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五四運動100周年。說起五四運動,我們首先都會想起兩位先生──德先生和賽先生,也就是民主與科學。其實,除了民主與科學這兩面大旗,在五四新文化運動中,還有另一面大旗被高高舉起,那就是“家庭革命”。持續三千多年的中國傳統家庭倫理和家庭制度,到了這個時候,才第一次受到真正的挑戰!
吳虞:家庭革命的急先鋒
在五四新文化運動中,有一位以言行激烈而聞名的老将,他就是被胡适稱為“隻手打倒孔家店的老英雄”的吳虞。中國傳統家庭最講究一個孝字,他卻反對孝道,說父母與子女之間隻有買賣交易的關系。
(留學日本時的青年吳虞)
吳虞1872出生在四川成都,早年留學日本,歸國後從事教育,鼓吹新學。他跟父親決裂的事件,轟動一時。20年時,他母親去世。第二年,他的父親就跟吳虞分家分産。後來,他父親續弦,生活奢侈,揮霍無度,蕩盡家産,于是便圖謀吳虞的田産,要求再次分家産。但吳虞不同意。他父親就一狀告進官府,控告吳虞不孝。父子兩人曾大打出手。
當時,社會輿論指責吳虞是“士林敗類、名教罪人”。四川教育總會将他逐出教育界。但北京大學向他伸出了援手,聘請他去教書。1917年2月,吳虞在新文化運動的主要輿論陣地《新青年》上,發表《家族制度為專制主義之根據論》,猛烈攻擊舊家庭倫理,說孝悌之道就是家族倫理與專制政治之間的橋梁。
1919年1月,北大學生傅斯年在《新潮》雜志創刊号上發表《萬惡之原》一文,震撼了家庭觀念濃厚的中國社會。他說,在中國傳統家庭裡面,爸爸幫兒子娶媳婦,根本不考慮兒子的幸福,而是為自己找一個能夠來奉養自己的兒媳婦。
(五四運動學生領袖傅斯年)
(《新潮》雜志創刊号)
傅斯年的觀點,得到老師輩的呼應。1919年7月,北大教授、中國最早的馬克思主義者李大钊,在《每周評論》發表評論《萬惡之原》說:“中國現在的社會,萬惡之原,都在家族制度。”而當時的北大校長蔡元培也說,家庭可以廢除;或許一時廢除不了,但過不了幾十年就會廢除。在五四新知識分子看來,傳統家庭倫理和家庭制度,已成為個性解放和社會進步的重大障礙。中國要發展進步,必須來一場家庭革命。
(李大钊:家庭是“萬惡之原”)
胡适與魯迅:如何面對包辦婚姻?
五四新文化運動的主将,無論是陳獨秀、李大钊,還是胡适、魯迅,都提倡自由戀愛,自主婚姻;但他們在青少年時代,就已陷入包辦婚姻。陳獨秀17歲那年,由叔叔和母親做主,娶了大他三歲的高曉岚為妻。陳獨秀才氣縱橫,叛逆不羁,高曉岚卻是個不識字的舊式女性,兩人性格,格格不入,經常吵架。後來陳獨秀抛棄妻子,另組新家。而胡适和魯迅,也采取各不相同的方式,來處理他們的包辦婚姻。
(胡适與江冬秀:由母親一手包辦的婚姻)
1919年3月,胡适年在《新青年》雜志發表獨幕劇《終身大事》,講述一個五四新女性反抗父母包辦婚姻的故事。胡适主張,人有權利來決定自己的婚姻生活,決定自己的終身大事。但是,他并沒有實踐這一主張。
胡适14歲的時候,他的母親就幫他定了上莊江家的女兒江冬秀為妻。對這一婚約,胡适并沒有抗争。1910年,19歲的胡适赴美國留學;1917年夏天回國,受聘為北京大學教授,成為新文化運動的風雲人物。
胡适遲遲不肯完婚,一直拖到他拿了博士學位回國以後,27歲才結婚。他内心顯然有一番掙紮。胡适曾說,他接受包辦婚姻,是因為不能傷害三個女人的心,一個是自己的母親,一個是江冬秀,一個是江冬秀的母親。
(胡适全家福)
不過,胡适也承認,跟江冬秀結婚姻,是他自己一輩子占的最大便宜。為什麼?因為江冬秀是一個非常賢淑的夫人,讓胡适可以無後顧之憂的發展他的學術和政治事業。
跟胡适一樣,魯迅也受困于包辦婚姻;不過他的處理方式,與胡适迥然不同。1881年,魯迅出生在浙江紹興一個書香門第。18歲時,她母親替他訂了親。女方叫朱安,比魯迅大三歲,纏小腳,不識字。魯迅不滿意,要求退聘,但被母親拒絕。
(留學日本時期的青年魯迅)
1902年,21歲的魯迅東渡日本,留學七年,先是學醫,後來棄醫從文。1906年,魯迅從仙台醫專退學後,留在東京。家裡反複發來電報,催他回紹興,理由是他的母親生病。魯迅匆匆趕回老家,才發現母親身體安好。原是母親騙他回來辦婚事。魯迅隻得無奈地接受了。
辦婚事的那一天,家裡非常熱鬧。别人問魯迅說,家裡忙什麼呢?魯迅說,媽媽娶兒媳婦。據說新婚當天,魯迅哭了一個晚上,第二天就搬到書房去睡。四天後就離開家鄉,回到日本。1909年,魯迅從日本回國後,刻意避免與朱安見面。三年之後,他孤身前往北京,在北洋政府教育部任職。1919年底,魯迅買下北京八道灣胡同的一座四合院,把母親和朱安從紹興接到北京。但他與朱安依然分居。
(魯迅:她是我母親送給我的禮物)
魯迅并沒有跟朱安離婚,但一直不跟她同居。他說過一句話:這是我母親送給我的禮物。朱安等于守了一輩子的活寡,成為舊家庭制度的殉葬品。而魯迅也非常苦悶。1919年他在《新青年》發表《随感錄四十》,感歎說:「愛情是什麼東西,我也不知道。」直至1923年,魯迅到北京女師大兼課,認識了女學生許廣平,才知道什麼是愛情。
