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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思炜有哪些貢獻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2-25 22:35:44

謝思炜有哪些貢獻(李杜優劣論争的背後)1

憲宗元和年間發生的李杜優劣之争,在李、杜詩學研究史上留下了長久影響。但這一論争的發生,是與中唐當時的詩壇競争和詩學思想變化密切相關的。參與這場論争的三個主要人物:韓愈、元稹、白居易,是當時詩壇的三位健将,分别是韓、孟與元、白兩大詩派的代表人物。這場論争看起來是對李白、杜甫兩位早已作古的詩人評價有所分歧,實際上卻反映了這兩大詩派在詩壇影響和詩學觀念上的區别、變化和競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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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 論

這場論争因韓愈作《調張籍》而公開化:“李杜文章在,光焰萬丈長。不知群兒愚,那用故謗傷。蚍蜉撼大樹,可笑不自量。”關于韓詩矛頭所向,魏泰《臨漢隐居詩話》指出:“元稹作李杜優劣論,先杜而後李。韓退之不以為然,詩曰:李杜文章在……為微之發也。”[ 何文煥輯《曆代詩話》,中華書局1981年,第320頁。]方世舉又補充說:白居易《與元九書》“是李、杜交譏也”,韓詩“因元、白之謗傷,而欲與籍參逐翺翔”[ 見錢仲聯《韓昌黎詩系年集釋》卷九,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第989—990頁。],将白居易也作為韓愈批駁的對象。考之史實,魏、方二人之說是有根據的。

從時間上看,元稹《唐檢校工部員外郎杜君墓系銘》作于元和八年(813),其論雲:“至于子美,蓋所謂上薄風騷,下該沈宋,古傍蘇李,氣奪曹劉,掩顔謝之孤高,雜徐庾之流麗,盡得古今之體勢,而兼人人之所獨專矣。……則詩人以來,未有如子美者。是時山東人李白,亦以奇文取稱,時人謂之李杜。餘觀其壯浪縱恣、擺去拘束、模寫物象及樂府歌詩,誠亦差肩于子美矣。至若鋪陳終始、排比聲韻,大或千言,次猶數百,辭氣豪邁而風調清深,屬對律切而脫棄凡近,則李尚不能曆其藩翰,況堂奧乎!”[ 《元稹集》卷五六,冀勤校點,中華書局1982年,第600頁。]

白居易《與元九書》作于元和十年(815),其論雲:“又詩之豪者,世稱李杜之作。才矣奇矣,人不逮矣。索其風雅比興,十無一焉。杜詩最多,可傳者千馀首,至于貫穿今古,覼縷格律,盡工盡善,又過于李。然撮其《新安》、《石壕》、《潼關吏》,《蘆子》、《花門》之章,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之句,亦不過三四十。杜尚如此,況不逮杜者乎。”[ 《白居易集》卷四五,中華書局1979年,第961頁。]

韓愈《調張籍》則作于元和十一年(816),恰在元、白二人立論之後。考之同時代其他人,再沒有如元、白二人這樣明顯揚杜抑李的言論,元、白本人此後也再沒有重複這種言論。由此可見,除了元、白二人在這個特定時期所發表的這些言論外,再沒有人可以當此批判對象了。

一般都把元稹當作提出李杜優劣比較并公開主張揚杜抑李的始作俑者。方世舉注意到白居易的《與元九書》中也有類似言論,将他也與這場論争聯系起來,是很有見地的。元、白二人情同手足,不但相互唱和,而且共同讨論由政治到詩歌的各種問題,互相交換看法。兩人在元和時期就詩歌問題發表的意見幾乎完全一緻,甚至可以相互代表,在李杜評價問題上也不例外。韓愈詩稱“群兒愚”,其所指對象也顯然不止一人。

