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不是終點。
4月12日被深交所摘牌的天夏智慧日前收到監管罰單。
廣西證監局12月28日披露的一則市場禁入決定書顯示,該局對天夏智慧信息披露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天夏智慧兩任董事長,一任總裁和兩任财務總監均被采取不同年限市場禁入,其中,前董事長夏建統被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地方法院以30萬元重金懸賞征求夏建統的行蹤線索。
六大違法行為曝光
廣西證監局指出,天夏智慧主要存在六大違法事實:
通過虛構智慧城市建設項目完成情況的方式虛增收入和利潤
2016年4月至2019年6月期間,天夏智慧隐瞞其全資子公司杭州天夏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所承接的安順市西秀區智慧城市、重慶永川區智慧商圈等智慧城市建設項目的實際建設情況。
在上述項目尚未實際建設或僅部分建設,不滿足收入确認條件的情況下,通過虛構項目建設完成進度的方式虛假确認或者提前确認收入,并在相關定期報告中虛增上述項目的收入和利潤,合計虛增收入不少于30.86億元,虛增利潤不少于11.48億元。
上述行為造成天夏智慧2016年至2018年年報,2019年半年報中的收入和利潤數據虛假記載。
虛假披露公司實際控制人
2016年4月6日天夏智慧非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後,錦州恒越投資有限公司、西藏朝陽投資有限公司、安徽京馬投資有限公司、北京浩澤嘉業投資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天夏智慧16.41%、15.8%、7.5%、3.34%股份,上述公司均實際由夏建統控制。2016年6月至2019年7月,夏建統曆任天夏智慧董事、總裁、董事長、法定代表人、董事會秘書。
2016年4月6日後,夏建統實際支配天夏智慧有表決權的股份超過30%,并負責上市公司主要經營業務,是天夏智慧的實際控制人。天夏智慧在2016年至2018年半年報和年報,以及2019年半年報中均披露公司實際控制人為梁國堅、張桂珍夫婦。天夏智慧前述定期報告關于公司實際控制人的披露不真實,構成虛假記載。
未完整披露對外負債
2017年和2018年,天夏智慧在杭州銀行北京朝陽支行分别開具1.2億元和4.45億元商業承兌彙票未入賬。截至2018年末,共有5.65億元應付商業承兌彙票未入賬,占當期披露的母公司報表負債總額的80.67%,占合并報表負債總額的39.07%。天夏智慧未在2017年和2018年年報中披露上述負債情況,前述定期報告所披露債務情況存在重大遺漏。
未按規定披露為關聯方提供财務資助的關聯交易
2016年至2018年期間,天夏智慧的子公司杭州天夏為關聯方提供财務資助合計16.6億元。
其中,2016年4月-12月、2017年和2018年分别向夏建統實際控制的福建平潭嘉業久安投資管理中心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提供财務資助7.48億元、5.22億元和3億元;2016年4月向西藏朝陽投資有限公司提供财務資助0.9億元。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向關聯方提供财務資助金額分别占上一年度經審計淨資産的146.95%、10.42%和5.38%。對于上述為關聯方提供财務資助的關聯交易,天夏智慧均未履行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程序,未按規定及時披露,也未在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年報中披露。
未按規定披露對外提供擔保事項
2017年至2018年期間,天夏智慧及子公司多次違規對外提供擔保,合計金額9.18億元。其中,2017年先後為浙江睿康投資有限公司、上海昌聚實業有限公司等夏建統實際控制的企業提供擔保合計6.16億元,占上一年度經審計淨資産的12.28%;2018年子公司北京天夏科技有限公司為上海一江經貿有限公司提供擔保3.02億元,占上一年度經審計淨資産的5.42%。對上述對外擔保事項,天夏智慧均未履行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程序,未按規定及時披露,也未在2017年、2018年年報中披露。
未按規定披露重大訴訟事項
2018年8月開始,因借款、擔保、票據追索、合同糾紛等,天夏智慧及其子公司陸續被訴至法院。其中,天夏智慧應當不晚于2019年4月11日知悉國厚金融資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銀行合肥分行向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天夏智慧承擔擔保責任訴訟事項。截至當日,天夏智慧連續12月内累計涉訴金額6.17億元,已達到上一年度(2017年)經審計淨資産的11.08%。
天夏智慧未及時披露,直至2019年4月30日才在2018年年報中披露了部分訴訟事項。天夏智慧在2019年8月30日披露的2019年半年報中仍未完整披露上述訴訟事項。至此時,公司應披露而未披露的涉訴案件不少于32起,金額不低于11.12億元,占上一年度(2018年)經審計淨資産的比例超過17%。
夏建統被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
廣西證監局認為,天夏智慧上述違法活動行為惡劣,情節嚴重,嚴重擾亂證券市場秩序,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夏建統(2016年6月至2019年7月曆任天夏智慧董事、總裁、董事長、法定代表人、董事會秘書,經查實,2016年4月6日後是天夏智慧實際控制人)、陳國民(2016年6月至2017年11月曆任天夏智慧董事、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總經理)、陳雪梅(2018年12月任天夏智慧董事,2019年7月後兼任總裁)、楊箐(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任天夏智慧财務總監)、王軍(2018年7月至2019年11月任天夏智慧财務總監)在違法活動中起主要作用。其中,夏建統故意隐瞞、編造重要事實,違法情節特别嚴重。
最終,廣西證監局決定:對夏建統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陳國民、陳雪梅、楊箐分别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王軍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根據該市場禁入決定書,從宣布決定之日起,上述人員在禁入期間内,除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衆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衆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10月,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發布“江湖懸賞令”,以30萬元對夏建統實施懸賞執行。
來源: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号
北京三中院表示,因被執行人睿康投資公司、夏建統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書确定的義務,為切實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對被執行人睿康投資公司、夏建統實施懸賞執行。任何公民在案件未結案前,向該院提供夏建統的準确行蹤線索并由該院成功拘留,獎勵人民币30萬元。
同日,廣西證監局公布天夏智慧、夏建統等24名責任主體行政處罰決定書,其中,對天夏智慧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夏建統指使天夏智慧從事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夏建統、陳國民、陳雪梅、楊箐、王軍給予警告,并分别處以30萬元罰款;并對其他當事人處以不同程度處罰。
編輯:張楠 徐效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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