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文/董元奔
(宰相面具)
元朝時期才正式作為中央職官名稱的“宰相”,曆史上又稱尹、相、丞相、相國等。宰相是中國古代官僚體系中的重要職官,可謂“一人之下,萬人之上”。但是從夏朝建立奴隸制政權開始,直到封建制王朝清朝滅亡,四千年中,因應王朝統治形勢變化的需要,宰相制度被改變了無數次,在總體上,宰相的權力被逐漸轉移到君主手中去了。
中國古代宰相制度的變遷,大略可以分為三個大的階段:夏商兩周時期,君主與宰相分權治理百官和國家;秦漢三國兩晉南北朝直到唐朝時期,君主向宰相奪權,君主設立牽制性機構平衡相權,以加強君權,但宰相仍然有很大權力;宋遼金及元明清時期,君主役宰相用權,相權名存實亡,宰相成為君主任意役使的走狗。
(先秦器皿)
一、夏商兩周:君主與宰相分權
荀子說:“相者,論列百官之長,要百事之聽,以飾朝廷臣下百吏之分……”荀子是戰國時期的學者,他這裡對相權的描述是指他之前的時代,也就是說,在夏商周時期,宰相的權力非常大,僅次于君主。
《史記·五帝本紀》載:黃帝征服炎帝,打敗蚩尤後,取代神農氏做了天子,遂“置左右大監,監于萬國”。黃帝設置的左右大監,其實就相當于後世的左右丞相。《黃帝四經》、《呂氏春秋》等古籍中說黃帝長了四張臉,可以監督東西南北四方諸侯。黃帝不可能長着四張臉,這隻能說明,随着黃帝統治區域的擴大,左右大監輔佐他管理四方諸侯已經力不從心,于是他設置了東西南北四大監。關于黃帝的這些記載已經說明,宰相制度早在中國奴隸制國家萌芽時期就已經出現了。
黃帝時期的“大監”到底有多大權力,我們無法從史書或神話傳說中得知,但是從其後堯舜時代的曆史記載,我們能夠看出,宰相制度從一萌芽,宰相就是作為君主的最重要輔臣和國柱而存在的。《尚書·堯典》記載:堯以舜“納于百揆”。揆,意思是度,百揆,即度百事,總百官,至今海峽對岸還把所謂“行政院長”俗稱為“揆閣”。堯在把天子之位禅讓給舜之前,先讓舜做宰相,可見相權在堯時期是何等之重。舜後來繼承了堯的做法,《史記·五帝本紀》載:舜即天子之位後,以“伯禹為司空”,舜認為這樣做“可美帝功”。既然司空可以發揚天子的功業,可見司空相當于“百揆”即後世的宰相。舜在禅位給禹之前先讓他做宰相,可見舜時期的相權也是極重的。
夏朝建立後,雖然天子的禅讓制讓位于世襲制,但是相權并未受到削弱。隻是由于國家的疆域擴大了,政務複雜而細緻了,擔任宰相的像黃帝時期一樣,變為多人。夏朝設立總管政務的“三正”和天子的顧問團隊“四鄰”(疑、丞、輔、弼),這七個人其實都是宰相,“丞”、“宰”、“弼”等字眼到後世都成為宰相的别稱。雖然是七個人輔佐天子,但是“三正”的權力大于“四鄰”,“三正”往往以一人總領政務,兩人為副,其權力大到除了可以節制“四鄰”和“六卿”,還可以代天子統帥軍隊出征。
夏朝的第二代天子太康繼位後沉湎于遊獵宴飲,滿朝大臣非常不滿,于是執政的後羿宣布廢黜了太康,改立太康的弟弟中康為天子。這個後羿不是傳說中的帝堯時期射日的嫦娥的丈夫,此後羿是夏初有窮氏部落首領(有窮國諸侯)兼夏朝執政,比射日的後羿晚了接近一百年。夏朝的宰相可以廢立天子,足見夏朝的相權之重。
商朝的統治區域比夏朝進一步擴大,奴隸制制度也進一步完善,其宰相制度在延續了夏朝宰相制度的基礎上又有所發展。
商朝的職官體系分兩部分,一部分是“内服官”,一部分是“外服官”。外服官是聯系中央王朝和地方諸侯的,内服官是中央機關的各級官吏。宰相雖然屬于内服官之首,但是宰相總攬國家大事,自然也協助天子節制外服官僚體系。商朝的宰相名稱多有變化。早期稱為尹,開國宰相伊尹做了五朝的尹,帝太戊時期伊涉繼任尹。後來武丁任天子時期,先是以太宰主管朝政,後來又命百官“聽于冢宰”,太宰、冢宰就是宰相了。武丁後期重用刑徒出身的傅說,命傅說擔任三公并節制百官,雖然我們不知道傅說是總攬三公還是做了某一公,但是三公就是宰相了。
