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最近接連被曝光出的社會治安事件,我今天聊點幹貨,也是女生們很關注的一個話題:
有沒有一些标準,能夠預判出可能會對女性實施暴力,構成威脅的壞男人?
百分百有效的判斷方法真的沒有。
像唐山這種事情,一個陌生男人朝你走過來,你怎麼也不可能判斷出下一秒他是繞過你繼續走他的路,還是分分鐘發了瘋一樣打人,甚至抽出把刀對着你。
但是,如果你正在和一個男人約會,互相了解,準備談戀愛。
那這個男人有沒有暴力傾向,多少還是能看出些端倪的。
暴力傾向的本質,是一種思維方式。
它的全稱應該是“在生活中喜歡動用暴力的思維和行為傾向”,其實就是一種選擇——面對一件事,明明有很多種解決方式,但我選擇打人。
既然是思維方式,在日常生活中就一定有迹可循,會外化到言行上——
他們認同甚至笃信,暴力可以最快最高效地解決問題。
就是我們前面說的,面對問題,有很多種解決方式——
和伴侶吵架了,可以溝通,可以磨合,可以互相退讓,實在不行還可以分手,隻有暴力傾向的人會覺得,我要打她,打到她屈服為止。
對正常人來說,這是非常難理解的邏輯,情侶,夫妻,這都是奔着一輩子過下去的,哪有一輩子靠打人解決沖突的?
但暴力傾向者真的會這麼認為,你要是一輩子不聽話,我就一輩子打你。
這也是為什麼我屢次強調,家暴隻有0次和無數次,因為它背後折射出的,就是一個人傾向于如何解決問題。
但凡一個男人對你動過手,你屈服了,他就會更相信,暴力果然有用,你看我打了她,她也沒有離開我。
他下次當然還會延續這個路徑依賴,甚至變本加厲。
我們會經常看到,家暴的嚴重程度是逐步升級的,很少有人一開始打女朋友,打老婆就直接往死裡打,往往都是推推搡搡,打耳光。
女方因為種種原因沒有及時脫身,才“進階”到毒打。
因為家暴者的思維方式已經固定住了:
暴力就是最好的手段,如果它失靈了,隻能說明程度還不夠。
我得打得更狠。
他們漠視規則,漠視生命,缺乏最起碼的同理心。
這是承接上面一條的——認同暴力是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意味着他不認同其他正常的解決問題方式。
你跟他說人要講道理,他會說講道理沒用,拳頭硬才有用。
你說打人犯法,他會覺得法律也不公平,不如以暴制暴。
在他的整套價值觀裡,充斥着弱肉強食,恃強淩弱,他會認為整套文明社會的規則都是無效的,虛僞的,隻有暴力是硬通貨。
我不知道其他人的觀感,但對我來說,這樣的人真的很可怕。
我一直相信,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就是它對每個人,每條生命都盡可能地給予尊重和保護,法律,道德和規則,也都依據着這個核心而産生。
那一個人能夠反對和漠視規則,往往也就意味着他并不尊重其他生命。
暴力會帶來傷亡,帶來痛苦,那又如何?
他隻想達到自己的目的,别人的感受他完全無動于衷。
這就是暴力傾向者的可怕之處,他們冷酷,殘忍,你甚至從他們身上感覺不到起碼的同理心——說得嚴重一點,他們根本不是人,沒有人性。
他們的控制欲往往非常強。
這也是我強調過很多次的話題,一個人能用極端的方式“愛”你,就能用極端的方式恨你。
到底什麼是極端的愛?
我提供一條判斷标準:
不管這個人看上去為你付出了多少,如果你能感受到,他的出發點完全基于他自身的掌控欲,是為了達到他的目的,實現他的意願。
那這就是極端的,甚至可以說,這不是愛,而是控制欲。
愛的出發點一定是為對方着想,我付出,是因為這樣對你更好。
控制欲則是,我付出是要打動你,讓你聽我的話,讓我們的關系由我說了算。
比如最常見的,分手之後想挽回。
如果挽回是出于愛,那我所做的一切至少不能給你造成困擾——我可以道歉,溝通,加倍關心你對你好,但都要建立在你能接受的基礎上。
你要是告訴我,你真的完全不想見到我,我做的一切都讓你很煩,那我再愛你也會退出的,因為我不能違背你的意願。
但總有那麼些男人,明知道女生已經很讨厭他了,非要死纏爛打,瘋狂地發消息,打電話,要求見面,女生不見,就跑到人家家裡或者工作單位去等。
這就是控制欲——我要複合,你怎麼可以不接受?你怎麼可以逃脫我的掌控?
