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很多求職者而言,想要找一份穩定的工作,大部分情況下會首選公務員或者是事業單位,但是這類工作由于福利穩定,且不存在失業的職業危機,通常需要參加考試才有機會成為正式職工,而且成為正式職工最典型的就是“入編”。而這類單位除了編制招人以外,還會處于業務的需要招一定量的非編人員,也就是常說的“臨時工”,這樣雖然暫時緩解了用人的矛盾,但是并非長久之計,因此,現在探索出一種新的用人方式,也就是比較常見的備案編制,這是怎麼回事呢?這類編制和事業編制一樣嗎?
首先,備案編制的出現本身就是為了解決醫院、高校等事業單位發展與編制之間的矛盾,提高單位的創新發展活力,是提升單位自主用人的一種制度創新。備案編制對于招聘單位本身來說,和事業編制的區别并不是很大,也需要按照嚴格招聘用人程序才能夠招聘使用,在個人的經濟待遇上,本身和在職人員并沒有區别,屬于地方财政供養人員,但是,對于其退休如何處理,現在并沒有出台相關政策文件,除此之外,在單位内部備案制員工和在編職工的區别并不是很大。
其次,對于備案編制來說,雖然在單位内部和在編人員類似,但是兩者之間還是有着嚴格的區别。一方面,對于參加編制考試的應聘者來說,順利入職以後除了獲得入編的機會以外,還有就是幹部的身份,而這個對于個人以後的發展是至關重要的,事業單位編制人員有着幹部身份,而備案編制人員并沒有這樣的身份,因此,在提拔使用上來說,備案編制是很難有機會的,即使破格提拔使用,也隻能以負責人的身份在本單位内部進行職務任用,并不能按照組織規定,走幹部提拔任用的程序。
另一方面,對于事業編制人員來說,是可以在其他事業單位之間進行流動的,或者在機會合适的情況之下,可以根據規定轉任為公務員,雖然這樣的機會比較稀少,但是現在這條通道仍然是可以行得通,而對于備案編制人員來說,是沒有任何調動的機會,雖然在本單位内部,備案編制和事業編制沒有區别,但是離開了單位的職稱,事業編制仍然是事業編制,有着法律法規作為依據,而備案編制則有可能變得沒有意義。很多時候,備案編制的主體是單位,并不是個人。
最後,雖然備案編制和事業編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但是在實際工作生活之中,體現的并不是很明顯。對于事業單位來說,能夠被提拔的始終是個别人員,而能通過提拔最後轉為公務員的更是少之又少,因此,如果在考公務員或者事業單位多次失利的前提下,考取備案編制也是一種不錯的選擇,而且在考取以後,随着改革的不斷深入,後期的變化也許會變得更好,直至和事業編制不存在任何區别,這都是有可能的,不過,現在的備案編制本身也不好考,而且對專業的要求更加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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