明确元、白二人在李杜評價問題上的一緻立場,有助于我們探究李杜優劣說提出的背景以及韓愈為何一定要對其進行批判的原因。顯然,元、白二人發表的意見都是經過深思熟慮的,并非信口開河,真像韓愈所痛斥的那般“愚”。白居易的《與元九書》尤其表明,導緻他們提出李杜優劣評價的,正是他們在這一階段不遺馀力所進行的諷谕詩創作及其理論總結。當然,元、白二人言論的着眼點和具體評價意見都有所不同,但這并不代表他們之間有何實質性的意見分歧,而是由他們發表意見的場合不同所決定的。

元稹之論完全從正面評價杜甫的創作成就,主要是從藝術成就的全面和詩體、風格的齊備來稱賞杜甫。這是由于他所作的是墓志,必須對墓主最重要的文學活動做出全面評價,當然語氣也必須是恭維尊敬的。在他的評論中唯一令人感覺意外并引起争議的是,作者似乎節外生枝但又按耐不住地引入“山東人李白”來與墓主對比,并得出抑彼揚此的結論。就墓志寫作來看,這種處理其實毫無必要(我們實在想不出另外有哪篇墓志用這種辦法來擡高墓主),實屬畫蛇添足,當然也不可能是出于請托人或其他什麼人的要求。元稹這樣做,隻能說明這是他醞釀已久的想法,一旦有發表機會,哪怕場合并不完全合适,甚至明知會招緻異議,也要把它發表出來。

推究元稹為何這樣做,就需考慮他寫作此文時的身分和特殊用心。元、白二人在當時仍屬于詩壇“新銳”,他們有很多新的看法,已經或正在成為詩壇關注的焦點。但由元稹來給杜甫做墓志,應該說并非是文名所歸,而多少有些偶然。元稹在元和年間所作墓志,除了為親族所作《浦城縣尉元君墓志銘》、《陸翰妻河南元氏墓志銘》、《韋珮母段氏墓志銘》外,隻有一篇《南陽郡王(張奉國)碑文銘》和此篇杜甫墓系銘[ 《浦城縣尉元君墓志銘》見《元稹集》卷五七,《陸翰妻河南元氏墓志銘》、《韋珮母段氏墓志銘》見卷五八,《南陽郡王碑文銘》見卷五二。]。張銘之作,是因其“家且貧,無以買其文”,而“曆抵卿大夫之為文者”,最終元稹不講價錢而承擔了。杜銘之作,則是因元稹貶官江陵,杜甫孫嗣業啟柩歸葬,恰好路經江陵而拜求之。杜嗣業“貧無以給喪”,更無力求大家為文,遇到文名已著但架子還不甚大、又對杜甫特别推崇的元稹,可以說是再湊巧不過了。在這種情況下,對于元稹來說,作為杜甫的崇拜者,又有一種自視甚高的銳氣,與其寫一篇平淡無奇的谀墓文字,不如就此發揮,有意反諸舊說,作驚人之論,由此引發一些争議不僅是作者意料中的,甚至正是他所希望看到的。元稹所作墓志中,也唯有此篇最見精彩,正因為它有些“出格”,表達了作者醞釀已久的真實思考。

那麼,元稹是從何時開始又由于什麼原因而特别推崇杜甫呢?答案十分清楚。元稹對杜甫的推崇基本上是兩方面,一方面即是墓銘中所說“排比聲韻”、“屬對律切”,另一方面則是他後來在《樂府古題序》中所說:“近代唯詩人杜甫《悲陳陶》、《哀江頭》、《兵車》、《麗人》等,凡所歌行,率皆即事名篇,無複依傍。餘少時與友人樂天、李公垂輩,謂是為當,遂不複拟古題。”[ 《元稹集》卷二三,第256頁。]此外,他在《叙詩寄樂天書》中也說過:“又久之,得杜甫詩數百首,愛其浩蕩津涯,處處臻到,始病沈宋之不存寄興,而訝子昂之未暇旁備矣。”[ 《元稹集》卷三十,第351頁。]所謂“少時”,正是指元和前期他與白居易共同從事《新樂府》等諷谕詩創作的時期。對杜甫的推崇,正是由于杜甫在“寄興”、“即事名篇”方面對諷谕詩創作的啟示。相比之下,詩歌藝術其他方面的“旁備”固然也是元稹推崇杜甫的原因,但重要性并不及前者。從事諷谕詩創作,把自己視為杜甫精神的繼承者和發揚光大者,是元稹提出李杜優劣論的真實背景和更重要原因。

