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高山流水遇知音?“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這句老話,既是經驗和教訓的總結,又是一種警示和提醒《市委、市政府關于關心關愛企業家的十條措施(試行)》并非沒有考慮到這一點,“落實方案”則将其做了細化,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評論高山流水遇知音?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這句老話,既是經驗和教訓的總結,又是一種警示和提醒。《市委、市政府關于關心關愛企業家的十條措施(試行)》并非沒有考慮到這一點,“落實方案”則将其做了細化。
“十條”的第三條、第四條——每年組織企業評議部門優劣、建立公務人員“污點”記錄懲戒機制,分别從“鞋”和“水”的角度,進行了規範和預警。
無論怎麼走,鞋子濕不濕,一取決于自己,二取決于他人;兩者相互影響、互為作用。出了問題,鞋子不能光抱怨水,說“是水硬湊上來的”;如果内心構築了堅強的堤壩,再大的水也無可奈何。
同樣的道理,作為企業的“水”要愛惜岸上的“鞋”,别整天想着把人家拉下水。把他拉下水或許能滿足你的短期利益,社會風氣可就壞了;你在這邊撕開口子搞特權、賺取非法利潤,到了别的地方,别人也會如法炮制,非法賺取你的利潤,讓你有苦難言。
社會風氣敗壞之後,成本一定會實現“社會分攤”,陷入“互害模式”的泥潭。這樣的風氣之下,誰能幸免?
廉潔的體制之下,則是“常在河邊走,就是不濕鞋”;“河”與“鞋”互相關照,卻又相敬如賓。面對問題,齊心協力;面對非法利益,官員敬而遠之。
的确,這需要較高的境界,對公務人員是高标準的要求;它既需要道德品質的提升,更需要對規矩、規則的敬畏。“落實方案”的關鍵,就是建規矩、樹規則。
活該怎麼幹,界限在哪裡?把這些明确了,工作就好開展了。這些規矩和規則,用簡單的一句話來表述,就是——既要避免“不作為”,又要防止“亂作為”。
說起來簡單,做起來卻難。作為不作為,誰看得見?是不是亂作為,誰說了算?“十條措施”中的一個大膽舉措,是把“說了算”的權利,交給了企業!企業給相關部門打分、評價,這在整個淄博曆史上,都是不多見的。
市委、市政府的決心之堅決,加快企業發展心情之迫切,可見一斑!
評議了、打分了,就結束了嗎?并沒有。評議排名前列的部門(單位),表揚激勵;排名後兩位的部門(單位),不僅面子上不好看,還要由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進行約談,評議結果連續兩年排名後兩位的,要對領導班子進行組織調整!
有了這道“緊箍咒”,就算“河水”拼命往上貼,這“鞋”恐怕也不敢濕、不想濕、不能濕了!
評議,是針對部門、單位;“污點”懲戒機制,則是針對公務人員個體。這是一套組合拳,先正面猛攻,再左右勾拳,那些執迷不悟的“濕鞋”分子,恐怕隻有鼻青臉腫的份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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