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鲸TMT網訊 11月28日消息,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出相關通知,要求各類廣播電視節目和廣告應嚴格按照規範寫法和标準含義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字、詞、短語、成語等,不得随意更換文字、變動結構或曲解内涵,不得在成語中随意插入網絡語言或外國語言文字,不得使用或介紹根據網絡語言、仿照成語形式生造的詞語,如“十動然拒”“人艱不拆”等等。
通知指出,一些廣播電視節目和廣告中存在的不規範用語,如把“盡善盡美”改為“晉善晉美”,把“刻不容緩”改為“咳不容緩”等等。這就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基本要求。根據通知,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要開展自查自糾,排查廣播電視節目和廣告中的字幕、圖像和配音等,加強對主持人、嘉賓及其他節目參與人員規範使用通用語言文字的提示引導,對于不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内容一律不得播出。廣電總局監管中心近期将對各電視上星綜合頻道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對嚴重違規的問題将作出嚴肅處理。各省級收聽收看中心也要對轄區内各頻道頻率節目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對于不規範使用通用語言文字的節目堅決停播處理。
此前廣電總局出台的重要政策:
2010年3月廣電總局下令禁用英文縮略詞
2011年,禁止以任何形式插播廣告
2012年,加強網絡劇、微電影方面的管理
2014年5月,禁止出現我軍色誘敵方、金錢方式獲取情報以及紅色刺殺類情節
2014年9月,發布禁令:将于2015年4月1日起禁播未登記境外劇!
2014年9月29日,要求對劣迹藝人的影視作品進行播出限制
2014年10月14日,要求養生類節目隻能由電視台策劃制作,不得由社會公司制作
2014年11月16日,宣布從今年12月底,首次專門針對網絡視頻有害信息開展清理專項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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