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2月12日訊 一位網友在《問政山東》網絡問政平台上留言,他由于個人原因,今年的個人所得稅沒有報,請問能繼續補報嗎?
針對這個問題,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作出回複:個人所得稅應申報而未申報可以進行補報。
具體補報方式如下:
1.任職受雇單位進行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補報,需要到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區(縣)的稅務大廳辦理。
2.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清繳補報,可通過手機下載個人所得稅App自行補報。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正)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稅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滞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滞納金。”
希望以上來自山東省稅務局的回複對這位網友能夠起到幫助,在這裡小編提醒大家,如果忘記報稅一定要及時去相關部門處理哦。
閃電新聞記者 張美珠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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