《史記·殷本紀》記載:“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湯法,亂德,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宮。……伊尹攝行政當國,”“帝太甲居桐宮三年,悔過自責,……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伊尹作為宰相,可以放逐天子以讓其思過,而自己暫代天子攝政,卻不會遭到其他大臣的反對,為什麼呢?這除了商朝的宰相權力很重之外,也與商朝的“君權神授”觀有關。“君權”是“神授”的,君權固然不可侵犯,但是在商人的社會思想中,“君權神授”的前提是天子要有德行,天子要跟臣子齊心協力治理好天下,臣子當然不能違背神意自立為天子,但是卻有按照神意教育德行不好的天子甚至重新選擇天子的權力。
西周在商朝的基礎上,完善了以井田制為依托的宗法制,其中央機關的職官設置發展了商朝體制,宰相的職權依然很大,而且宰相的名稱和職權也更加固定化。
西周的宰相由三公(太師、太傅、太保)和太宰四個人擔任,六卿和五官分擔各領域工作。由于三公是大的諸侯兼任的,三公在協助天子處理天下事務的同時,還要處理好自己封國的政務,因此,西周的太宰實際權力最大。而六卿、五官是向三公和太宰共同負責的,在三公常常因封國事務不能顧及天下政務時,六卿、五官的權力就會相應提高,因此,西周真正的宰相是太宰,六卿、五官相當于副宰相,太宰在尊重三公的基礎上,領導六卿、五官行使相權。
盡管如此,由于三公擁有強大的封國,雖然他們并不特别過于過問朝廷大事,但是在非常時期,他們可以越過太宰、六卿和五官,直接接管相權。西周初期,太師周公和太保召公就因成王年幼,管蔡叛亂而直接接管中央政府。西周後期的“周召共和”再一次并進一步說明,西周的宰相與夏商時期一樣,可以廢黜昏庸殘暴的天子。
東周時期,三公改稱正卿,依然由大國諸侯擔任;太宰改稱冢宰。由于周王室衰微,正卿就可以架空周天子,成為霸主,因此,作為霸主的正卿又被稱為“伯侯”。冢宰的權力被削弱,冢宰實際上成為正卿的“辦公廳主任”。六卿、五官是具體事務的執行者,不再有多少發言權,顯然失去了相權。東周時期的這種相權模式雖然弱化了周天子的權力,卻強化了正卿對天下的掌控能力,客觀上加強了中央集權,這種狀況直到戰國時期各國展開混戰才終結。
東周時期各諸侯國為了自保,紛紛争奪人才。國君以賢人為相,并擴大相權以挽留賢人,國君往往放手讓相節制各個職能部門,相與國君幾乎是商量着治理國家的,管仲、黃歇、趙勝、蔺相如等等都是這樣的國相;一些名士甚至可以輪流到各個諸侯國做相,吳起、張儀、公孫衍等等都是這樣的國相。當然,諸侯國的相不同于管理天下的宰相,但國君通過相實現集權的模式卻對以後的宰相制度産生了一定影響。
總之,從奴隸制萌芽時期開始,直到春秋戰國時期,宰相的名稱雖然尚未出現,但是相權一直是非常大的,甚至大到可以合法攝政的地步。
(漢魏丞相出行)
二、漢魏晉唐:君主向宰相奪權
從秦漢到三國兩晉南北朝,乃至唐朝時期,在中央集權的封建體制下,皇帝一方面仰賴宰相管理國家,一方面限制宰相權力以防皇帝權威被宰相摧毀。相權雖然比先秦時期有所減弱,但依然在國家政治生活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戰國後期,随着商鞅變法對生産力發展的推動作用越來越明顯,秦國崛起,秦昭襄王五十二年(前256)滅周,從而使東周比戰國時期提前結束。