在白居易的《與元九書》中,這層意思表達得更為清楚透徹。《與元九書》由于是兩位好友之間傾訴衷腸,直接交流最重要的心得和思想,任何題外話和恭維話都不必講,所以白居易沒有必要考慮對杜甫的評價是否全面,也沒有從正面提出對杜甫的評價問題,隻是在追溯諷谕詩的創作源頭時如實肯定了杜甫對他們的巨大影響。但恰恰是由于白居易提出了遠比杜甫明确激進的詩學主張,杜甫在他看來做得還很不夠,所以文中也毫不客氣地批評了杜甫,當年那種銳氣和不禮讓之意表達得更直接充分。而且,為了強調這一點,文中采用了與元稹類似的借李形杜的辦法,以緻“李杜交譏”。這除了說明元、白二人就此曾充分交換意見、在李杜評價問題上相互影響之外,也更清楚地說明,李杜優劣論提出當時的真正着眼點并不在二人創作成績或風格特色的全面比較,而隻是在“風雅比興”詩學精神的發揚與否乃至對諷谕詩創作的啟示和借鑒意義的重要性上。如果不是從諷谕詩創作出發,《與元九書》根本得不出李不如杜、杜亦不過如此的結論。

不過,盡管《與元九書》說了這樣一番激切甚至過頭的話,由于此書的重點并不在李杜評價,全書還有一些更為重要的内容,白居易本人又是杜甫精神的真正繼承者,所以即便後來李杜優劣成為很無聊的經典話題後,這番話也沒有太被人計較。除了專門為韓詩作注的方世舉對此十分敏感外,其他讀者大概都能體諒作者說此話時的心情,沒有給白居易戴上“貶杜損李,不自量力”的帽子。這番話在當時,也可能并沒有産生很大影響。《與元九書》畢竟是一封私人信件,在被作者編入文集前,一般不會廣泛流傳。但我們卻不能因此忽視這番話的涵義,它實際上更清楚地揭示了李杜優劣論争的真實出發點和詩學背景。尤其是對于另一當事人韓愈來說,這番話有可能才是真正惹惱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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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駁 論

如前所述,韓愈所說“群兒”,已表明令他惱怒的不止一人。元、白同氣相和,韓對其中任何一人不滿,都有可能牽涉到另一人。但我們十分懷疑,他是否真的讀到了元稹所作的《杜甫墓系銘》。畢竟元稹是在偏遠的江陵寫此文,接受者杜嗣業将要回河南偃師,身分卑微的他恐怕也不會拿着此文到處傳揚。如果不是有意訪求的話,兩三年的時間裡韓愈恐怕很難有機會讀到此文。此外,最值得注意的就是,韓愈此詩題為《調張籍》。為什麼此詩要寫給張籍,而且名之為“調”(嘲笑,調侃)?原因隻有一個,“群兒”的這番“謗傷”之言是聞之于張籍的,甚至張也曾表示贊同,炫為新論。我們看到,張、韓之間頗有些“诤友”的味道,曾就一些很嚴肅的問題展開争論,相互批評和規勸。這次讨論當屬其一。當然,一個“調”字也表明韓愈對傳言者張籍和“群兒”還是有所區别的,張還沒有被包括在“群兒”之内(韓還不至于那樣不客氣),但同時也表明韓愈對張籍贊同“群兒”之言的不滿。這也就是說,有關李杜優劣的“新論”,韓愈是得之于轉述口說(當然也有可能是張籍在書信中為其轉述),而并非看到了元稹或白居易的文章。

