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圖文

 > 法律責任不能逃避

法律責任不能逃避

圖文 更新时间:2024-07-30 19:06:03

《文化産業》記者 陸宇峰

法律責任不能逃避(走法律途徑)1

裝修維權

法律,一個莊嚴神聖的名詞,是每個人日常行為不可觸碰的底線。遇到危險,我們要用法律保護自己;遭遇不公,我們要學會依法維權。

日益健全的法律,本該成為保護人民的武器,卻總有些人鑽法律的空子。

商品期房未能按時完工,存在質量問題,購房者多次反映未果,被開發商告知“走法律途徑”;停車場的車子被砸,車主索要賠償,工作人員協調無果,就要求車主“走法律途徑”;商場管理疏忽,導緻顧客在購物時意外受傷,雙方協調失敗,負責人留下一句“走法律途徑”解決……

我國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依法治國是我國憲法規定的基本國策。遇事通過法律途徑來協商解決,在現代文明社會中有着特殊的意義。但随着“走法律途徑”成為了一句沒有下文的空話,甚至是責任方與過錯方推诿搪塞、避免追責的擋箭牌時,很多人開始害怕聽到這句話。即使自身的權益受損,甯可選擇“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也對“法律維權”這個方法敬而遠之。

全國人大代表、重慶索通律師事務所韓德雲說:“近年來,社會各界法律意識普遍增強,遇到問題後都有意願尋求法律幫助,這是對法律所代表的公平正義的認可。但在實際生活中,一些人用歪心思,遇到糾紛常常以法律途徑解決問題作為擋箭牌,念起拖字訣。”

之所以很多人對“走法律途徑”存有質疑,是因為當矛盾糾紛發生後,往往是責任方提出要走法律途徑。而這種現象,正在愈演愈烈。

這并不代表責任方是真心想通過法律途徑來尋求公平和正義,而是利用受害者通過法律維權的短闆,讓其主動知難而退。

走法律途徑,一是時間與金錢成本高,受害者耗不起。例如天津市民孫某,因為在裝修新房時遇到合同糾紛,至今仍未住上自己購買的房屋。

孫某在裝修房子時,選擇了一家櫥櫃定制公司定制家具,但簽完合同後,這家公司卻以各種理由一拖再拖,始終沒有按期交付。孫某後來打聽到,這家公司的資金鍊早已斷裂,公司老闆債務纏身,還被列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更讓人氣憤的是,當孫某找到公司負責人時,對方不僅承認資金鍊斷裂,的确是無法按時交貨,甚至後期是否有能力按時交貨也未可知,還“理直氣壯”地告訴孫某,可以通過“走法律程序”來起訴公司維權。

法律責任不能逃避(走法律途徑)2

消費者權益

孫某與律師商議後發現,如果要“走法律程序”起訴對方,将困難重重。一方面是裝修公司負責人的名下,是否有确切可執行财産還是未知數,無論是交付貨物或是賠償自己的損失都希望渺茫;另一方面,如果真如對方所說選擇“走法律程序”,不僅裝修将會擱置,要等待數月乃至更長的時間,而且包括律師費等相關起訴費用也是一筆不小的費用,打官司很可能會得不償失。

很多人遇事不願走法律程序,除了考慮耗費時間與金錢的因素,還有就是很多受害者怕走法律途徑太過麻煩,也缺乏相關的法律知識。

法律責任不能逃避(走法律途徑)3

租賃維權

2020年以來,各地不斷出現公寓“爆雷”事件。爆雷,金融術語,同樣也是網絡流行詞,一般指的是P2P平台因為逾期兌付或經營不善問題,未能償付投資人本金利息,而出現的平台停業、清盤、法人跑路、平台失聯、倒閉等問題。

之前出現的大部分都是金融P2P平台“爆雷”可随着“杭州蛋殼公寓财務财物跑路”的新聞在互聯網平台被曝出,多地長期公寓“爆雷”事件也時有發生。

重慶市民王某,就是公寓“爆雷”的受害者。由于王某租房的“托管式”房屋租賃企業突然失聯,王某也與原本的房東産生了糾紛。

王某本來已經提前交納了一年的房租,但房東卻以租賃公司跑路、租金未到賬為由,要求王某盡快交上房租,否則就限期搬離。已經交納了房租的王某自然不願再支付房租,在拒不接受房東提出重新交納租金的要求後,房東就通過“斷水斷電換鎖”等方式相威脅。

