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報記者 韓忠林 實習生 楊雪情 塗廣慧
騎行數十萬公裡,跑了31個省,報廢10輛摩托車,《失孤》原型郭剛堂終于找到被拐24年的兒子郭新振。短暫相處後,郭新振表示計劃以後繼續在養父母身邊生活,自己假期多會經常回親生父母家看看。
一些問題出現在公衆視野中。養父母如果涉嫌購買孩子,是否犯罪?是否應該受到處罰?兩個家庭該如何相處?針對這些問題,河南商報記者尋找專業人士進行了解答。
《失孤》現實版結局:兒子與家人團聚,想和養父母繼續生活
近日,電影《失孤》原型郭剛堂找到了被拐24年的兒子郭新振。
據媒體報道,對于未來,郭新振考慮到養父母年紀較大需要人照顧,對其有養育之恩,再加上自己的工作在河南,所以以後還是想留在養父母那邊。
今後,兩家人如何相處?這是一個無法回避的問題。
“我們就當是一門親戚去走動,就兩個字‘真誠’。”郭剛堂稱,會尊重、接受孩子的意願。
24年艱難尋子,郭新振打算留在養父母身邊,引起網友的熱烈讨論。
很多網友為郭剛堂24年的尋親之路感到不平。
網友@山楂酒說,“當年照片火遍全國,養父母是真的不知道親生父母在滿世界尋找自己的兒子嗎?養父母年紀大了需要照顧,親生父母這二十多年的肝腸寸斷又可以拿什麼來彌補?”
網友@愛雙馬尾的勺girl表示,“看到郭爸爸24年的尋找,我還是很難接受這樣的結果,買方享受了天倫之樂和‘養子’的孝順,郭爸爸年紀也大了啊,最後隻是‘有空回來看看’,可能對郭爸爸來說孩子找到了就是最大的欣慰吧,可是我還是覺得好難過 。”
也有一部分網友說能夠理解郭新振的做法,畢竟過去一直在養父母家生活,有感情也是不可避免的。
網友@逆風而立表示,“尊重他的選擇。可能他突然得知真相還無法做出理性反應。但仍希望國家機關嚴格依法處理買家行為。就算是從輕處罰,也一定要有懲罰,否則會讓人民寒了心。這是一個典型的拐賣案件,也是一次極好的普法機會,不能讓買方覺得把孩子養好就能無責。”
購買被拐賣兒童對“失孤家庭”的傷害不能被原諒
“梅姨案”尋親者申軍良的孩子已經找到一年多。
“找孩子的時候,我想的就是找到後一定要讓養父母也坐牢。”申軍良告訴河南商報記者,沒找到孩子的時候想的是要追究養父母的責任,但是後來孩子找到了又有了顧慮。
申軍良表示,兒子申聰至今也并沒有和養父母那邊斷了聯系,孩子也表示不會輕易忘記“養育之恩”。
“作為一名父親是無法去原諒買孩子這種行為的。”申軍良說,不追究養父母責任,不代表自己原諒了他們。
洋洋1994年出生,1998年6月6日在漯河市源彙區被拐。
“如果孩子還小,我肯定會把孩子找回來在自己身邊撫養。”對于找到孩子後想讓孩子在哪邊生活,洋洋的媽媽這樣告訴河南商報記者,“但是現在孩子已經大了,就算是找回來,要不要和他們一起生活肯定還是尊重孩子的意見。”
“但是我不能原諒孩子養父母這種行為。”洋洋的媽媽表示。
現實生活中迫于種種原因隻能讓步
不能原諒是一方面,可考慮到孩子的感受,很多尋親家長,隻能對養父母讓步。
“為了孩子做了讓步,當時準備追究養父母責任,當我們見到孩子以後,孩子問能不能不追究養父母責任,我們肯定不會拒絕。”對于不追究養父母責任,申軍良這樣解釋。
“我們找孩子不強求孩子能回家,隻要讓我們知道孩子在健康平安地成長,在過年過節的時候喊一聲‘爸爸、媽媽’就可以了。”在菁菁媽媽提供的尋親廣告頁上這樣寫道。
2004年,菁菁在鄭州失蹤。
菁菁媽媽表示,她不知道孩子養父母是誰,自己對他們會存在一些怨恨的情緒,但是相對于孩子在人販子手中“受罪”,她隻能感激養父母“收留”了孩子。
她不奢求孩子回到自己身邊,隻希望養父母能夠好好撫養。
“如果我有機會找到我的親生父母,選擇去他們那邊發展的話,我現在這個小家庭肯定都會帶過去,我的養父母這邊肯定也是要一起過去生活的。”一位正在尋找親生父母的孩子雨晴(化名)告訴河南商報記者。
“他們養育了我,我覺得沒有太虧欠我。”雨晴稱,養父母沒有孩子,當初收養她就是為了養老。
如今尋找親生父母,她都是悄悄進行的。原因就是害怕養父母知道後傷心。
即便親生父母不追究,購買兒童依舊需要承擔責任
“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拐賣兒童會構成犯罪。那麼作為整個交易過程中重要一環的養父母,購買兒童是否構成犯罪呢?尋親成功後孩子在法律上歸屬如何呢?針對這些問題,河南商報記者咨詢了多位律師。
A養父母購買兒童是否犯罪,現實中是否會追責?
