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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繼承要注意什麼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4-02 20:56:20

涉外繼承要注意什麼?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張律師:,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涉外繼承要注意什麼?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涉外繼承要注意什麼(涉港法定繼承如何判斷适用何地法律)1

涉外繼承要注意什麼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張律師:

您好!我家祖籍廣東汕頭。上世紀90年代末,我父母取得香港特别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并離開汕頭開始在香港居住。我在香港出生,并與父母共同生活在香港。父母原先在汕頭的住房由我在汕頭的爺爺奶奶、叔叔姑姑日常照看,逢年過節我和父母也會回汕頭小住幾日。2019年,我父親被診斷出罕見病,開始往返于香港和汕頭的兩地醫院和家中治病、養病。我父親今年初在汕頭的醫院去世,我和母親聞訊後從香港趕到汕頭料理後事。

我父親未留遺囑,遺産包括香港房屋一套、汕頭房屋一套及房屋内财産若幹。我爺爺奶奶認為我父親患病後大部分時間住在汕頭,特别是在去世之前,我父親在汕頭已經連續居住一年以上,多由他們及叔叔姑姑輪流照顧,我和我母親幾乎未盡到照顧責任,且我父親部分遺産位于汕頭,因此,他們認為我父親的遺産繼承應該适用中國内地法律。

最近一年多,我和母親也是由于疫情不便頻繁在香港和汕頭之間往來,且當時爺爺奶奶也同意我們留在香港,父親在汕頭還有叔叔姑姑幫助照顧。所以,并不是我們不想盡照顧責任。我和母親認為,父親的遺産繼承應适用香港法律,由我和母親全部繼承。對于爺爺奶奶、叔叔姑姑在父親最後時光的照顧,我和母親均表感謝,可以給予一定補償。我想和爺爺奶奶坦誠溝通,但又擔心我的表述如果不好會影響親情,還請您從法律角度分析一下我父親的遺産繼承情況,謝謝!

香港 陳女士

陳女士:

您好!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您父親留在汕頭的不動産房屋的繼承應适用中國内地法律,而留在香港的不動産房屋及全部動産的繼承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區法律。适用香港法律的部分,由您和母親繼承父親名下全部遺産;适用中國内地法律的部分,您和母親與您的爺爺奶奶同是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因此您的爺爺奶奶也會參與遺産繼承份額的分配。具體到遺産分配和法律依據,為您解答如下。

■ 法定繼承适用何地法律,取決于被繼承人死亡時經常居所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法定繼承,适用被繼承人死亡時經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動産法定繼承,适用不動産所在地法律。

您父親是中國香港特别行政區居民,去世時是在中國内地的醫院。盡管去世前,您父親已經連續居住在汕頭一年以上,但目的是為了治病就醫。現行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适用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一)規定:自然人在涉外民事關系産生或者變更、終止時已經連續居住一年以上且作為其生活中心的地方,人民法院可以認定為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适用法規定的自然人的經常居所地,但就醫、勞務派遣、公務等情形除外。據此,您父親在汕頭連續居住滿一年屬于無法認定汕頭為經常居所地的除外情形,所以,您父親死亡時的經常居所地依然是香港特别行政區。

按照上述對您父親經常居所地的确定,您父親遺産中動産的繼承,應适用其死亡時經常居所地法律,即中國香港特别行政區法律,不動産的繼承适用不動産所在地法律。所以,您父親留在汕頭的不動産房屋的繼承應适用中國内地法律,而留在香港的不動産房屋及全部動産的繼承則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區法律。

■ 關于您爺爺奶奶及叔叔姑姑對遺産的繼承

依據中國内地法律中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之規定,法定繼承遺産第一順序繼承人為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故您的爺爺奶奶屬于繼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第三款規定: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産時,可以多分。此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規定: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适當的遺産。

您的爺爺奶奶在您父親去世前的幾年裡,探望并組織叔叔姑姑輪流照顧您患病的父親,據以上規定,您的爺爺奶奶作為繼承人可以多分遺産,您的叔叔姑姑作為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得适當遺産。

■ 律師小結

遺産的法定繼承由于遺産性質不同及适用不同法域下的法律,相應的遺産分配方式、分配範圍也會有所不同。您顧念親情,征詢法律意見處理遺産繼承的行為值得肯定,希望以上的解答能夠助您順利處理完成相關事宜。

(北京市公衡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曉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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