無奈的王某,和有同樣遭遇的一些人,考慮通過法律途徑來合法維權。但因為擔心“托管式”租賃涉及的法律關系複雜,不僅維權的流程長,而且維權的成本較高,判決生效的難度較大。更重要的是,他們對相關的法律知識缺乏了解,貿然維權效果不佳,最後隻得不了了之。

比起日常生活中産生的法律糾紛,更讓人頭疼的是與所在公司發生糾紛。很多人和公司發生糾紛時,害怕自己勢單力薄,公司财大氣粗,不敢用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廣東市民劉某在一家企業工作時,意外造成工傷。後來劉某發現,自己在家養傷期間,所獲得的工資隻有正常工資的一半。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執行日常工作及企業行政方面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從事緊急情況下雖未經企業行政指定但與企業有利的工作,以及從事發明或技術改進工作而負傷者,均為工傷。

法律責任不能逃避(走法律途徑)4

工傷維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規定,工人與職員因工負傷,其全部診療費、藥費、住院費、住院時的膳食費與就醫路費均由企業行政負擔;醫療期間工資照發;确定為殘廢時,視其殘疾程度,由勞動保險費中按月付給因工殘疾撫恤費或因工殘疾補助費。

依照法律法規,公司無權扣除劉某的工資。雖然此事自己占理,但劉某不知道該怎樣去合理維護自身的權益;由于公司是大企業,劉某認為倘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自己也未必能夠獲得應得的利益,此事就一直這麼拖着。

很多人認為“走法律途徑”程序複雜,耗費時間長,投入精力大,還有可能需要大量的金錢。而且,普通人想要通過法律合理合法維權,還需要自己認真學習各種條款,請律師的費用又太高。

所以,在自身利益受損時,不到萬不得已,不願意陷入“麻煩”的官司中。

“走法律程序”成為侵權者能拖就拖的戰術,不僅僅是上述原因,還有其他客觀的原因。

比如對于責任劃分的标準難以确定,甚至存在“霸王條款”,使得老百姓維權時缺乏依據,也讓責任方對“走法律途徑”底氣十足。

缺乏濫用法律途徑行為的監管,也是很多人走不通“法律途徑”的重要原因。責任方之所以敢于明目張膽的逃避問題,不負責任,大多抱有“嫌麻煩你就放棄權益,不嫌麻煩你就去告,成功了也不過是回到原點而已。”的心理。

有些責任方認為,等到法律依法宣判後再解決問題,對自己也不會造成任何的影響和麻煩,甚至還可以利用這段時間,繼續拖着事情不解決。

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侯俊芳說:“如果遇到所有糾紛都走法律途徑,不僅不利于及時化解矛盾,也會占用過多司法資源。”

法律責任不能逃避(走法律途徑)5

依法維權

對此她建議,按照訴源治理的要求,老百姓日常生活中遇到小糾紛,最好是找當地基層組織裡設置的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達成協議可以再拿到法院進行司法确認,經法院确認協議效力後下民事裁定書,一樣具有強制執行力。這個不收取任何費用,而且時間也快。

我國是法治社會,如果遇到無法解決的矛盾與糾紛,自然而然需要法律出面。

解決“走法律途徑”出現的問題和障礙,是老百姓解決日常矛盾糾紛根本措施。

政府需要讓法律成為老百姓“一次就能辦好事”的好路子,進一步提升老百姓走法律途徑的暢通性、便捷性,讓人民群衆體會到更多法治獲得感。

在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情況下,盡早做出公正裁決。這有助于增強法律的威懾力,使群衆在遇到困難時,更願意尋求法律幫助。

此外,還要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對推诿責任的責任方實行懲治,盡早打消一些人把“走法律途徑”當成免責擋箭牌的念頭。

責任編輯:陸宇峰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圖文资讯推荐

热门圖文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4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