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曹菲
電視劇《我在他鄉挺好的》講述了四個小城姑娘“北漂”的寫實生活。該劇一經播出,就獲得口碑收視雙豐收。事實上,劇中也蘊含了不少法律知識點。四川自貿區法院(天府新區法院)對劇中涉及的法律知識進行了梳理、解析,不管是“北漂”“滬漂”還是“蓉漂”,都值得收藏。
場景一
金靖飾演的胡晶晶是一家旅遊公司的職員,已經工作四年的她卻在生日當天被公司以工作表現不佳、加班時長不夠為由辭退。當胡晶晶談到賠償金時,公司領導表明希望胡晶晶主動辭職,并以“不主動辭職就打壓”等言辭威脅,以此逃避支付賠償金。
Q1:公司有權強制胡晶晶加班嗎?
原則上,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如果确實因為生産經營需要延長勞動時間的,應當與勞動者協商達成一緻,且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加班期間還應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報酬。因此,公司是無權強制胡晶晶加班的。
Q2:公司以加班少為由當場辭退胡晶晶卻不想給賠償金的行為合理嗎?
加班少不能作為辭退胡晶晶的理由,公司這樣做屬于無故辭退勞動者,其拒絕支付賠償金的行為本身并不合理。公司想要辭退胡晶晶不僅需要有合理的理由,還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她。如果一定要辭退胡晶晶,用人單位還應向其賠付經濟補償金兩倍标準的賠償金。
場景二
喬夕辰在一個項目的最終敲定階段被告知客戶已與其他公司達成合作,其同事蘇晴構陷喬夕辰洩露了報價單。事後調查發現,是蘇晴丢失報價單導緻信息洩露,對手公司因此壓低價格在合作中取勝。
Q1:如果将報價單洩露給對手公司,會有什麼後果?
報價單屬于公司的商業秘密,通常,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會簽署保守商業秘密的相關約定,如果喬夕辰或者蘇晴存在洩露報價單的行為,就會構成違約,應當依約向用人單位賠償違約金。
此外,根據《反不正當競争法》的規定,違反保密義務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商業秘密的,如造成損失,還應承擔對公司的損害賠償責任。更進一步地,如果侵犯商業秘密情節嚴重的,還有可能涉嫌侵犯商業秘密罪,面臨刑事處罰。
場景三
許言收到“刷單賺錢”的陌生短信,加入刷單群,對方以“在家就能賺錢”“刷的多賺得多”等話術誘騙許言一步一步深入,後騙子還以“110”開頭的電話假裝派出所騙取許言的銀行卡賬号密碼。等許言反應過來自己上當受騙時,騙子已将其拉黑,辛辛苦苦攢的結婚錢也全被套取。
Q1:網絡刷單是什麼?
網絡刷單,一般是由買家提供購買費用,幫指定的網店賣家購買商品提高銷量和信用度,并填寫虛假好評的行為。通過這種方式,網店可以獲得較好的搜索排名,一般可分為單品刷銷量為做爆款等做準備和刷信譽以提高店鋪整體信譽度兩種。
Q2:網絡刷單構成犯罪嗎?
選擇刷單本身就是違法行為,在一定情況下涉嫌刑事犯罪,特别是詐騙罪、非法經營罪等。同時,在這個過程中還可能洩露自己的個人信息,陷入網絡電信詐騙。劇中許言就是因刷單行為,洩露自己的賬号信息,錢财遭受損失。所以要謹防套路,警惕“刷單”,當心詐騙。
(圖片據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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