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案件詳情
2014年,劉某裝修房屋并入住。裝修時,劉某改變房屋原戶型,将客廳的公衛拆除,拓寬客廳面積,又将廚房改為公衛,導緻公衛正對樓下廚房。
2016年,李某購買劉某樓下的房屋,裝修後于2019年入住。裝修中,李某發現有一根管道從樓上的401房穿透樓闆、進入其廚房頂部區域,并一路拐入其主衛衛生間後接入衛生間主管完成排水。
入住後,李某在廚房做飯時經常聽見該管道的排水聲音,内心十分膈應。李某于是将樓上鄰居起訴至法院,要求鄰居将改為公衛的廚房恢複原狀。
02.法院判決
法院審理認為,廚房和衛生間的功能明确,對其建造有一定的特殊要求。《住宅設計規範》(GB50096-2011)5.4.4明确規定了:“衛生間不應直接布置在下層住戶的卧室、起居室(廳)、廚房、餐廳的上層”。
城鄉建設部在發布《住宅設計規範》(GB50096-2011)時明确規定該條為強制标準,必須嚴格執行。
根據上述規定,劉某不應将衛生間設置在下層廚房的上方。劉某将廚房改造成公共衛生間,不僅違反了國家強制标準的要求,亦有違公序良俗,給下層住戶造成心理不适,對其居住生活亦會造成不良影響,劉某應恢複原狀。
法院判決劉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其房屋中由廚房改造的衛生間恢複原狀。
文章來源|湖南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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