唇齒相依,相煎何太急?
這幾日,看過太多藝人打官司的新聞。
這邊廂,趙麗穎就網絡侵權起訴維權,狀告多名網友;那邊廂,鞠婧炜維權再勝訴,向翔森公司索賠2萬。
每每看到這樣的新聞,心裡都不禁一顫:明星們為名忙、為利往,還偶爾抽出時間來和網友對簿公堂,是時間和精力太多,還是嫌收獲的鮮花和掌聲太少?是真正覺得自己被冒犯,還是借此想刷一波存在感?
哪知,扒姐将這些問題還沒搞明白,突然發現:沉寂已久的小沈陽,突然将農民工作家萬小刀給告了!
就萬小刀提供的資料來看,小沈陽已于去年的11月18日對其發了《民事起訴狀》,稱其8張照片被侵權,但萬小刀直到今年的三月中旬才收到法院的傳票。
世事難料,我們要有多麼的小心翼翼,才能安穩地過完這一生?
小沈陽狀告萬小刀,稱其8張照片被侵權,娛樂作者該怎麼辦?
搞清楚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将兩人的恩怨捋一捋,然後就會有新的發現。
通過央視春晚爆紅之後,小沈陽試水樂壇,笑果不甚理想;進軍影視圈,堪稱“一地雞毛”。
綜藝方面,從《大牌駕到》《天下無雙》《人生第一次》到《我為歌狂》《跨界歌王》《歡樂喜劇人》,再到《吐槽大會》《極限挑戰》《我就是演員》,小沈陽參演的綜藝涵蓋了喜劇、音樂、真人秀、脫口秀、競演等多個類别,是妥妥的“綜藝咖”,但有“綜藝感”嗎?
影視方面,從《鄉村愛情故事》《怪俠歐陽德》《爹媽滿院》到《河東獅吼》《煎餅俠》《天氣預爆》,再到《猛蟲過江》《山炮進城》《不差錢》(暫未上映),小沈陽參演的影視作品包括電視劇、院線電影、網絡電影,可謂資源不斷,但收視率、票房和口碑如何呢?
到了2020年前後,國産綜藝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已經逐漸摸索出了自己的路子,節目不僅主題越來越明确,而是對嘉賓的要求越來越高;而百花齊放的影視市場也不遑多讓,沒有流量加持、沒有演技傍身的演員,注定要被淘汰。
在此背景下,定位不清、轉型失敗的小沈陽,逐漸迷失了!
對于絕大多數的網友來說,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大家的内心深處,其實還是希望這個曾經給我帶來過歡樂的喜劇演員,有更好的發展。
可對于靠流量為生的娛樂作者而言,調侃戲谑、揶揄吐槽,這是必然的。畢竟,讀者喜歡看這樣的文章嘛!
因此,萬小刀于2020年的5月寫了一篇名為《小沈陽,爆紅到“過氣”始末》的文章,洋洋灑灑數千言,讀之,甚感暢快!
可是小沈陽覺得不暢快了——我綜藝邀約不斷,影視作品待播、待映衆多,我能唱能演,你咋能說我“過氣”了呢?
于是,小沈陽便将萬小刀給告了。與此同時,小沈陽還先後起訴了43家自媒體公司及個人。
一時間,娛樂作者人人自危:紛紛自查有沒有寫過小沈陽,有則删之,無則躲之!
可惜的是,小沈陽這下碰着“硬茬”了。
萬小刀在收到法院的傳票之後,不僅沒有妥協退讓,而且還連續更新“五集連續劇”,一再否認自己侵權。
同時,萬小刀還請來了網紅律師周兆成,擔任自己的代理律師。兩人在社交平台上你來我往,你方唱罷我登場,開啟了“集火模式”。
這件事的結果如何,我想很多人根本就不關心。但是對于我們娛樂作者而言,帶來的幾點啟示(教訓)卻應該引起注意。
首先,自媒體也是媒體,發聲、發文的時候,不僅要遵守法律法規、平台規則,而且要注意社會效益。
揭開明星的真面目、扯掉藝人的假面具,是我們監督的權利和職責,但要注意尺度和社會影響。有些明星明明“罪不至死”,你卻給“寫死”了;有些藝人明明沒過氣,你卻給寫過氣了,這不是一個成熟娛樂作者的表現。
更重要的是,有些主觀色彩太濃、帶有偏見的文章經過大範圍傳播之後,不僅給明星藝人造成了很大的影響,而且還有可能破壞到行業生态,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娛樂圈的“清朗行動”,你以為僅僅是針對明星藝人和網紅主播嗎?自媒體作者及廣大網友,同樣在列!
其次,面對明星維權的時候,要找到“症結”所在。
明星維護的是自己的肖像權、名譽權,還是其它權益?
藝人找自己的“茬”,這個“茬”到底是什麼?
雙方對簿公堂之前,有沒有和解的可能?
我們不要以為類似事件中的自媒體是“弱勢群體”,有時候明星藝人也是!在娛樂圈中,被污蔑構陷、被造謠诽謗的明星藝人少嗎?
這裡并沒有說萬小刀一定就污蔑構陷、造謠诽謗了小沈陽,而意思是說小沈陽依舊有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權利,雙方都要找到“症結所在”,從而去以積極的姿态去解決這件事本身。
然後,明星藝人本質上和媒體、自媒體是“唇齒相依”的關系,雙方反目,赢的一方未必赢,輸的一方也未必輸。
就目前來看,小沈陽在狀告了萬小刀之後,并沒有“後續”,反倒是萬小刀每日都在以各種方式回應,甚至登上了多個平台的熱搜。
就一個娛樂作者而言,有流量、有話題、有關注,這一切就已經夠了;而對于小沈陽來說,索賠18.3萬,并不是他的直接目的。目的,或許在于其它。
一言以蔽之,有些事情并不在乎是非成敗,而在于結果。目前這件事的結果是什麼,還有待觀察。
最後,希望明星不要當老虎——屁股摸不得,也希望娛樂作者不要做“長舌婦”——啥都敢說、敢寫。
扒姐印象中的港台藝人,通常情況下,你寫他們正面的——他們會表示感謝;你寫他們父母的——他們會選擇忽視!
既然選擇了做公衆人物,那麼就必須接受公衆的監督和議論。容忍度超不過普通人,就去做普通人好了,又何必往“火坑”裡跳呢?
但需要注意的是,公衆監督的權利并非是“尚方寶劍”,更不是“濫殺亂斬”。它從握緊手裡的那一刻,就注定了——傷到别人的時候,也可能傷到自己!
因此,個人倒是覺得,通過小沈陽狀告萬小刀這件事,能夠引起我們的反思、重視、改變,從而構建良好的行業生态,這才是它的積極意義。
至于争論孰是孰非、誰對誰錯,那不是一個成熟藝人的做法,也不是一個成熟娛樂作者的做法。
行業的生态,關乎你我;娛樂的清朗,拜托大家!
我是圈外扒姐,願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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