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的一部電影《中國合夥人》,講述了黃曉明、鄧超、佟大為飾演的三個年輕人共同合夥創業的勵志故事。然而電影後期,佟大為飾演的角色卻說了一句經典台詞:“千萬不要和丈母娘打麻将,千萬不要和比你有想法的女人上床,千萬别跟最好的朋友合夥開公司”。
電影《中國合夥人》經典台詞
正所謂藝術來源于生活。好友合夥開公司,最後分崩離析的例子,無論是在這部電影之前還是之後,都始終都在上演。
6月4日,迅遊科技發布公告,公司董事會以“5票同意、2票反對、1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關于免去袁旭先生公司總裁職務的議案》。
而有這麼大的權力和膽量,提名罷免公司的CEO的,則是董事長陳俊——14年前和袁旭一起創辦迅遊科技的合夥人。
并且這樣的事情,早在2019年的時候就已經發生過一次了。
迅遊科技的創始人一共有三位,分别是袁旭、陳俊、章建偉。2019年,陳俊就已經聯合袁旭,将老大哥章建偉踢出了局。
一、迅遊科技發展始末這是一家以網絡遊戲加速為主業的企業,無論是電腦端遊戲還是手機端遊戲,國内或者國外的遊戲,由于網絡原因,總會出現各種信号差、延遲等問題,而迅遊科技的業務就是通過軟件解決這個問題。
2005年,章建偉和袁旭開始共同探索互聯網領域。
2008年,兩人與合作夥伴陳俊共同創立迅遊科技。
2011年,三人簽訂對迅遊科技的《一緻行動協議》。
2015年,迅遊科技登陸深交所創業闆。三人經過協商,由章建偉擔任公司董事長、袁旭擔任公司董事及總裁,陳俊擔任公司董事。
上市後,迅遊科技剛開始的股價走勢還不錯,還經曆過連續漲停,然而自2016年就開始了逐步下滑。
迅遊科技2015-2022年股價
2019年開始,三位合夥人的紛争開始不斷上演。其中,2019年9月的董事會上,袁旭、陳俊共同提議免除章建偉的董事長職務,并推舉袁旭為董事長候選人。
迅遊科技袁旭
如今,當初和袁旭一起踢掉董事長的陳俊,則是“故技重施”,把袁旭也踢出了局,頗有點老二和老三先聯合起來幹掉老大,再内鬥的意味。
而在公司業績本就受市場影響,創始團隊又不和的情況下,迅遊越來越不受資本市場待見,股價跌到了不足巅峰期的10%。
可以說,在這場鬥争裡,沒有一個勝者。
二、朋友真的不能合夥開公司嗎?不知道這是不是陳俊想要的結果,也許陳俊獲得了對公司的話語權,但是這跌跌不休的股價恐怕不是其想要的副作用。
為什麼朋友不能合夥開公司?朋友真的不能合夥開公司嗎?迅遊科技就不能有另一種結局嗎?
其實,之所以說朋友不能合夥開公司,本質上是因為兩個問題:權和錢的問題。
1、權
權力,可以說是朋友合夥開企業的首要矛盾爆發點。
袁旭、陳俊共、章建偉當年簽訂《一緻行動協議》時,并沒有約定誰來做決策,而是“大家同時成為實際控制人”。也就是說,三位合夥人都是一把手。
俗話說,一山不容二虎,更何況是三虎。随着市場變化,企業經常要做各種決策,一旦三位合夥人之間的意見不一緻,不僅很難統一意見,甚至可能因為朋友身份,也影響到感情。
所謂朋友,是不會互相計較的,而在生意場上,在商業決策上,偏偏就需要計較。這無法調和的矛盾,注定了合作的分崩離析。
2、錢
除了權的問題,錢也是讓人反目成仇的重要因素。
“我為公司嘔心瀝血,從以前到現在做了這麼多事情,憑什麼我才分這麼點,你分這麼多?”
“要不是我加入合夥,引導了關鍵決策,公司能有現在的估值嗎?幹得活多你就勞苦功高嗎?”
