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機動車上路
要按照核定人數載客
但總有極少數人心存僥幸
總覺得不被發現就沒事
6月24日~27日
蓮鄉交警的蜀黍們
在執勤的時候
共查獲7起客車超員的交通違法行為
其中
讓我們來看看24日的案例
交警一中隊執勤人員在轄區重點路段設置臨時執勤點,對過往車輛進行逐一檢查,24日15點35分許,執勤人員檢查一台牌号為湘C5***6的大型普通客車時,民警看見車裡除了核載的座位已坐滿,還有幾人擠在同一個座位上,存在明顯的超員違法。進一步核查後發現,該車存在超員未達20%違法行為(核載25人,實載28人)。
24日14點35分許,交警六中隊執勤民警帶領中隊值班人員在S219回龍橋十字路口檢查由朱某某(男,37歲,易俗河鎮人)駕駛的牌号為湘C5***2的中型普通客車時,該車核載19人,實載21人,超過核定載客人數未達20%。
15點33分許,執勤民警巡邏到潭花線射埠鎮地段又查獲由肖某某(男,50歲,青山橋鎮人)駕駛牌号為湘C1***1的大型普通客車,核載30人,實載31人,超過核定載客人數未達20%的違法行為。
民警對3名駕駛員及車上乘客進行了批評教育,依法對駕駛員邱某某、朱某某、肖某某的交通違法行為分别處以罰款500元,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并責令其對超員乘客進行轉運後予以放行。
乘車人員“超”一個
生命安全“降”一格
超員無疑是一種危險行為
更是在拿生命當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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