奴隸制的瓦解早在春秋時期就開始了,但封建制度取代奴隸制制度是漸進式的,而且是艱難的,商鞅變法是封建制度變法,其目的是摧毀奴隸制殘餘,真正建立和完善地主階級專政。加之“君權神授”的謊言已經随着東周時期的諸侯混戰和秦國占領周都而被戳穿,于是,秦王嬴政時期,通過法治建立起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就成為當然選擇。統一六國前,秦王嬴政已在秦國嘗試了,統一六國後,他完善了中央集權體制,宰相在這一體制中是重要角色。
秦始皇首創了“三公九卿”制。他在朝廷設置三個擁有最高權力的職官:丞相、太尉和禦史大夫。丞相主管全國政務,并節制九卿分司各部門具體事務;太尉主管全國軍事,禦史大夫主管百官監察。三公均直接對皇帝負責。雖然丞相仍被定為百官之首,但由于太尉、禦史大夫都是直接對皇帝負責的,丞相實際上是管不了太尉和禦史大夫,相比先秦時期宰相總攬軍政大權來說,秦朝宰相的權力變小了。秦始皇通過把相權一分為三實現了最終決定權歸于皇帝的目的,這是分裂數百年的天下重歸一統在政治體制上的必然選擇,一旦相權過大,失去“君權神授”靈光庇護的皇帝就會宰相控制,剛剛統一了的天下勢必要因中央政府的動蕩而重新陷入分裂。
雖然秦朝沒些年就滅亡了,但是我們不能把秦朝滅亡的原因歸結于其宰相制度。畢竟秦始皇在五十歲盛年突然去世,其各項封建制中央集權的措施尚在落實初期,全社會尚未理解和接受遠比周朝先進的封建制度,加之秦始皇尚未來得及解決好一直蠢蠢欲動的六國貴族問題。就是說,秦朝的滅亡有着複雜的原因。秦朝雖然滅亡了,但是其宰相制度卻被漢朝繼承下來了,并一直延續到兩晉時期。當然,在這大約七百年時間裡,宰相的名稱時有變化,職權也忽大忽小,但是,三公分管國家行政、軍事和監察大權的基本面沒有變,宰相作為百官之首,作為皇帝管理國務的最重要助手的重要性沒有實質性降低。
西漢前期,丞相、太尉、禦史大夫的職權穩定,任職人也有一定的習慣性。丞相病故了,太尉或禦史大夫接任;太尉病故了,丞相暫時兼任或者禦史大夫接任。無論是誰繼任了丞相,都基本延續前任的政策,所以有“曹随蕭規”的美談。皇帝總是嫌自己的權力不夠大,三公體制特别是丞相權力的穩定性有時候會令皇帝感到不自在。漢文帝是仰賴太尉周勃鏟除諸呂而獲得帝位的,為了感激周勃,漢文帝前元元年(前180)剛即位就以周勃為丞相,以資曆很淺的灌嬰為太尉。由于周勃居功自傲,漢文帝不悅,遂于兩年後罷周勃職,并宣布不設太尉,把太尉的職權并入丞相,以灌嬰為丞相。後來漢武帝時期以衛青為大司馬,行使的權力就是太尉的權力,算是恢複了以丞相為首的三公制度,這說明,漢朝承襲秦朝尚未落實的宰相制度是皇帝無法撼動的。但是漢朝後來的皇帝們比較狡猾,有時候增設新機構,甚至胡亂改變宰相的稱謂,試圖進一步削弱相權。比如漢武帝設置尚書台作為自己跟三公特别是丞相的聯絡機構,試圖架空丞相。西漢後期,原來的丞相、太尉、禦史大夫别分别改稱大司馬(一度稱尚書令)、大司徒、大司空,後又偷梁換柱,把本來如同古代丞相的大司馬改稱太尉,把大司徒、大司空的大字去掉,表面上看是增強了相權,其實皇帝在逐步剝奪相權。
漢朝的這些小把戲說到底,是皇權被外戚專權和宦官專政削弱之下的無奈之舉,皇帝跟自己最鐵杆的支持者争權,真是悲哀。後來,東漢末期,曹操直接撕下面紗。漢獻帝建安十三年(208),剪滅袁紹集團的曹操在準備南征孫吳前,宣布廢除三公制度,以丞相之名代理三公,這是三公權力自秦朝以後第一次重歸宰相。曹丕稱帝建魏,把丞相作為已故魏武帝曹操的專稱,有限恢複了西漢三公制度,以尚書令取代西漢時期的丞相職權,後來的兩晉,都是以尚書台承擔相權,三公成為榮譽稱号。相權的這些因時而變現象為隋唐的宰相制度奠定了基礎。