之所以很多人可以同患難,不可共富貴,問題就出在這種利益的不公平上。自古跟着皇帝打江山的那批人,什麼苦什麼難都能熬過來,最後江山打下來,分蛋糕卻成了皇帝最頭疼的問題,不能偏了這個,也不能忘了那個。那些勢力大到有威脅的,不僅分不了功,還要被殺頭,搞得後代無人才可用。
企業也是在打江山,在利益分配上不僅要能留住人讓人才願意跟着打江山,還要顧及到公平的問題。合夥人毋庸置疑是公司最重要的人,錢分不好,企業一定會出大問題。
這麼說下來,好像朋友合夥開公司真的沒出路了?
這倒也不是,在現代企業管理裡,所謂權和錢,其實集中在一個科學制度上,那就是股權。股權如何分配,直接影響權錢的分配。股權設計得好,朋友也是能夠一起開公司的。
三、創業公司的股權設計股權的分配,直接影響合夥人的權錢分配,因為股權代表着表決權和收益權。我們來看看當初簽訂一緻行動人協議時,三位合夥人的股權是多少。
可以看到2010年11月時,袁旭占股18.7%,陳俊占股13.7%,章建偉占股19.0%。也就是說,三人的持股比例是十分接近的。
而均分,可以說正是合夥人創業的大忌,這會直接導緻話語權的分散,沒有人能夠統一做決策。但是從利益的角度來說,可能三位合夥人的利益又确實是需要均分的。如何解決這個難題?方法其實不少。
1、實股分配合理 虛拟股
首先,一定要有一個人有絕對話語權,如果這一點不能達成一緻,根本問題就無法解決。而達成這個目的最好的方法就是讓這個人占大多數實股,一般是能夠超過另外有效投票數的50%,能夠超過2/3更好。
但是此時利益分配還需要解決,可以通過簽訂虛拟股協議的方式,在分紅和增值上都和其他合夥人決定好,按照和實股同樣的價值授予其他合夥人獲得分紅權和增值權的權力,也就是設計虛拟股。
2、有限合夥企業
如果實在難以達成實股向一方傾斜的設計,大家股權隻能接近,那麼還可以采取有限合夥企業間接持股的方法,讓實控人成為有限合夥企業的GP(普通合夥人),讓其他合夥人成為LP(有限合夥人),從而将控制權轉移給實控人。
可以說,有限合夥企業是實現初創企業控制權和收益權分離的最好方法,但是這一招在企業上市後就不适用了,因為上市公司要求同股同權,即便有有限合夥企業,股權也會直接穿透。
3、協議控制
那股權分配接近,又已經上市了怎麼辦?其實迅遊科技采用的一緻行動人協議是其中一種保證大家意見一緻的方法。但是,隻采用這種方法并不夠穩妥,永輝兄弟倆張軒松和張軒甯曾經也簽訂過一緻行動人協議,但最終意見極度不合時,也取消了協議,永輝的發展也受到了極大影響。
更加穩妥的方式是,再補充一個投票權委托協議,将另外兩位合夥人的投票權委托給實控人,兩位合夥人根本不需要參與股東大會的決策,“躺平”即可。
京東、拼多多等很多需要大量融資的互聯網企業,就是通過投票權委托的方式,用很少的股權掌控着大量的控制權,避免企業脫離掌控。
如果學會這三種方法,相必迅遊科技的三位合夥人也不至于鬧到今日,最終昔日好友不再,公司股價也一瀉千裡。
總結:
其實,利益分配的矛盾不僅僅是在企業的合夥人之間會發生,在高管等核心人才之間也一樣會出現這樣的問題。而如何對大家的價值貢獻進行公平的評價,也是有着科學方法的。
初創企業合夥人之間的股權分配機制是否合理,直接關乎企業未來的發展。而即便是成熟企業,人才價值評價是否合理也會極大影響人才的工作積極性。迅遊科技,就是吃了一開始沒定好規則的虧,當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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