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專用術語
1.稱謂詞。是在公文中表示稱謂關系的詞。
一種是指代表性稱謂詞,第一人稱的有"我"、"本",第二人稱的有"貴"、"你",第三人稱的有"該"。還有一種是帶敬意的涉外稱謂詞,如"夫人"等。
2.領叙詞。是在公文中領叙來文時的用語,作為行文的依據。
主要有"近接"、"前接"、"悉"、"近悉"、"驚悉"、"欣悉"、"謹悉"、"均悉"、"查"、"奉"等。
3.追叙詞。是公文中表示追加叙述的用詞。
如"前面"、"前一段"、"如前所述"等。
4.補叙詞。是公文中承接上文進行補充叙述的詞語。
主要有"另外"、"還有"等。
5.承轉詞。是在公文中承上文、轉下文的過渡用語。
主要有"為此"、"據此"、"故此"、"有鑒于此"、"綜合上述"等。
6.祈請詞。是在公文中向受文者表示期望或請求的敬辭。
主要有"請"、"敬請"、"謹請"、"懇請"、"務請"、"煩"、"希"、"敬希"、"望"等。
7.商洽詞。是公文中用于征詢對方意見的用詞。
主要有"商"、"商請"、"當否"、"可否"、"妥否"、"是否可行"、"是否恰當"等。
8.受事詞。是公文中表示接受事情的用詞。
如"收悉"、"收到"、"接到"等。
9.感盼詞。是公文中表示感謝盼望的用詞。
如"為盼"、"期盼"、"期望"等。
10.令知詞。是公文中強制性要求受文者知道、辦理的用詞。
主要有"令"、"通知"、"通報"、"通告"等。
11.告誡詞。是公文中上級對下級的警告勸戒用詞。
如"為誡"、"引以為戒"等。
12.見解詞。是公文中表明自己見解的用詞。
常用的有"認為"、"應該"、"宜"等。
13.辦理詞。是在公文中說明工作辦理過程的時态,表明辦理時間及經過情況的用詞。
主要有"經"、"業經"、"已經"、"前經"、"茲經"、"即經"、"并經"等。
14.判定詞。是在公文中表明對某一事物作出判斷定論的用詞。
主要有"同意"、"不同意"、"照辦"、"可行"、"拟同意"、"原則同意"、"準予"等。
15.時态詞。是在公文中用來表示時間、狀态的用詞。
主要有"據查"、"據反映"、"根據"、"依照"、"通過"、"對照"、"參照"、"以"等。
16.目的詞。是公文中表示行文目的的用詞。
主要有"為"、"為了"、"為着"等。
17.結尾詞。是公文結尾時使用的詞語。
一般函件、公用介紹信以及有些通知、批複、通報的結尾,常用的有"為盼"、"為荷"、"為要"、"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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