隋唐的宰相制度是延續秦漢的,隋唐針對漢代三公九卿制度的弊端,将其改革為三省六部制,相權原則上沒有受到削弱,所以我們還是要把隋唐的宰相制度納入秦漢範疇。
隋唐時期以中書、門下、尚書三省這三個小集團取代秦漢的三公三個個體,執掌國家軍政大權。三省長官同為宰相,當然由于唐太宗即位前做過尚書令,後來取消尚書令官職名稱,而以尚書左右仆射行使尚書令權力,并與中書侍郎、門下侍郎同為宰相。雖然門下省掌管六部,即吏部、兵部、禮部、刑部、工部、戶部,但是那隻是事務上的,六部尚書在行政上均對三省長官和皇帝負責。
“安史之亂”後,皇權受到宦官和藩鎮的侵吞,皇帝便隻好削弱相權以強化皇權。唐朝前期即有翰林院,但是那純屬禦用文人團體,并無實際權力,唐德宗時期開始賦予翰林學士以實權,授重要的翰林學士以“翰林學士承旨”的官銜參預朝政,分攤相權。同時,牛李黨争愈演愈烈。牛李黨争是中晚唐朝廷中相權争奪的表現。無論牛黨還是李黨都無力解決宦官和藩鎮問題,更重要的是,部分牛李黨派的骨幹分子本身就是節度使(藩鎮),相權争奪的結果自然就是繼續削弱相權。可以說,晚唐的相權是被藩鎮、牛李黨魁、宦官和翰林學士承旨給瓜分了,而皇帝就在這些瓜分的遊戲中一步步成為傀儡。
唐朝滅亡後,中國進入五代十國時期,政權的小型化其實強化了集權程度,各個小政權的“相”更沒有實權。加之天下一統的觀念雖然依然存在,但各個割據政權除了後周,基本上沒有統一天下之志,各國的相甚至國主都在冥冥中等待着新的“真龍天子”的出現。五代十國時期各個割據政權的國主其實是兼任了君主和宰相兩種職位,稱為國相的人其實就是陪國主等待着天下一統的那個時刻。五代十國宰相和國主的關系為宋代以後一千年的封建王朝的宰相制度奠定了條件。
縱觀秦漢以來直到唐末,雖然皇帝經常做些“小動作”,但是宰相作為皇帝中央集權的工具,仍然有自己獨立的權力空間和權力體系,皇帝是不能撇開宰相實現獨裁夢想的。
(元朝君臣雕塑)
三、宋元明清:君主役宰相用權
宋元明清時期,中國封建制度從宏闊開放轉為逼仄内斂,其轉折點就是北宋。北宋時期,中國封建制度從巅峰狀态開始進入崩潰階段,這一時期的典型特征是皇權無限上升,相對而來的是相權被無限削弱,封建制中央集權進入歇斯底裡階段。
相權激流直下的這個轉折點又是一件看起來不起眼的小事,那就是趙匡胤“黃袍加身”。陳橋驿兵變使趙匡胤兵不血刃就做了皇帝,這在中國曆史上是絕無僅有的。當然,這不是趙匡胤運氣好,而是晚唐五代長期的分裂局面越來越不得人心的結果。面對“突如其來”的帝位,又考慮到中晚唐藩鎮、宦官、宰相權力都大于皇帝所引發的持續百年的分裂局面,趙匡胤采取了登峰造極的強化皇權的政治措施。
北宋前期,宦官勢力尚未出現,皇帝所要顧忌的一是宰相(含三公)在中央的做大甚至出現前朝的黨争現象,二是州郡長官在地方做大甚至成為前朝割據的藩鎮。當然,靠軍隊的潛在威脅登台的趙宋皇帝也對軍隊恐慌,軍權是不能交給别人的。那麼,權力可不可以分給自己的親人呢?趙匡胤仍然是搖頭的,所以趙匡胤到死都都沒設太子。
