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要件要素包含認識要素和意志要素。
認識:主觀上要有事實和評價,采用以事實作為基礎,社會一般人的标準評價,即以規範性評價為準,不以行為人自己決定,而是以規範決定。
意志:希望-直接故意;放任-間接故意。間接故意,隻有既遂和不是犯罪兩種情況。
犯罪構成要件-過失刑法以處罰故意為原則,以處罰過失為例外。隻要刑法沒有特别規定過失犯罪,則必須是故意才是犯罪。
過失包括過于自信和疏忽大意兩種。
過于自信-已經預見危害結果-輕信能夠避免;
疏忽大意-應當預見-沒有預見到;
所以,過失犯罪有注意義務,但沒有履行到注意義務,采一般人的标準。
無罪過事件客觀上,有損害結果;主觀上無故意或過失。《刑法》16條。
包括不可抗力、意外事件。
犯罪該當性-構成要件事實上的認識錯誤
邏輯有漏洞,尊重直覺;
認識錯誤就是主觀和客觀不統一,犯罪構成基本原則必須遵循主客觀相統一原則;包括法律上的認識錯誤、事實上的認識錯誤。
三種學說:法定符合說、具體符合說、抽象符合說。法定符合說:隻針對抽象的人,同類法益,重的和輕的,在輕的範圍内重合;不區分對象錯誤、打擊錯誤。
具體符合說:具體到具體人;
認識錯誤:僅針對實行行為,不包括預備行為;
三種錯誤:對象錯誤:主觀錯了,客觀也錯了,着手前就錯;在對象錯誤上,具體符合說、法定符合說結論一緻;
打擊錯誤:主觀對的,客觀錯了,着手後才錯。
因果關系錯誤:行為與結果隻要有法律上的因果關系,即使認識錯誤,也是故意犯罪,不影響犯罪成立。
犯罪目的、動機目的:犯罪心理态度,隻在直接故意中存在目的;
動機:犯罪内心起因,不影響定罪。
确定行為人的主觀心态需要經過2個步驟1、主觀認識到的事實
2、基于事實基礎,進行規範評價。
就是立足于行為人做的事實基礎進行一般人的标準評價,确定主觀要素。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