(魯迅與許廣平:找到了愛情)
陳衡哲:從抗拒結婚到回歸家庭
陳衡哲,中國近代第一位女教授,五四家庭革命中著名的新女性代表。她不僅抗拒纏足,拒絕包辦婚姻,還發出“永遠不結婚”的大膽宣言。她抱着不婚主義的信念,一心求學,要做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陳衡哲:中國近代第一位女教授)
五四新文化運動期間,一批受過新式教育的女青年,為追求個性發展,打破家庭束縛,高調提倡「不婚主義」。在當時的上海,有些女性自發組織獨身協會或不婚協會,集體抱團取暖,鼓勵彼此不踏入婚姻的牢籠。但有些新女性有了獨立的地位之後,又找到志同道合的伴侶,也不抗拒結婚,就像陳衡哲那樣。
陳衡哲,1890年出生于江蘇武進一個讀書人家庭。1914年,她考取清華留美學額,先後在美國沙瓦女子大學和芝加哥大學獲得學士和碩士學位。留美期間,她結識了同在美國留學、後來成為著名科學家和教育家的任鴻隽。兩人志同道合。1920年,陳衡哲學成歸國,蔡元培聘請她到北京大學當教授。
(陳衡哲與任鴻隽、胡适)
1920年9月,她跟任鴻隽在北京結婚。胡适戲贈他們一副對聯:「無後為大,著書最佳」,宣揚他的「無後主義」非孝觀。婚後不到一年,陳衡哲因懷孕生育,辭去北大的教職,讓胡适大為失望。相夫教子期間,她出版了學術名著《西洋史》。從抗拒婚姻,個人事業取得突出成就,再到組建幸福的家庭,陳衡哲可謂是五四家庭革命時期成功新女性的代表。
徐志摩:愛情至上的實踐者
中國的傳統家庭,并非以夫妻關系為核心,而是以父子關系為主軸。婚姻的目的,在于生兒育女,傳宗接代。因此它不是個人私事,而是家族大事,必須由家長決定。這裡頭沒有愛情的地位。
到了五四時期,新青年不再接受這一套。他們追求的是以愛情為基礎的婚姻,是能夠實現個人幸福的新式家庭。當時,歐洲女性主義者愛倫凱有關愛情與婚姻的理論,大受中國青年的歡迎。愛倫凱說,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
詩人徐志摩,正是這種新式婚戀觀最有名的實踐者。1897年,徐志摩出生于浙江海甯一個富裕家庭。18歲時,由家庭包辦,娶了上海巨富張潤之的女兒張幼儀。1918年,他赴美國留學;1921年轉往英國深造,進入劍橋大學當特别生。留學英國時,徐志摩愛上了才貎雙全的林徽因,提出與張幼儀分手,說他們不應該繼續沒有愛情的婚姻。他抛棄張幼儀,成為當時非常轟動的新聞。
(徐志摩與張幼儀)
但林徽因并沒有選擇徐志摩,而是嫁給梁思成。1922年,徐志摩結束留學,回到北京,認識了19歲的有夫之婦陸小曼,兩人陷入熱戀。1926年,陸小曼與王赓離婚。同年8月,徐志摩與陸小曼在北京訂婚。在訂婚儀式上,徐志摩的老師梁啟超宣讀證婚詞,指責這對新人用情不專,要他們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徐志摩一直在追求浪漫的愛情,最後竟殉身于浪漫的愛情之中。
(徐志摩與陸小曼)
潘光旦:中國需要“折中家庭”
許多五四青年認為,通過自由戀愛和自由婚姻,建立小家庭,有助于生育最好的後代,培養更加強壯的國民之子。這種觀念,将個人幸福與國家命運連接了起來。在新時代,傳統士大夫的家國情懷,又以一種新的方式再現出來。
當年,提倡小家庭成了主旋律。但著名社會學家和優生學家潘光旦,卻發出另類聲音。潘光旦認為,年輕人追求自由婚戀,向往小家庭,可以理解。但要建立什麼樣的家庭模式,應該考慮到整個民族如何才能健康繁衍的問題。大家提倡的以個人為本位的小家庭,實際上不利于中華民族的繁衍。
(社會學家、優生學家潘光旦)
潘光旦既不贊成大家庭模式,也反對小家庭模。1928年,他出版《中國之家庭問題》一書,提出「折中家庭制」的概念。他主張,理想的家庭模式應該是三代同堂。這樣的家庭模式,既有撫育下一代的功能,又可承擔贍養老人的責任,才是比較完整和健康的。
五四家庭革命之後,核心家庭成為主流,這是中國傳統社會向現代化轉型的重要标志。但家庭小型化的趨勢,今天卻越演越烈;丁克家庭、二人家庭、留守家庭、單人家庭,數量不斷增加,離婚率逐年上升,而結婚率、出生率則持續下降。這些都是五四家庭革命先輩們始料未及的。當然,這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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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施純志、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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