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漢時,蓋勳因為人正直,很有才幹,被舉為孝廉,當上了郡太守的主要屬官——長史。蓋勳所在的郡屬涼州刺史梁鹄管轄,而梁鹄又是蓋勳的朋友。當時,受涼州刺史管轄的武威太守橫行霸道,幹盡了壞事,老百姓對他恨之入骨,又敢怒不敢言。但是,梁鹄的屬官蘇正和卻不畏強霸,敢于碰硬,依法查辦武威太守的罪行。不料,梁鴿生怕追查武威太守的罪行會涉及到高層權貴,連罪自己,焦慮不安。他甚至想殺了蘇正和滅口,但又吃不準這樣做是否妥當,于是打算去找好友蓋勳商量究竟該怎麼辦。
也正巧,蓋勳與蘇正和是一對冤家。有人向他透露刺史将要和他商量如何處置蘇正和,并且建議他乘此機會,勸刺史殺了蘇正和,來個公報私仇。蓋勳聽了斷然拒絕說:“為個人的私事殺害良臣,是不忠的表現;趁别人危難的時候去害人家,是不仁的行為。”
之後,梁鹄果然來與他商議處置蘇正和的事。蓋勳打比方規勸梁鹄說:“喂養鷹鸢,要使它兇猛,這樣才能為您捕獲獵物。如今它已經很兇猛了,您卻想把它殺掉。既然如此養它又有什麼用呢?”
“乘人之危”這則成語的意思是形容趁别人危難之時去要挾或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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