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移動互聯網如此普及的今天,很少有人沒入過群。
各種QQ群、微信群已經逐漸成為大家交流互動的主戰場,三五個好友或者一家三口都能組成一個像模像樣的群,聊聊家常、搶搶紅包,每個人都美滋滋。
既然有群,就一定會有建群拉人的群主。仔細地翻翻手機裡的群,說不定你就是廣大傲嬌群主中的一員。建個群可能就是動兩下手指、敲兩下屏幕的事,然後就可以享受一呼百應、風光無限的群主特權了。但大多人都不知道的是,群主其實并不好當,如果當了不稱職的群主,法律後果可能會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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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此前,浙江雲和縣就有一位群主被法院判刑。被告人謝某是一名200多人微信群的群主,從2015年8月開始,群成員張某開始在微信群裡傳播不良視頻,短短兩個月時間,張某一共在群裡傳播了100多個。而謝某作為群主,明明知道張某的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卻從來沒有制止過他,最終這種放任釀成了大禍。法院認定,謝某放任張某在微信群中傳播視頻,屬于張某的共犯,最終和張某一起被法院判刑。謝某因為疏于管理,從群主變為罪犯,這樣的教訓不可謂不慘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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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群主除了刑事風險外,還有民事和行政的法律風險。例如,如果群成員大肆诋毀、侮辱其他人,群主在接到反饋後拒不處理的話,可能會被認定存在過錯,從而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建群的目的是銷售管制物品、違禁物品,群主還會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等處罰。此外,《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更是确立了“誰建群,誰負責”
的原則,并對群主具體的管理職責進行了細化。《網絡安全法》進一步明确群主的法律責任,嚴禁利用群組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
群主的法律責任可謂種類繁多,而且大多散見于各個法律法規之中,想要系統全面地掌握這些規定,恐怕沒有十天半個月是做不到的。群主們都是大忙人,要讓大家都系統地學習這些條文,肯定是不現實的。這裡筆者就把群主的責任要點和應對措施整理出來,隻要注意做到以下幾個方面,群主們照樣可以高枕無憂。
(1)要公告。
作為群主,首先要把建群的目的和群成員的行為規範作為範本公示在群公告中。以免出現當群成員違規發布信息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時,其他人以群組中沒有管理公告、存在管理失職等理由來追究群主的過錯。這種公告可以采用範本模式,一文通用。例如:
“為維護本群的交流環境,特制定如下規則,請群友們遵守:
①不傳播政治敏感話題;
②不诋毀、侮辱他人;
③不信謠不傳謠;
④不傳播涉黃、涉毒等違法信息;
⑤不從事網絡賭博、虛假宣傳、暴力恐怖等違法活動;
⑥不傳播軍事資料、國家機密等信息;
⑦不傳播其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信息、不從事其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活動。”
公告發布後,可以同時發布到群中,在有新成員入群時提醒他們查看。
(2)要監督。
群主要對群聊的内容進行日常監督,定期查看群聊的内容是否有不符合法律法規、群公告的内容,發現的時候,要及時對相關的群友進行制止。如果發現事态有惡化、嚴重的可能,在制止群友後同時保存相關聊天記錄,以便事後證明群主已經盡到監督義務。
(3)要踢人。
群主最有威懾力的武器就是将違規群友踢出群組。如果群友的行為已經非常惡劣,例如在群内組織賭博、傳播淫穢視頻等,在制止無效的情況下,應當及時将其踢出。如果已經出現了上述惡劣的違法行為,而群主隻是口頭警告,不采取最嚴厲的措施,可能也會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
(4)要舉報。
發現群内成員有違法、違規的言行時,群主在采取必要措施後,應當第一時間向有關部門舉報,例如撥打“12321”網絡不良信息舉報熱線、登錄網絡違法犯罪舉報官網等,及時與違反犯罪行為劃清界限。
文源:《學點法律,避點坑:有趣有料的法律科普》
作者:隋兵
清華大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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