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特有文書?新華社石家莊5月6日電(記者趙鴻宇)近日,河北省威縣文物保護部門工作人員在這個縣潘固村一村民家中發現了31件清代文書,最早的落款時間為乾隆二十六年(公元1761年)專家表示,這些文書的發現對研究土地制度等有重要意義,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清代特有文書?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新華社石家莊5月6日電(記者趙鴻宇)近日,河北省威縣文物保護部門工作人員在這個縣潘固村一村民家中發現了31件清代文書,最早的落款時間為乾隆二十六年(公元1761年)。專家表示,這些文書的發現對研究土地制度等有重要意義。
這些文書是威縣村民王保中的家傳文書,落款時間跨度從1761年到1909年,多為嘉慶、道光、同治和光緒年間的田産地契,地契對土地畝數、房屋間數等标注分明。有的地契加蓋了紅章,有的則沒有。
威縣文保所所長王曉輝說,地契分“白契”和“紅契”,買賣雙方未經官府驗證而訂立的為草契或白契,加蓋官印的為官契或紅契。這些文書的發現,對研究清朝土地制度、農村家族變遷等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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