河南天基律師事務所律師陸陽表示,根據我國《刑法》規定,購買被拐賣兒童是構成犯罪的,将面臨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處罰。
那為什麼在很多人印象裡,會存在購買兒童沒有得到相應處罰的印象呢?
“打拐律師”張志偉表示,購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很早之前就有,隻是過去大部分都不追究。
“現在一般都會處罰。”張志偉介紹,2015年刑事訴訟法修改以後,一律要求處罰,買方需要入刑。
張志偉表示,雖然公安機關一般都會進行追訴,但拐賣兒童案件通常會涉及到追訴時效問題。
“有的找到以後時間都很長了,過了有效追訴期,所以很難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張志偉稱,5年(量刑)以下刑事犯罪追訴時效一般不超過5年;10年以下刑事犯罪一般不超過10年;死刑案件最多也不超過20年。
“目前一般都是這樣執行的,但法學界一些專家有不同觀點。”張志偉表示,一些法學專家認為,拐賣兒童犯罪是持續性的,找到孩子前犯罪一直在繼續,所以不應該存在追訴時效問題。
B如果親生父母追責的話,養父母是否應該進行賠償?現實中情況如何?
著名刑事辯護律師付建表示,根據法律規定,嚴重的可能受到刑事處罰。民事上可能會要求進行一定賠償。
“存在親生父母向養父母追責的情況,但更多親生父母會把矛頭指向犯罪嫌疑人。”付建稱,親生父母向養父母追責比較少。他所了解的情況,可能隻占20%左右。
C如果親生父母不追究,養父母還需要承擔責任嗎?
張志偉表示,拐賣兒童屬于刑事案件、公訴案件,追訴權力是在公職機關,不是由個人掌握的。即便親生父母不追究,購買兒童依舊需要承擔責任。
D認親成功後,孩子的歸屬權如何?
付建表示,被拐賣兒童在法律上應當歸屬原生家庭。因為根據我國《民法典》關于收養的有關規定明确表示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而買賣被拐賣兒童是非法行為,所以通過購買被拐賣兒童的行為,一般都沒辦法取得合法收養證明。所以在法律上被拐賣兒童還是屬于原生家庭。
張志偉稱,一些年紀比較大的孩子,如果主觀不願意,公安機關也不好強制交還給親生父母。“孩子是受害者,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以不好強制。”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中國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劃(2013-2020年)》,其中規定:“依法解救被拐賣兒童,并送還其親生父母。對查找不到親生父母的,由公安機關提供相關材料,交由民政部門妥善安置,不得由購買家庭繼續撫養。”
E尋親成功後,孩子是否還需要贍養養父母?
北京市京師(鄭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秦明律師表示,《民法典》規定的父母子女關系包括有:親生父母子女關系、養父母和養子女關系、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子女關系。
養父母購買兒童行為可能涉嫌犯罪,一般是不可能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進行登記,則雙方并不構成法律上的收養關系。所以,孩子們就沒有贍養的義務。
但是,從道德的層面講,孩子與養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可能已産生較深的感情,如願意對其進行贍養,也應當尊重其選擇。
F在拐賣案件中,孩子被找到後,親生父母和養父母會如何相處?
“一般來說雙方肯定都是記恨對方的。”張志偉介紹,從養父母的角度來說,很多不會覺得虧欠了孩子親生父母,好多人甚至覺得,當初孩子被人販子拐賣了,要不是自己花錢救下來,孩子現在還不知道去哪了。
但是,從親生父母的角度來講,他們會覺得,養父母買了自己的孩子,害得他們骨肉分離。但是,他們又要考慮孩子的感受,孩子對養父母是有感情的,為了不傷害孩子,親生父母也就不會去主張追責。
編輯:張恒 施尚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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