北宋立國後,皇帝制定了防範文官、武官、宗室、外戚和宦官都不可能有篡權可能的中央高層官制,徹底改革了前代的三省六部制度。北宋前期官制的典型特點是官、職分離。也就是有官不領其職務,履行職責者本不是其官。表面上看,三省六部基本上都還在,宋初以中書、樞密、三司分掌握政、軍、财大權,分領前朝宰相和太尉的職權,宰相權其實被中書和三司瓜分,但是皇帝表示,中書、樞密和三司的主官都是宰相。此外,宋初皇帝另設中樞機關宰執。宰執是宰相和執政的合稱,其實又是獨立于中書、樞密、三司的,直接對皇帝負責。宰執作為一個内設機構,由中書門下平章事和參知政事組成,人員數額并不确定。更重要的是,充任宰執的人員一般不是中書、樞密、三司的主官,而是由這三家機構的副職,以及五代十國期間投降的重要人物、皇族,以及皇帝認為必要的賢人來充任。這樣,宰執直接跟皇帝商議大政方針,所謂“三公”相反隻能執行宰執的既定方針,三公成為皇帝和宰執的“辦公廳”了。宰執在法律層面上是臨時設置的,北宋皇帝卻舍不得丢棄它,宰執的組成人員由皇帝随意撤換,全國軍政大權就這樣完全落入皇帝一人手中。
權力是集中了,可是政府的工作效率那是可以想象的了。到宋仁宗時期,北宋積貧積弱的狀況就已經令君臣擔憂,宋仁宗命範仲淹做了一次改革即“慶曆新政”(1043-1044),僅僅一年,宋仁宗就又擔心大權旁落,緊急叫停了新政。又過了二十多年,不改革實在不行了,于是,熙甯二年(1069)宋神宗責成王安石實行變法。王安石變法斷斷續續持續了十年,步步遭到守舊派抵觸,宋神宗雖然支持變法,但是卻也抵擋不住包括太後在内的守舊勢力的進攻,熙甯九年(1076)宋神宗被迫要王安石辭職。
宋神宗深知,熙甯變法失敗的原因之一是相權的微弱導緻王安石受到的掣肘太多,于是,元豐年間(1078-1085),宋神宗改革了中央高層官制。元豐改制恢複了唐朝的三省制度,全國軍政大權歸直接對皇帝負責的尚書省、中書省、門下省,主官分别為尚書令、中書令和門下侍中,三省主官都是宰相。但是,宋神宗卻舍不得将尚書令、中書令和門下侍中授予别人,卻以尚書左仆射或右仆射代理三省主官,另設副宰相四人取代早前的參知政事協助三省行使權力,這樣,這七人都是宰相,也分不出誰正誰副。由于改制換湯不換藥,所以宋神宗繼續進行的變法還是失敗了。南宋時期對左右仆射和副宰相臨時授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和參知政事以示正宰相和副宰相之别,但是由于過于随意,根本不能提升相權。
元明清基本沿襲了宋代的宰相制度,隻是宰相的名稱和員額有變化。
元朝以宋代中央最高權力機構設置為依據,結合漢唐,在中央設立三公、中書省、樞密院、禦史台。三公由德高望重的人擔任,并無實權。中書省長官中書令和副官左右丞相節制六部負責行政工作,樞密院負責軍事,禦史台負責對百官糾察。表面上看,中書令是正宰相,但是元朝的中書令一般是由太子兼任的,這樣,國家最高權力機構中書省其實是太子曆練政務的地方,相權實際上被皇帝收回了。
明朝前期以宋代官制為依據,綜合唐宋元官制,也設立了三省(後來一度廢除),但是又另設内閣作為皇帝的顧問機構,内閣組成人員稱大學士,大學士根據級别分為武英殿大學士、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大學士、東閣大學士,人數衆多且不固定。雖然中書省已經下轄六部了,但是朱元璋在内閣中又設了六部,同時,中書省不設中書令,讓中書省的六部直接對皇帝負責。此外,内閣及其六部還常常按照皇帝的诏書行使軍政大權,中書省六部跟内閣六部分擔了中書省的權力。明朝中後期,内閣大學士雖然品階不高,但是由于權力大,而常常被稱為宰相,但内閣大學士已經不是曆史上在朝廷獨立執政的宰相,而已經淪為皇帝的奴仆了。