而控制欲的極緻,就是暴力。
比如我剛看到的這條新聞,男人為了複婚,屢次跟蹤,騷擾,強闖前妻家裡,把人打傷。
你能說這是因為這個男人太愛前妻,舍不得她嗎?
根本不是。
這就是一個暴力傾向者控制欲得不到滿足,采取的瘋狂行徑。
他們通常在童年目睹過暴力榜樣,實現了暴力的“代際遺傳”。
社會心理學裡面有個說法,侵犯行為(也就是暴力行為)是被習得的,且這個“習得”的年齡段,一般出現在童年,3歲到10歲之間。
心理學家還專門做了一個實驗,把一群3到6歲的小孩分為三組,讓他們分别觀看一個成年男人對一個人形玩偶施暴的視頻。
緊接着,第一組小孩看到,施暴的男人獲得嘉獎,拿到糖果。
第二組小孩看到男人被懲罰,責罵。
第三組小孩沒有看到後續。
然後給三組小孩分别發一個洋娃娃。
你會明顯看到,隻有第一組小孩會像視頻裡的男人一樣,對洋娃娃拳打腳踢,做出暴力行為。
因為他們目睹了“暴力榜樣”——施暴者不僅不用付出代價,還得到嘉獎。
他們也就從心裡認同,如果我做了和施暴者一樣的事,我也能得到好處。
這就是為什麼,很多家暴者自身也是在家庭暴力的環境中長大,他們讓暴力“代際遺傳”了。
當然,我絕不是說在暴力環境中長大的小孩一定會成為施暴者,就像這個實驗一樣,重點不在于目睹暴力,而是目睹了暴力的結果是怎樣的。
如果他們看到的是暴力會造成傷害,會被懲戒,通常也不會形成暴力傾向。
所以從這個角度說,有些被家暴的女性不敢逃脫,不敢離婚,說是為了孩子——但事實上,真正想“為了孩子好”,反而更應該勇敢做出反擊。
用實際行動告訴孩子,暴力永遠不可取,應該付出代價。
他們的生活一般充斥着不如意。
暴力通常源于憤怒,而憤怒往往來自于生活中的不如意。
比如很多男人打老婆的契機都很簡單,他賺不到錢,又沒什麼社會地位,每天憋了一肚子火不知道怎麼發洩,隻能回家窩裡橫。
包括幾年前電競選手死亡宣告暴打女朋友,起因也是他打遊戲的時候一直在輸,“心态崩了”,剛好女朋友在身邊,就把怒火都發洩在她身上。
并不是每一個生活不順的人都會使用暴力,但生活不順,往往是暴力傾向者最直接的催化劑。
所以無論是談戀愛,交朋友,乃至日常生活的萍水相逢,我都建議大家避開那些長期生活不順,且永遠憋着一肚子氣的人。
跟這類人交流的時候,我們往往能感覺到非常明顯的憤怒,而且你會發現,他們的憤怒無處不在。
無論對異性,對同性,對老闆,對國家政府,他們都是一肚子的怨氣,他們會告訴你,這個社會,這個世界的一切都是錯的,都應該被“消滅”掉。
可能在一部分心智不太成熟的女生眼裡,這樣的男人很酷,很“犀利”。
但與此同時,我們卻又不得不去思考兩個問題:
首先,為什麼一個人會持續地,長期地處在不如意的生活中?他們自身沒有一點責任嗎?
另外,這種長期積攢下的憤怒和戾氣,他們會如何化解和宣洩?會不會通過傷害身邊人的方式?
如果是這樣,那這類人,就是我們每個正常人都應該避之不及的“垃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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