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涵和麗莎本是做着明星夢的普通女孩,為了獲得名氣和工作機會,她們竭盡所能。但到頭來才發現,夢想破滅的方式竟是她們最想不到的那種。
與娛樂圈前輩的相識
很多少男少女都懷揣一個明星夢,2000年出生的若涵也不例外。若涵從小立志成為明星,因此,高中畢業之後她就獨自闖蕩京城,奈何幾年過去,她一直沒有等到命運的垂青,在娛樂圈裡依然是個“小透明”。
2019年,若涵等到了自以為的“好機會”。
在入職了一家傳媒公司後,若涵遇到了劉劍鋒。自從2019年從一所藝術院校畢業之後,劉劍鋒就在娛樂圈正式出道了。雖然前後發布了10首單曲,并多次參加各大平台的選秀比賽,劉劍鋒卻始終沒有激起火花,也沒能如願在這個名利場謀得一席之地。
但在素人若涵看來,劉劍鋒的演藝經曆可謂相當豐富。更關鍵的是,劉劍鋒告訴若涵,自己因為頻繁參加選秀,掌握了一批電視台導演、經紀人的人脈。在向往成為明星的若涵看來,劉劍鋒不僅是娛樂圈的前輩,更是一條必須抱緊的“大腿”。
于是,在若涵的要求下,劉劍鋒擔任了她的經紀人。雖然沒過多久這家傳媒公司就倒閉了,兩人不再有工作關系,但若涵還是與劉劍鋒保持着聯系。
明星夢難圓
2019年9月,劉劍鋒向若涵表示,自己要組建一個女團,他對若涵說:“我在娛樂圈摸爬滾打多年,像你這樣有潛力的女孩很少。你既有觀衆緣,又年輕有資本,很符合當下的女團标準。”接着,劉劍鋒告訴若涵,自己可以助力她成團出道:“隻不過需要上下打點,花一些經費。”
沉浸在被劉劍鋒賞識中的若涵喜不自禁,因為不太認識娛樂圈的人,不夠了解行業推新人的流程,也基于對劉劍鋒的信任,若涵當即表示同意劉劍鋒的提議,并給了他一筆活動經費。
在和若涵達成包裝意向之後,劉劍鋒繼續說:“現在的女團明星都要求高學曆,你的高中學曆是個短闆,不過我可以為你走走關系,辦理一家音樂學院的學籍。”
劉劍鋒還勸若涵:“有朝一日火起來了,你也不會因為學曆問題受到黑粉的攻擊。”
若涵對劉劍鋒的話深信不疑。辦理入學需要繳納入學費7萬元,若涵毫不懷疑,在透支了幾張信用卡,并向親朋借錢之後,若涵向劉劍鋒轉款7萬元。
後來,劉劍鋒又告訴若涵,幫他弄到了上大型選秀節目的機會,并以給導演好處費就能多加鏡頭為理由,陸陸續續向若涵索要錢款共計20餘萬元。對若涵來說,20萬元不是小數目,這些錢大都是若涵向父母索要的,還有一部分是她通過網貸平台貸的。
2021年3月,苦等多時的若涵問劉劍鋒自己什麼時候才能上節目。劉劍鋒總是以各種理由進行推脫,甚至直接關機不接電話。久而久之,若涵對劉劍鋒的言行産生了懷疑。
2021年6月,若涵來到劉劍鋒承諾給自己辦理學籍的那家藝術院校咨詢,沒料到卻被校方告知,該院校沒有她的學籍信息,甚至從沒有人來給她辦理過入學手續。
驚訝不已的若涵一下子愣在了學校招生辦公室裡。回過神之後,若涵聯系劉劍鋒讨要說法。劉劍鋒的說辭無外乎“花的錢不夠多才沒有成功”“錢确實都花在了幫你辦理入學事宜上了”等。
最後一次溝通時,若涵要求劉劍鋒歸還20餘萬元款項,劉劍鋒才無奈地告訴若涵實情:“入學的事沒有辦成。”劉劍鋒還表示自己最近手頭确實也沒有錢,等有錢的時候一定把錢退還給若涵。之後,劉劍鋒退了1萬餘元給若涵。
驚慌之下,若涵想到了劉劍鋒的師妹麗莎,想從麗莎那裡獲得更多線索和幫助。若涵曾經聽劉劍鋒說過,麗莎是他的師妹,兩人是通過學校的活動認識的。
見到麗莎之後,若涵将和劉劍鋒的所有計劃向麗莎和盤托出。不料,麗莎卻告訴她,自己也是這個“造星計劃”的“主角”之一。
原來,劉劍鋒也哄騙麗莎說會幫她組女團出道、買歌、上節目,前後收取了麗莎6萬餘元各類費用。若涵與麗莎找到劉劍鋒,與其對質,劉劍鋒卻表示自己已經山窮水盡,錢款早已被揮霍完,沒錢還給她們。無奈之下,二人選擇報警。
騙人終害己
2021年10月17日,劉劍鋒被警方傳喚,随即被公安機關拘留,他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從2019年9年到2021年9月,劉劍鋒共向兩個姑娘騙取了29萬餘元。其中,騙取若涵23萬餘元,案發前後退還對方3.1萬元,騙取麗莎6萬元,案發前退還1.7萬元。騙得的全部錢款都用于個人日常花銷。
2021年10月28日,劉劍鋒被批準逮捕。今年1月27日,北京市通州區檢察院依法對劉劍鋒提起公訴。檢察官告訴《方圓》記者,劉劍鋒原本前程遠大,如果不斷打磨專業功底,假以時日,也許能等到屬于自己的機會,但劉劍鋒愛慕虛榮、妄想不勞而獲,實施了不法的行為,這才徹底斷送了自己的“星途”。
2月28日,通州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劉劍鋒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罰金人民币3萬元,并退賠被害人全部損失。宣判後,劉劍鋒表示認罪悔罪,不上訴。(文中涉案人員均為化名)
(來源:方圓微信 作者:方菲 梁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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