那麼,張籍轉述的意見又得之于誰呢?隻要考察一下張、白、元等人在這一時期的交往活動,就不難得出結論:張籍隻可能從白居易口中聽到類似議論。元稹自元和五年(810)貶江陵士曹,直到元和末才還朝。而這段時期白居易除守喪退歸下邽三年外,在長安與張籍交往十分密切。元稹隻有元和十年(815)遠在通州所作《見人詠韓舍人新律詩因有戲贈》詩中曾提到“殷切閑太祝”,小注:“張君籍。”[ 《元稹集》卷十二,第134頁。]此後,遲至元和十五年(820)返朝後才有《和張秘書因寄馬贈詩》[ 《文苑英華》卷三三○,中華書局影印1966年,第1719頁。]之作,與張籍直接唱和。元、張二人在元和時期基本沒有來往,很可能通過白居易才間接相知。

此外,不應忽略的就是張籍在韓、白二人之間所起的特殊聯系作用。張為韓、白二人作合之事,自趙翼《瓯北詩話》後學者續有考證。實際上,《調張籍》之作恰恰是以張為中介韓、白發生糾葛的事件之一,是張為二人熱心作合中的一次中斷和插曲。就現有材料來看,元、白二人對韓愈還是十分尊敬的,李杜優劣之論也并非針對韓愈提出,或存心向韓挑戰。張籍的詩學思想乃至創作風格,尤其是在提倡風雅比興這一點上,與白居易頗多一緻;同時在提倡儒家思想傳統這一點上,又與韓愈有共同語言,相互探讨。就道德精神而言,韓、白的文學追求在同時代其實是最為接近的。張籍與韓、白都很接近,能夠被兩方引為同調,這應該是一個重要的思想原因。也正是由于看到這種思想立場的近同,張籍才會有心為兩人作合。當張籍将李杜優劣之論介紹給韓愈時,大概也沒料到會引起後者的強烈不滿和嘲笑。

了解了《調張籍》的寫作緣由,我們更可以确信,韓愈所斥責的“群兒”是兼含元、白的,甚至心目中以白為更直接的對象。而且,韓詩雲“李杜文章在,光焰萬丈長”,固然是批元的揚杜抑李,但更不能容忍的則是白的“李杜交譏”。那麼,韓愈為什麼一定要對此起而斥責,乃至不惜付諸篇什呢?當然,這首先是因為元、白之論在韓愈看來實屬“議論不公”,後人的看法也大多贊同韓愈的立場。但韓愈為什麼不能用寬容、諒解一些的态度,理解元、白立論的用意所在,對此一笑置之,或提一些更具善意的商榷呢?這固然是文人意氣相争的表現,但恰恰與雙方詩學立場的差異相關:李杜優劣論實際是諷谕詩創作理論的一個要素和延伸,元、白因堅持它而忽略了一般意義上的公允;而韓愈從公允和維護權威的立場出發,在批駁“群兒”時其實也包含了對諷谕詩創作的不以為然。

白居易在《與元九書》中談到諷谕詩創作時曾說:“其不我非者,舉世不過三兩人。”這是就整個官僚階層和詩人群體而言。其中“不我非”的三兩人,白居易提到的有鄧鲂、唐衢。唐衢曾從韓愈遊,《舊唐書》以其事迹附《韓愈傳》。此外加上與韓愈接近的張籍,也是諷谕詩為數不多的支持者。但韓愈本人,據其詩文來看,在當時對諷谕詩創作卻沒有任何贊同或響應的表示。這說明雙方的詩學觀念确有差異:韓愈論詩主“怨”,元、白主“諷”,韓愈詩論中唯一缺少的就是以詩為諷谕的提倡。但韓愈也沒有公開攻擊或反對諷谕詩,推究其原因,隻能說這是因為諷谕詩論完全是一種正面的、事關基本政治和道德原則的詩歌理論,不是一般的詩藝或作風之争,除了遭到揭露抨擊的權貴政要對其有切齒之恨外,以韓愈的道德立場或以一般士人的道德準則來看,都不大可能站出來公開對這種正言谠論進行攻擊。這也就是說,諷谕詩論在當時是占據思想高位和優勢的,在原則上誰也無法否認其正确性,公開對其挑戰;隻是一旦将其付諸實踐,涉及實際政治問題和具體人事關系,就不免會招緻攻擊和忌恨,即便如韓愈這樣的旁觀者也會因其鋒芒畢露而不以為然。元、白正是由于占據了這一思想高位而叱咤詩壇,成為最引人矚目的新銳代表;但也正因為這一點,使他們落入衆口藉藉、為人側目的境地。

