子,自己就不是父母親生的了,界限分得太清,就是枉顧親情。
莫松濤很累
傳統的養兒防老觀念,經常成為個别外嫁女兒逃避贍養義務的借口,在多子女家庭中,如何平衡子女贍養義務是一門學問。
莫家的情況比較特殊,父母因病必須有人照顧,隻是兒子孝順女兒不孝,才造成了現在的局面,但多子女家庭不止莫家,很多家庭都因為财産分配不均的問題,子女在贍養父母問題上互相較勁,甚至推诿,最終讓父母受傷。
就拿莫家來說,兩個姐姐為什麼不贍養父母?某種程度上是在和父母賭氣,因為父母把房子留給了弟弟,而每月7000元工資又交由弟弟保管,造成了她們心裡的失衡,兩個姐姐經濟條件也一般,父母的工資和财産讓她們眼饞。
正因如此,她們才把氣撒到父母和弟弟身上,以不贍養方式表達自己的不滿,當然,她們這種行為就是不孝,贍養父母是不應該講條件的,但如果父母當初提前把财産與贍養義務分配明白,是否更好一些呢?
有時親情不能代替規矩,我建議多子女家庭的父母應該未雨綢缪、提前規劃,早點拟定贍養協議和财産分配方案,會更好一些。
再累也要堅持
結語:
莫松濤申請了法院強制執行,相信法律能夠替他懲治姐姐們抛棄父母的行為,但這樣一來,以後雙方的梁子也徹底結下了。
冤家宜解不宜結,何況親姐弟?我還是希望雙方能夠看在親情的份上,坐下來好好談談贍養事宜。
也希望兩位姐姐不能和父母一般見識,畢竟父母在認知能力上都有所欠缺,更應該理解弟弟的行為。
畢竟沒有弟弟的話,贍養父母的責任,兩個女兒是無論如何都逃不過去的,如果不贍養就是觸犯法律。
兩位姐姐應該對弟弟說一聲謝謝,感謝他替自己承擔這麼多,非要對簿公堂豈不是太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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