清朝前期仿照明朝,除了設置沒有中書令(宰相)主官的六部(滿漢各一人為主官)直接對皇帝負責之外,還設了大理寺、太常寺、光祿寺、太仆寺、鴻胪寺、國子監、翰林院、太醫院等十多個跟六部平行的機構分攤原來六部的職權。另外,清廷加強了内閣和軍機處的權力。内閣由多名大學士組成,軍機處由多名軍機大臣組成,内閣和軍機處都直接對皇帝負責。内閣配合外廷六部負責行政,軍機處配合外廷的兵部負責軍事。後來,随着軍機處的不斷龐大,軍機處逐漸取代内閣,全面主宰國家的軍政大權。尤其吊詭的是,整個清朝時期,軍機處一直是一個臨時設立的機構,從來都沒有獨立辦公衙門,成員由皇帝臨時委派,但是,軍機處作為皇帝的代理人,可以直接領導内閣,進而領導外廷的六部,皇帝的權力被進一步集中。清朝前期的内閣大學士和軍機大臣一般都會被認為是宰相,清朝後期,人們依然會這麼稱呼他們,但是對内閣大臣顯然是戲稱了。清朝的内閣和軍機處如同明代的内閣一樣,都是皇帝的走狗機關,全無獨立處理政務的權力。
在宋元明清王朝序列中,還有兩個“插隊”王朝遼和金。遼、金作為少數民族政權,其統治區包括北方少數民族地區和漢族地區,所以它們起初都有兩套宰相制度,一套是管理北方的,一套是管理南方的,随着南方統治區的擴大,其宰相制度遂逐漸結合唐後期和宋制,但總的趨勢都是把相權分化,以加強皇權。比如遼中期負責全國政務的中書省設中書令、大丞相、左右丞相、知中書省事、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參知政事等官職,這些人都是宰相,都對皇帝負責,還不算同樣對皇帝直接負責的各司其職的六部。
總之,宋元明清時期的封建制中央集權制度走向登峰造極的地步,皇帝總是擔心權力不夠集中,想盡一切辦法削弱相權,使宰相不僅數量衆多,而且都淪為執行皇帝指示的具體辦事者。
(舞台宰相造型)
如果僅從宰相權力的演化來看,在四千年的中國奴隸制和封建制的王朝統治中,君主奪取宰相權力的行為從未停止,因而宰相的權力一直在縮小。相權演化的情形大抵是:從先秦的君主與宰相共治天下,到漢唐的君主一邊限制相權一邊依賴宰相治理天下,再到宋代以後的君主随意役使宰相,以君主走狗的方式行使君主臨時授予的權力。當然,在相權被逐步削弱的過程中,軍事主官、監察主官的權力也被削弱,一切大權逐步歸于君主。君主就是這樣從先秦時期害怕天神,到漢唐時期害怕豪強,到兩宋時期害怕官員,再到明清時期害怕人民,——相權在一步步被君主剝奪之際,君主一步步成為獨夫,也就一步步走向他拜請人民為他掘就的墳墓,墓坑編号:1911。
(董元奔2019年初夏在家鄉)
【作者簡介】董元奔,1971年生,江蘇宿遷人,傳統文化學者,今日頭條專欄作家。上世紀九十年代曾在鄉村初中做合同制教師,不久應聘到海軍機關所辦秦皇島某高中任教。後回江蘇讀書數年,世紀初到教育主管機關做文字工作,期間參與過《江蘇教育年鑒》部分文稿撰寫。2004年辭去工作,創辦省内某著名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培訓機構,又在某高校創辦特色系部,十餘年中一直兼教學骨幹。兩機構培養了數千名專、本科畢業生,作者因而兩度被省教育廳作為機關雜志封面人物進行報道,《中國教育報》、《新華日報》、《中國考試》等作了跟蹤報道,其編寫的自學考試漢語言文學專業二十多門課程的總複習講義至今還在省内外流傳。2016年開始結廬鬧市,做自由寫作人。學業主攻唐宋文學,兼文史哲諸領域,主要創作文學論文、文化随筆、詩詞楹聯等。文史随筆或雍容華贍,或潑辣犀利,五絕則清麗潤朗。2003年有論文獲《人民日報》出版社主題征文一等獎;系今日頭條“青雲計劃”獲獎者。
【說明】正文插圖來自今日頭條免費圖庫。
(編輯:董堯、霜婵、豐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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