韓愈與衆人尤為不同的是,以他寫作《元和聖德詩》為一高點,直到《秦中吟》、《新樂府》等諷谕詩代表作産生之前,詩壇的這一思想高位實際上是由他所占據的。元、白乃是後來居上,通過諷谕詩創作在相當程度上取代了韓愈的地位和影響。所以,韓愈的不以為然恐怕更多地不是出于詩學觀念上的敵對或具體寫作上的是非,而是一種被人取代之後的失落和心有不甘。就元和政局氣氛和詩壇風向來看,諷谕詩的出現其實是水到渠成之事,所需的就是元、白這樣的新銳做一次沖擊。而像韓愈這樣在當時詩壇地位業已确立、詩學思想基本定型的人,就不大可能充任這種沖擊者的角色,在詩學思想上也不大可能做這種新的開創。但諷谕詩的成功,在社會上引起的巨大反響,不可能不引起韓愈的關注。可能是出于自負,也可能是出于詩學作風的明顯差别,還可能有其他人事關系的因素,作為詩壇領袖的韓愈在這時确實顯得缺少雅量和獎掖後進的精神,盡管不便對諷谕詩公開批評,但始終是以一種挑剔的眼光看待元、白。他的這種态度後來基本未變,影響到韓、白交往的始終。

以挑剔眼光看待諷谕詩的直接結果,就是他及時敏銳地抓住了元、白在發揮諷谕詩論時的過分和不當——李杜優劣論的提出。這種不當其實也是諷谕詩論不可避免的:将詩學價值評判标準簡單化、唯一化,自然會貶低所有不符合這種單一标準的詩人。這樣,從維護詩學傳統的豐富性和最高詩學權威的立場出發,而不是從一般的政治責任和道德立場出發,韓愈找到了駁斥元、白的最有利方向。《調張籍》詩對李杜的稱頌其實非常籠統,完全回避了可能有利于諷谕詩論立場的對詩歌具體内容的評價。但元、白對此幾乎沒有反駁的馀地(實際上也沒有反駁)。元、白本人的詩論其實是多方面的,并非真的隻堅持諷谕詩一種創作和一種标準。結果,這場論争隻一個回合便宣告結束,元、白被駁得口服心服,其過激立場得到糾正。

此外,我們還不能忽視韓愈寫作《調張籍》的時機。元和十一年,白居易已遠貶江州,元稹也久處僻壤。在此前的十來年裡,元、白詩名遠播,尤其是白居易,其詩歌受歡迎的程度、在詩壇的影響已明顯在韓愈之上。韓愈對此自然不會心服。此時,元、白均遠離長安文化中心,韓愈以一篇居高臨下、氣勢不凡的《調張籍》為宣言,以李杜詩學傳統的真正繼承人自居,盡管沒有明白地貶斥元、白,但顯然有利于恢複自己在詩壇的主導地位,抵消元、白的影響。這也是他一定要“調”張籍的原因:張籍不但是著名詩人,而且是元、白詩論的有力響應者,“調”張的效果不止于使張的立場有所改變,還會影響其他很多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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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馀 論

