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孝》書中,列舉了24個名人孝順父母的例子,其中一個是“埋兒奉母”。
大概内容是:郭巨家很窮,吃了上頓沒下頓,郭巨認為,飯本來就不夠母親吃,還要分給兒子,這樣母親更不夠吃了。于是他就和妻子商量,打算把兒子埋了,省點飯給母親。結果挖到一壇金子,上面還有字“天賜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這樣,郭巨有錢了,就沒埋兒子。
這個故事的最初版本,并不是這樣。
西漢時期,劉向曾編過一本《孝子傳》(後人托名之作),書中對郭巨埋兒奉母的故事,說的更為詳細。
郭巨,河内溫人,甚富。父沒,分财二千萬為兩分,與兩弟,己獨取母供養寄住。鄰有兇宅,無人居者,共推與之居,無禍患。妻産男,慮養之則妨供養,乃令妻抱兒欲掘地埋之,於土中得金一釜,上有鐵券雲:賜孝子郭巨。巨還宅主,宅主不敢受,遂以聞官。官依券題還巨,遂得兼養兒。——《太平禦覽》引劉向《孝子傳》
這是說:郭巨家本身很有錢,父親死後,留下了兩千萬給他兄弟二人。但郭巨把錢都給了弟弟,并且他把母親接過去自己養。由于沒錢,他隻能住在隔壁兇宅,後來才有了打算埋兒奉母,挖到錢财的事。
明明有錢,為什麼非要都給弟弟?明明連孩子都養不活,為什麼還要養母親?明明可以把母親給弟弟養,讓母親享受到好條件,郭巨卻沒這麼做,算是孝順嗎?不是,因為這根本不符合儒家思想!
儒家思想中的孝是什麼樣呢?
孔子有個弟子叫曾參,他在家幫父親處理瓜苗,結果不小心,把瓜苗根弄斷了,他爹一怒之下,一棍子把曾參打的昏死過去。醒來以後,曾參還故意彈琴讓他父親聽到,以此來證明自己沒事,讓父親放心。
孔子聽說這件事後,很生氣,不讓曾參再來見自己。曾參不明白,讓人請教孔子,孔子說:你是天子的子民,若你被你父親打死,那你父親不就是犯罪嗎?你若被打死,不就是讓你父親陷于不義?這和不孝比,哪個厲害?所以說,看見小棰可以受,看見大杖就要逃了。
曾參知道後,這才意識到自己的錯。
這才是正宗的儒家思想,這才是真正的孝順。真正的孝順,首先就是要父母考慮,不讓他們為自己擔心,不讓他們因為自己而自責甚至犯罪。
不論分錢還是埋兒,郭巨都是錯誤的,既讓母親因為自己受苦,又要殺了兒子,陷自己于不義讓母親擔心難受,所以他此舉根本不配說孝順!
那他為什麼這麼做?為了名聲,他想借此來證明自己的“孝順”和“廉潔”。至于後面挖到錢更可怕了,誰都知道老天爺不會真給他錢,而且還貼了“提示語”。所以隻有一種可能:郭巨提前埋好,又假裝碰巧挖到,這樣他不僅有錢了,而且沒埋兒子,更重要的是,還能落得個“孝廉”的名聲。
所以說,如果這是真事的話,那隻能說,郭巨太功于心計,簡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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