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時間一直很平靜的娛樂圈,突然就爆發了“大戰”。
肖戰粉絲因為一篇文章,先是舉報了作者,之後又舉報網站,最後導緻事件愈演愈烈,不僅肖戰工作室出面道歉,官媒也對此提出批評,如今還在持續發酵中。
要說這件事對肖戰的事業完全沒影響,那倒未必。因為許多網友聯名抵制肖戰的代言,部分品牌方也開始“撇清關系”,有的是将首頁的代言人換了,有的是本來準備官宣,然後擱置了。
而掀起如此大的風波的源頭,是一篇名為《下墜》的同人文。
同人文的意思是“同人之名以為文”,是把某部作品的人物單獨拿出來,換到新的故事背景中,然後加以創作。
這篇名為《下墜》的同人文,主角的名字分别是“肖戰”和“王一博”,前者的設定是一名性别認知障礙者,後者是高中生。
粉絲覺得文章損害了肖戰的形象,所以才逐一舉報。
那麼,同人文真的是不被允許的一種存在嗎?其實要分具體情況而定。
在我們熟悉的作品中,有一些就是同人文。
《盜墓筆記》相信很多人都看過,曾被多次翻拍成電視劇及電影。令人沒想到的是,原著小說其實就是始于“同人文”。
《盜墓筆記》的小說最早是發布在《鬼吹燈》的貼吧中,原作者南派三叔曾說過,因為覺得《鬼吹燈》更新太慢,等的太着急,所以就自己寫了。
最開始的章節中,胡八一、王凱旋、楊雪梨都有寫到,後來因為小說火了,就開始修改人物設定,才有了後來的《盜墓筆記》。
關于《盜墓筆記》是《鬼吹燈》同人文的說法,有許多讀者都證明過。不過,現在兩部作品都火了,也很少放在一起被讨論。
江南曾寫過一本名為《此間的少年》的小說,文章中的主角名為喬峰、郭靖、令狐沖等。
金庸曾将這部作品告上法庭,最終獲得188萬元的賠償款。
其實同人小說可以追溯到400年前,被列為明代“四大奇書”之首的《金瓶梅》,是由《水浒傳》中武松殺嫂的故事演變而來。
作者在此基礎上加以創作,書中的人物有西門慶、潘金蓮、武松等等。
《金瓶梅》的小說前幾章,幾乎和《水浒傳》的部分章節如出一轍,還有一些文字是高度重合,在很多讀者看來,《金瓶梅》完全可以被稱為《水浒傳》的同人文。
按照“同人之名以為文”的描述,還有一些作品會讓人倍感意外,例如《紅樓夢》。
衆所周知,曹雪芹寫《紅樓夢》,隻寫了前80回,後面的40回并不是他本人所著。
對于《紅樓夢》的續寫,有說法是高鹗續書,有的說是無名氏,還有的說是曹雪芹的殘稿。
但無論如何,後面的40回都不是出自曹雪芹之手,是不是也可以理解成,這是某種程度上的同人文創作呢?
像這樣的例子,可以說是不勝枚舉。
有的作品,是官方明确表示這是同人文,電影《五十度灰》的原著,就是一篇受到《暮光之城》啟發創作的同人文小說。
有的作品,是主角的名字穿插在多個小說中,李碧華所著小說《青蛇》,曾被張曼玉、王祖賢呈現在大銀幕上,而“青蛇”在《新白娘子傳奇》、《白蛇傳》等劇中都有出現。
當然,作品也分等級,有的能成為經典,有的無人問津。
而有的作品,因為文字描述不當,很可能引發誤會和糾紛,甚至是更嚴重的侵權問題。
因此,不能一概而論,更不可以一刀子砍斷,畢竟誰也不知道,下一個經典的同人小說,會在什麼時候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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