元、白無心與韓愈争辯抗論,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他們在詩學思想上其實受賜于韓愈頗多。李杜優劣論提出的前提,是李杜并稱,而杜甫身後在很長時間内并未享有這一殊榮。李杜得以并稱,恰恰是貞元年間韓愈大力鼓吹的結果。貞元十四年(798)韓愈作《醉留東野》:“昔年因讀李白杜甫詩,長恨二人不相從。吾與東野生并世,如何複蹑二子蹤。”[ 《韓昌黎詩系年集釋》卷一,第58頁。]元和元年(806)作《薦士》:“國朝盛文章,子昂始高蹈。勃興得李杜,萬類因陵暴。後來相繼生,亦各臻阃奧。”[ 《韓昌黎詩系年集釋》卷五,第527頁。]元稹所謂“時人謂之李杜”,白居易所謂“世稱李杜之作”,正是指元和年間的情況[ 楊憑《贈窦牟》:“直用天才衆卻瞋,應欺李杜久為塵。”(《全唐詩》卷二八九)窦牟《奉酬楊侍郎十兄見贈之作》:“翠羽雕蟲日日新,翰林工部欲何神。”(《全唐詩》卷二七一)楊憑轉刑部侍郎在元和初,二詩亦作于此時。孟郊《戲贈無本二首》:“可惜李杜死,不見此狂癡。”(《孟東野詩集》卷六)華忱之、喻學才《孟郊詩集校注》(人民文學出版社1995)系于元和六年(811)。元稹少作《代曲江老人百韻》:“李杜詩篇敵,蘇張筆力勻。”(《元氏長慶集》卷十)原注:“年十六時作。”卞孝萱《元稹年譜》據以系于貞元十年(794)。此頗可疑。“李杜”之稱至元和初才開始流行,韓愈《醉留東野》中還是采用未經壓縮的“李白杜甫”。元稹詩其注或不可靠,或其内容後經修改。參拙稿《元稹〈代曲江老人百韻〉詩作年質疑》。]。李白詩名本來很高,李杜并稱正是對杜甫的高度褒揚。所以正是韓愈,在元、白之前開始大力推崇杜甫。揚杜抑李不過是在此基礎上再往前多走了一步。元稹對李杜并稱大膽質疑,當然也說明這一說法流行不久,尚未穩定,但假如不是韓愈已将杜甫推到與李白齊名的高度,這種質疑根本無從談起。

此外,元、白諷谕詩創作本身,顯然也從韓愈政論詩寫作中直接獲得啟發和鼓舞。韓愈政論詩的代表作《永貞行》、《元和聖德詩》,高屋建瓴,縱覽全局,具有一種宏大叙事結構,明顯不同于張王樂府及其他大曆、貞元詩人比較瑣細的寫實和諷興作品。這一點對諷谕詩,尤其是《新樂府》這樣的代表作的構思,産生了重大影響。當然,韓愈的政論詩以頌為主,諷谕詩則義兼美刺。但畢竟是韓愈,在元、白之前恢複繼承了杜甫以詩為政論的傳統。這樣,諷谕詩的出現才不顯得那麼突兀。

在其他詩學觀點方面,例如《與元九書》例數“詩人多蹇”,自陳子昂以至孟郊、張籍,與韓愈《送孟東野序》稱唐之諸詩人“不得其平”而鳴,亦明顯如出一轍。

從以上諸方面來看,盡管韓與元、白詩學作風不同,互不服氣,在李杜評價問題上還曾有過小小龃龉,但就貞元、元和詩壇的變化來看,不妨把他們看作前後相繼的接力者,分别代表了這一時期詩學思想發展的不同階段。元、白作為後起之秀,更有銳氣,更敢于向政治的和詩學的權威發起挑戰。韓愈則顯得老成和保守一些。他對李杜詩學權威的維護,可能與他在思想上提倡恢複儒家道統有些類似,既有廓清頹風、革新詩壇的意義,又有建立正統、唯此為尊的作用。元、白盡管也是發揚陳子昂以來對風雅比興的提倡,但表現出更強烈的超越前人、創新求變的意識。韓愈的态度當然更符合後人對詩學傳統的要求,而元、白之論和他們的詩歌創作類似,在後人看來總有些過猶不及。就唐代詩歌政治化的過程來看,諷谕詩創作達到一個頂點,其激烈作風使得元、白本人也難以持續,到白居易寫作《與元九書》時已經中止。此後,則需要宋人用溫柔敦厚詩教原則對這類政治性寫作進行指導調整。就李杜評價來看,白居易此後還有《讀李杜詩集因題卷後》、《李白墓》等作品[ 《白居易集》卷十五、十七,第319、363頁。],由于不再是從諷谕詩論的角度提出評價,當然也就不再“李杜交譏”,而是認同了韓愈的觀點。

原載《北京大學學報》200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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