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第三人的權利?每天學點法律知識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标的,第三人認為有獨立請求權的,有權提起訴訟” 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是指對原、被告争議的訴訟标的認為有獨立的請求權,因而起訴參加到已開始的訴訟中來的人,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民事訴訟法第三人的權利?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每天學點法律知識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标的,第三人認為有獨立請求權的,有權提起訴訟。” 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是指對原、被告争議的訴訟标的認為有獨立的請求權,因而起訴參加到已開始的訴訟中來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236條規定,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經人民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的規定,按撤訴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第三人能否對管轄權提出異議問題的批複》第一項規定,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主動參加他人已開始的訴訟,應視為承認和接受了受訴法院的管轄,因而不發生對管轄權異議的問題。
一審中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沒有參加訴訟,二審審理的時候要怎麼處理?根據新的民訴司法解釋,必須參加訴訟的當事人或者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在一審中沒有參加訴訟,調解不成,發回重審。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