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許售賣的車輛,竟然被賣給了消費者,如今出了事,麻煩也就随之而來。
據1818黃金眼報道,去年8月份,蔣先生買了一輛路虎發現混動版,花了30多萬,價格确實足夠低,目前已經開了2萬多公裡。
不過新車買回來第二個月,在駕駛過程中他就發現儀表盤跳出來一隻“烏龜”,随後是一系列的故障,電動部分的功能失效,動力出現1-2秒的失效,發動機并介入。
從蔣先生提供的視頻看,車子出現故障時,儀表上确實有一隻烏龜圖案,上面寫着“小心駕駛即可,性能受限”,随後則是一系列的故障碼,包括“陡坡緩降控制系統不可用”、“車輛穩定控制系統不可用”、“自動緊急制動系統不可用”、“前方預警不可用”。
在和售後初步對接後,對方表示可能是車機系統軟件的問題,廠家升級後就能解決這個問題,蔣先生相信了售後的說辭,在等待的過程中也一直駕駛這台車,但該問題頻繁出現。
今年3月份,蔣先生收到通知,4S稱路虎廠家發布了召回公告,可以徹底解決故障,但連續修了三次,累計維修四次,時間長達兩個月多,可該問題依舊沒能得到結局。
更讓人沒想到的是,蔣先生還找到了一份“車輛隔離通知”,文件發布時間是去年9月份,其中提到了蔣先生遇到的相同問題,并明确規定涉及到的車輛不得分銷、向客戶交付或在公路上駕駛這些車。
不僅如此,蔣先生表示自己還了解到去年8月初,路虎就給4S發布了公告,明确提到這款車子不得進行銷售,存在質量問題。
在和購車4S工作人員對接過程中,他并沒有獲得滿意的答複,蔣先生表示,後續将采取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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